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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换你心 第15页

作者:梁凤仪

方坤玲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汤明轩看在眼内,也觉可怜!

连言语得体也做不来,给人家轻轻一招攻击,就已无招架之力!汤明轩禁不住心软了。

于是他说:“论理,我不能有违职责,不坦白告诉张家平她应有的权益!论情,彼此同属一间机构,相煎何太急?”

“汤律师,就请你调停一下!”这是很低微的要求了。

“我做不了主!你跟丁逊君说一声,她是个明理人,而且是直系上司,张家平会得听她的!”

方坤玲死抿着嘴,瘦削的面孔上,仅有的皮肉,都在微微颤动。

“我相信丁小姐还未下班,趁还未吵至劳工处去时,把事情化解下来,也别让益丰丢脸,我也省得为这小事而在会议上报告。”

方坤玲笔直得像条僵尸似走出汤律师办公室。

没有人知道方坤玲在丁逊君办公室坐下之前,她究竟内心挣扎了多久!

“丁小姐,我此来,是向你解释今午发生在张家平身上的意外事件……”

丁逊君交叉着手,一直听她不住分辩,圈子兜得很远,其实只一个目的。方坤玲分明自知跌在地上,仍很想有人可以拉她一把,让她借力站起身来,总好过自己巴巴地双手撑着地,才爬得起身!

“丁小姐,你当然明白我是个处事严谨的人,最恨小职员偷懒,见到像你这么勤奋的人,手下有如此松散的现象,心头一气,就动手把书抢过来了!我原本也想,各人都应该公事公办,但汤律师说,小女孩告诫过她便算了,也别让她三分颜色上大红,一切以益丰的利益为大前提,丁小姐,你会明白!”

丁逊君在心内长长地叹一口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逊君当然知道,方坤玲讲了几车子的话,其实仍不得体,然,要求一个在事业上比自己低几个职级的人,有跟自己同样的气量与功力,是枉然的。

丁逊君并不想逼人太甚。

她一向认为得些好处须回手是江湖上最起码的道义。

再说,张家平当然罪不至革职。但工作岗位上,一丁点儿也错不得,太多人虎视眈眈,宜得乘人之危,取而代之。断不可把加害自己的借口,双手奉送。这张家平也真有不是!

丁逊君今时今日也算位高权重了吧!她也小心得决不在下午六点之前,写一封私人信!难道她怕上司跑到她房里来大兴问罪之师吗?不。她只是告诫自己不可在任何小事情上习惯疏忽,也决不为下属立坏榜样。

江湖风险说多大就有多大,从前封建时代,莫须有罪名可以诛九族,今日文明世界,只不过进步到要找些微借口,就可赶尽杀绝了。

丁逊君今天实在太累,从早餐例会一役,直至黄昏,面对着这个情亏的方坤玲,她无法再周旋下去。

“方小姐,别把今天的事记在心上了,就看我的情份,一笔勾销,不必为小女孩的言行挂心!”

丁逊君决定放人一马,图个干净了结,她还有小山似的文件堆在跟前赶着批阅,每晚都捱至九点多钟,走在平时闹哄哄的百惠广场上时,已是水静河飞,那种感觉并不好!

方坤玲如释重负,应了一句:“就这样一言为定!”

连半句多谢也欠奉,就走了。

丁逊君不是不生气的。只要自己稍微刁难,只怕这婆娘就要俯伏在地地求。整件事放到益丰每周董事与高级经理联席会议上头讨论,她的面子往哪儿放?

然,丁逊君心头的气,只持续了几小时,就消掉了。

当她赶完一大堆公事文件,步出办公室时,老远就看到方坤玲瘦削的身影,出现在办公大楼的长长走廊上,那么缓慢地一步一步走,间中还拿手略扶一扶墙。

天!丁逊君突然间打了一个寒噤!觉得……觉得那是自己的影子!

一天又一天地在益丰干活下去,一眨眼就葬送了这辈子的青春!像方坤玲,跟在董劲一身边二十年,不也是勤勤力力地工作,又如何?一样要为着自己情急而犯的错,受尽初出道的小子窝囊气。如今,她和丁逊君再加汤明轩跑到董事局去据理力争,不论谁对谁错,都只会是她的错,因为老板明白找人取代她容易,换掉丁汤二人难!

一个孤军作战的女子,收场就是如此!她现今踯躅回家去,家里头又有张开双臂、欢迎她回来,支持她奋勇作战的人吗?没有。跟丁逊君的情况一样,没有!

哀心自问,人生舞台上,谁不把自己看成正派角色,而视对手为歹角?

第20节

丁逊君在今天所发生的伟诚车行事件上,自然觉得自己大公无私。然,在董植康心目中,必觉得她食古不化,不识好歹。威武不能屈的角度下,丁逊君是勇士,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大前提下,摇身一变,丁大小姐只是愚顽之流而已!

同样,在张家平事件当中,丁逊君觉得方坤玲不可理喻,难道方坤玲又会心服口服,真正认为丁逊君有理?差不多可以肯定,方坤玲暗地里恨死了这个世界里头充塞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霸气,埋怨自己不住辛苦经营,仍然徒劳无功!

一人一票之下,彼此彼此,红脸白脸,老是打个平手!

鲍事上头的成败,只不过是指顾间事,对所有劳工阶层,尤其职业女性,苦缠不休的是岁月催人,营营役役,到头来,连表面风光亦是过眼云烟,只有身心的疲累与寂寞,永无休止!

丁逊君如是,方坤玲如是!

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还要执戈相向,凄凉更添一层!

每念及此,更无斗志,更觉自己是人生路上的可怜人!

目送方坤玲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丁逊君差点没有流下眼泪!

“她已走了,我陪你同行如何?”

耳畔的说话,把迷惘中的丁逊君唤回来。微微的惊骇,回转头来,竟见着汤明轩。

“你还没下班?”

“同一条船上的人,谁的劳累不一样?”

丁逊君眼内真有点温热。一句简单的话说到心坎上去,顿成知己似。

明轩很自然的,微微托了一下逊君的手臂,轻声地说:“我们走吧!”

两人都无话,互有默契地朝同一方向走向停车场。

“今次送你回家去,应该晓得路!”

几个月前的圣诞,明轩首次充当护花使者,把车子兜了几个圈,才转得到丁逊君家居的那条小街。

逊君独居于中环荷里活道旁边的小横街,一幢古老而有性格的旧唐楼内。

车子快要到家门时,汤轩明问:“你肚饿吗?”

丁逊君知道这么一句极为普通的话,意味深长,可以是后患无穷的开端。

然,人生已然疲倦不已,还添重重顾虑,怕要在下一分钟就倒下去了,何必苦撑?

于是丁逊君毅然决然地点了头。

“那我们到附近餐馆去吃一顿好不好?”

“不好了,老想早点回家去,随便下个面,充饥好了!”

汤明轩没有回答。

丁逊君亦不做声。

两个人其实都心如鹿撞,惴惴不安。

车子停在丁逊君住的那幢旧洋楼前。

逊君仍坐在车子里,车内那两秒钟的沉默,长如整个世纪。

逊君自问经过了相当艰辛的心理挣扎,才再出得口说:“我的厨艺十分幼稚,实难登大雅之堂,下个面充饥倒还可以应付得来,请别见怪我没有什么珍馐美味招呼你!”

汤明轩应该心花怒放,可仍然维持一派沉静,说:“如果你连面食都应付不来,我晓得烤多士!”

两个人笑了。这一笑倒好,去掉了适才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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