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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金笺 第2页

作者:梁凤仪

犹已得,我当时穿一件宝蓝色的背心连裤,内罩一件白恤衫,长发分两边用橡筋束起来,拨在脑后,完完全全是一副苦干实干的打扮。

事实上,我正紧张地核对着一大叠的账单,看这几天到期的数有多少。

“对不起,骚扰你!”金信晖走近来这样说。

我猛地抬起头来,说:

“没关系,没关系!”

“方太太病了?”

“是的!”

这之后,他看着我,我看着他,话题接不下去了。

当然是尴尬的。

于是又一齐张口讲话,说话彼此叠着了,纠缠不清,更添狼狈。

我只知道自己问:

“你找娘有事吗?”

金信晖回一回气,答我:

“没紧要事,我可以改天再来。”

“好。”我说。

“或者,你认为我方便代表家父到府上去问病吗?”

“不敢当。”

这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连自己都弄不清楚,心却怦怦开始乱跳。

真怪!

“我明天黄昏来,请转告方太太。”他这样说。

那一天时间怎样度过,不知道。

总之,翌日黄昏,方家果真来了客人。

无法不由我招待。

我把金信晖带到母亲的房间去,让他在小偏厅坐。

我的两个妹妹方健如与方惜如,正好都围在母亲床前,陪着她说话。

那是金信晖跟健如和惜如的第一次见面。

健如比我小两岁,惜如更小,才十三岁,她们中间还有小弟方康如。

记得金信晖礼貌地伸出手来跟健如和惜如打招呼,两个小丫头还不晓得回应。

惜如有点怕生,慌忙扯住了我的手,躲到我身后去,可又舍不得那份好奇的感觉,仍探头偷望这位好看的稀客。

至于健如,年纪较长,不至于对陌生客人害怕,却也因为世面见得少,不晓得作得体的反应,她只瞪圆了眼睛,瞪着金信晖。

在日后,我曾问过信晖,他当时对两位妹妹的印象,信晖想了想,答我:

“健如那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最像你了。惜如呢,样子很精灵,将来长大了,怕是个绝顶聪明、有城府的人!”

信晖他,倒真留意她们俩。

缘与分,都是前生订的。

甚至冤与孽,亦复如是。

完全的无奈。

从见到健如的第一眼,信晖就已上了心,这也真是命了吧!

表面上,日子是正常地过,听母亲说,婚期最快也得在六个月之后,金家娶媳,方家嫁女,都不是一头半个月能弄妥的事。

镑人都在忙于备办这次想是全城轰动的喜筵。

我仍到店上去做工,倒是母亲说:

“心如,你别分心到店上来了,让他们金家人看到也不好,活像我把个女儿用到最后一分一秒再送出门去。好好地休息,候着做新娘就好。”

母亲一点都不明白,干坐着等的滋味其实不好受,但,母命难违,奈何。

如果金信晖可以来探望我,彼此出去走走,那日子就过得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没有。竟一直没见过金信晖出现,听三婆讲:

“既是订了亲了,按老规矩就不要见面了。从前清朝的大户人家,女儿一受聘礼,除家眷以外,所有异性亲朋都不得见面,专心一致地成为夫家的媳妇,不再属于任何人。”

大抵是为了这个风俗,金家又是诗礼传家,故而金信晖不曾露脸。

我当然不好意思问。

这样牵挂了三个月左右,有一天,吃过中午饭,我正要跑回房去,在回廊上碰到健如和惜如在玩小小沙包的游戏,我刚驻足,健如就忽然抬起头望我一眼,道:

“知不知道你的金信晖到香港去了?”

听到健如这么一说,我呆住了。

我的表情,泄露了秘密。

对于金信晖的行踪,真的一无所知。

他到了香港去吗?

几时?为什么?

又何以连健如都知道一清二楚的事,我会懵然不知。

健如于是又对我说:

“你知道香港是个什么地方?”

她的语气相当权威,这使我更焦躁为难。

唯一的反应是摇摇头。

“香港是繁华至极的都市,比上海更甚。繁华即是堕落,那个城镇是魔鬼住的。”

健如这样兴奋地述说着,竟然还拿两只手放在嘴角边,扯动唇旁的肌肉,伸出了舌头来,装了个难看的鬼脸,虚张声势。

“还有,”健如把脸俯过来,幽幽地又说,“香港那鬼地方有很多很多漂亮女人,她们样子像天仙、身材像魔鬼,把男人迷惑个透。你的金信晖也许会难逃劫数。”

我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然后才晓得站直身子,以不悦而坚强的语调,跟妹子说:

“你别胡乱搬是弄非,小小年纪一张嘴,好的不说,偏要说人家的不产,这样要折福的。”

“我以为你会关心金信晖的行止。大姐,你不怕这个俏郎君偷恋隔墙花去/”“健如,你别用这些太老成、太肉麻的语句好不好?你若不警惕着改过来,将来长大了要吃亏的。”

我说罢,也不再管她,就回到房间里去。

像有一口闷气堵在胸口,不得抒发似,隐隐作痛。

健如这小表头,真不知从哪儿来的消息与资料,教我心上一下子七上八落,老不着地。

金信晖真的忽然到香港去了吗,为什么都不通报一声,害人家牵挂。

回心一想,这是不能责怪的,他凭什么在现阶段就向我报告行踪呢?况且,就是说了也是白说,他有他的自由。将来成了亲,我还有可能对他的行动多一点过问,现在嘛,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自是事不成,不成的事,追问何益?

男人要赖皮、要撒野、要放肆、要拼死无大害、要誓不返顾,女人是无奈其何!

这番活无疑是霸道的,但不能硬说它完全无理。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是不是也要做一个聋掉了半边耳朵,闭上了一只眼睛的妻子,别去管金信晖太多外头的事?

不可以吧!

这样辗转想着,又有好几晚睡得不安稳。

都是健如那小表害的事。

金信晖这一阵子真的没消息,我当然不好厚着脸皮追问。

只在有一夜,吃过了饭,母亲就把我叫进她的睡房去,用手指一指梳妆台上的一盒礼物,说:

“金信晖从香港给你带来的礼物。”

我惊喜地睁大眼睛看牢那礼盒,一时间不晓得反应。

还是母亲提醒我,说:

“把礼物拆开来看看嘛!”

她是说了这话,我才晓得笨手笨脚地把礼物纸撕开,从盒子内取出了一个红色的皮手袋,一时间高兴得说不出话来。

母亲探头看了一眼说:

“怕是来路货。”

“那个款式,我们广州市没有。”

“嗯,他们全家什么也要抢在人前,走先几步以显身价。”母亲越说越觉得沾沾自喜,“这一次信晖跑了香港一趟,就是为着要办一些应用的大婚之物。”

母亲这句话,解了多日以来的忧闷。

信晖到香港去,原来是为了办喜事。

我呐呐地问:

“娘,他有告诉你到香港去吗?”

母亲点头:

“那天他不产上我们家来吗?说是要到香港去,既为金家女乃女乃开列了一张清单,要他把一干物品买回来应付大喜需要,也为金老爷在香港有不少的物业,打算作进一步的发展,于是顺带就要信晖打探一些商场消息,跟香港的世叔伯打个招呼,信晖这孩子倒是礼数周全的,专成来问我们有什么需要,碰巧你不知跑到哪儿去了,我嘱健如走进来通传,她说满屋子都不见人影,信晖看不着人,这才走的。”

我愕然,是几时的事了?

我会不在家吗?

搜索枯肠,仍想不出个究竟来。

反正已成过去了,就算。

看到那个摩登的皮包,实在太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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