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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雪 第35页

作者:梁凤仪

看他把额前的一绺垂下的头发往后摔,站直了身子,一对修长的腿配合着适中的腰和宽阔的胸膛。十四岁的他,那份显明的英挺俊拔,夹杂着眉宇间的灵秀气质,开始晓得如何咄咄逼人了。他,左手挽着结他,右手插进裤袋里,走前两步,就从我的身旁擦过,正眼也没有望我一下。

“走,我们打球去。”他对站在门旁,满手糖果的男孩们说,从不改那有力的、决定性的语气。

“她们怎么办?”显然其中一个男孩子还想到要照顾一下那些同来的女伴。

“她们?”傅若文的眼光这才第一次认真地接触到站在他周围的女孩子,最后把眼光停落在我身上。顿时间,我感到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在收缩、紧张。本该大大方方地抬起脸来迎接他的目光,却反而死盯在脚上那对新鞋子,双手不知往何处放,无奈地搬着弄着短懊子的衣角。

“随便。”声音很冷,冷得我不期然的打了个寒噤,头扬起来时,只看到他成熟而修长的背影。

“别走!外面冷,该套上你的风褛。”傅婶娘扔下一屋子客人,赶忙把一件红色的风褛送到儿子手上去。

“红的!”傅若文微微提起嘴角,出现那一贯的、带黑不屑的微笑,“俗!”随即把风褛掷还给他妈妈。

垂首看看自己的一身打扮,我呆在那儿不知有多久。

我呆在这儿不知有多久。深蓝色的长西裤,沉实的白衬衣,没有打领带;手中的结他,指缝中飘溜出来的抑扬乐音,一脸不屑一顾、漫不经心的老表情,额前轻垂的几绺倔强的散发——十五年,他,不改的模样;我,没变的心。

我呆在这儿不知有多久。

一阵狂热诚恳的掌声把我从迷惘的回忆中唤醒。台上的他,站起来,修长的腿更美,紧紧里在剪裁适度的裤管里,显得有力、踏实而又稳健。微一欠身,嘴角又掀起那永远教人忘不掉的谦恭,却带半点狂傲的微笑。他还是左手提结他,右手插进裤袋里,走下舞台。

音乐会在成功的压轴表演后结束了,观众鱼贯离去,都在我身旁擦过,不期然投下个莫名其妙的目光。这才使我意识到自己如呆鸡般站在礼堂门口,带着满脸的兴奋、激动,却又踌躇、落寞的矛盾表情,一眼的失神、惶恐与紧张。

十五年,我等的是这一天?我冒冒失失的一定要往美国来,为的是这一刻?我手心冒汗,背上阵阵发冷,我把围紧在颈项上的红色羊毛领巾围得更紧。

懊走了,心想,却恨透了那双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脚。我简直又恨、又急,本就不该把我带到这儿来,为什么还是要在音乐会结束前急着跑来?跑来了,怎么又跑不回去?呆在家里不是很好吗?反正论文等着我去做……真是活见鬼的。谁会比我更清楚,我不像他们,出国是为那顶炫目又够阔气的博士帽,我从来没有黄金梦,也不喜欢循着大众爱走的路走,我……可恨的该不是两条腿,而是我这不中用、早熟而不易忘情的脑袋,我恨得用手搥着头,搥着,搥着,竟没有注意到黑压压的一群人就停在我跟前来。

“没想到你来了。”是为杰兴奋的声音,“怎么?你头痛了?”

“啊!没有。”我极力镇静,因为我看到人群中有那双穿了深蓝裤子的修长的腿。

“要是为杰知道你今天晚上来,刚才应该弹得更出色。”那该是华珍的声音。

我仍然微低着头,双手托额,只消头一扬,十五年魂牵梦萦的一张脸就可映入眼帘了。

“嘘!少废话。我的结他怎么也比不上傅教授的。”

心想,他回报的应该是那个不在乎的笑意。

“凤姿,你们还未认识吧?”

这该是个多大的笑话。

“让我们来介绍。”

介绍?介绍?应该怎么介绍?这个是隔壁穿了一身俗红色衣服,拖着两条土气辫子的丑小鸭;这位是不改俊朗英挺,心高气傲,眼里没有旁人的年青教授。

“这位是……”

多不争气的嘴巴,为什么不就大大方方的说,我们原就认识的,然后报上一个甜甜的、友善的,甚至乎迷人的微笑。成长后的恬静娴雅,修养得来的雍容气度,往哪儿跑了?干么在他面前,总是彻头彻尾的一名土包子,笨丫头?

“不用介绍了,我想我们是认识的。”是那个声音,像来自遥远家乡,依稀难办,却又始于如音的震透心弦。

我缓缓的、勇敢的抬直了眼,正视着他。再不是梦里迷糊的影像,再不是那褪了颜色,始于保存在我抽屉底的儿时旧照。眼前的,是活生生,真实到可以触模抓牢的一个血肉之躯。

“你们早认识了吗?”显然,同学们有的是微微惊骇。

“是的,早就认识了。”我竭力聚敛心神,使自己的声音如常平静,不能再放过一个表现风度的机会,“你好,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来。”我淡然一笑。这一笑,有多苦!

“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他用手指把额前的那绺散发摆到后面去,现出好看的额,再跟着秀气的眉毛往上一扬,像要让我看清楚那阔别经年的眸子,深遽的明眸,比清溪还净,比晴天还朗。

“你,比小时候变得多了,我差点没有把你认出来,要不是他们提起你的名字……”

这回是我微微提起嘴角,有意无意的显露着我那一排整齐雪白的牙齿,他的话语,我的笑意同样是那么讽刺。难道在你心目中,我永远是土头土脑,只会抿着嘴,瑟瑟缩缩站在后园墙角,或躲在街头柳树底看你打球的乡下姑娘?当我焕然一新,把猪尾辫、长马尾,变成了微鬈的垂肩秀发;月兑去了火艳的红裳,穿上淡雅的米白衣裙,衬托出醉人的一个笑靥时,你就差点没把我认出来了?要不是为了我的名字,我那个平凡而带点俗气的名字……

(二)

零度以下的天气,走在回家的路上。真不明白我怎会早了一个站下车。一双手直在手套里发抖,阵阵寒意透过沉重的雪靴涌上脚心。

今夜无雪,路旁积着一堆堆灰暗的、骯脏的泥沙盐雪,相隔丈来远的一支支孤寂的路灯,勉强地散发出一度度残弱凄惶的灯光,冷得真没意景,也最易使人心直往下沉。我不怕严冬,只要冷得有景致;正如我不惧人生有蹂躏,只要苦得有意义。

十五年无处倾诉的衷曲,无法斗量的挚爱,无人与共的幽情,何尝不是折磨。然而,我总还觉得踏实,心里始于有个寄托。只懂吃甜的,岂是食家?只有坦途,算什么人生?十五年,在我的生命中还能有多少个十五年?我不知道。我只肯定在往后的不论多少个十五年里,我还是甜的、苦的、酸的、辣的一起尝。只愿欢乐时别忘形高歌,悲苦时休灰心惆怅便好。

我没见他两个多星期了。我知道他常到图书馆的地库,常出没于艺术系大楼,我就绝迹于这两度热门地方。他知道我惯常到学生的合作社午膳,我偏跑到麦当奴食店去。

虽说是不怕涩,我还只愿默默地躲在自我的天地里承受,正如这十多年来一样,又何必一定要在那比清溪还净,比晴天更期的眸子里抖擞。

我承认自己有多矛盾,还记得赴美前,霈紧握着我的手,不置信却又无可奈何的问我:

“难道你远涉重洋,跨山越岭,为的只是看他一眼?悠长的岁月不能使一个人什么也没变,更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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