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懂中文,妳看得懂吗?”
“可以。我十四岁时才来加拿大,而且母亲是教中文的老师。”我说。
“可以告诉我这中文诗是关于什么?”
“唔……是关于一个寂寞的女人。”
“女人?”
“对。是女的诗人。”
“那她一定很丑。”
“何以见得呢?”我问。
“如果她是漂亮的就不会寂寞。”
“漂亮并不代表必定找到自己最深爱的人。”
“但,如果她是漂亮的话,她起码也会有一个愿意听她心事的男人。”
“可能她选择孤独,宁愿寂寞也不退而求其次。”
“假使她最喜欢的人,在她寂寞时竟然不顾而去,那就不配被她喜欢。反而,那一个明知自己是副选但又不惜代价地去追求她的人,才值得她欣赏。”
不知是他无意或刻意言论,竟然刺中我的心内弱点。我不得不再三提醒自己,天尧是我的男友,我的男友叫天尧。
“你呢?最喜欢那一段关于寂寞的文字?”我问他。
“在我背后的一段。”他无需思索便答了我的问题。
我读:“C.E.M.Joad1891-1953……何许人?他说这句话时我尚未出世。”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
我继续读:“我将生命花在两个恒久的选择上,选择两种截然不同的节奏。为了害怕寂寞而惹人注目的节奏,和为了沉闷而尝试摆月兑别人的节奏。”
“很贴切。”
“看来这段说话也很适合你的心境。”我说。
“那么妳认为我是什么心境?”
“一个音乐家充满节拍的心境。走入掌声中惹人注目,和走到这间夜店独自取灵感兼摆月兑一些女性追求者。”
“我没有很多追求者,你以为我会有吗?”
“为什么没有?”
“仰慕我的人只是仰慕我的音乐,但他们不会理会我虽为作家,一样有血肉之躯的感受,我就是在逃避这类仰慕者。”他淡淡然地说出来。
“你亦不能对观众要求过高。”
“我想我还是表达不到自己,我的辞令总是差劲。”
“对方表达能力差不要紧,我有很高的理解力,我知你的感觉,你拥有的是画家梵高的感觉,对吗?”
“正确的比喻。”他点点头。“有没有听过『歌剧院幻影』这套音乐剧?”
“只闻其名,印象不深刻。”
“有没有兴趣听内容?”
“好。”
Icarus,是种能够帮助对象燃烧的人。他应该是一个用蜡造的男孩。他懂得在你最不留意的一刻把友谊的独光点亮。不自觉,我除了喜欢他的音乐之外,也喜欢听他叙述的故事,两者都是娓娓动听的。他温柔的声线,带点稳重,一点幽默,一点童心,听他的故事,像冬天不会再来一样。我自问就没有一点艺术骨头,也说不出引人入胜的故事。他说故事的神情像一个在逗孩子睡觉的父亲,使我还想起小时候,爸爸总会在淅淅沥沥下雨的声音中,叙述美丽的童话故事给我听。那时,像每一个小孩子一样,都会以为童话故事会有相当的可信性,但人长了,才知道“人世”是回怎样的事。所以,我已经很久没听过童话故事了。
“姬蒂本来只是个歌剧院的配角演员,直到幻影每夜在她房间的机关外教导她歌唱技术,她终于一炮而红。她没有见过幻影的真面目,但对幻影却产生了敬仰和些少爱慕之情,但在这个时候,姬蒂失散了多年青梅竹马的男友又回来,所以便产生了一个凄美的故事。”
“幻影是她的恩人,在一般情况下女孩子多数都会以身相许。”
“但这个情形很不同。”
“有什么不同?莫非幻影是一个生得极丑的坏蛋?”
“看过剧情吗?妳怎知的。”
“猜。”
“幻影有张天生异形的脸,他母亲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张面具。”
“这母亲真残忍。”
“要带他来到这个世界真残忍!正因为他脸上的缺陷使他走上了悲剧的道路。没有人会想亲近他,没有人会待他好,他只有不择手段地保护自己,有时,在你死我活的情况,只有杀了敌人,他并没有选择余地。”
“有些坏人是值得同情的。”
“在其他方面,他是世上罕有的天才。天文地理、建筑音乐都精通,而且还有一种磁性具吸引力的声音。”
“结局是怎样?”
“他成全了那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将自己困在自建的地下室等死亡来临。”
“都是生得丑陋累事。”我的意见。
“如果他生得正常一点,即使是不算俊朗,即使不再有才华,结局也不用如此收场。”
“怪不得我二哥说生得丑陋原就是罪。”
“不用做天才,外表也不用太美,做普通人有其乐趣。”
“这音乐剧你在哪里看的?”
“刚刚这个暑期游览欧洲时在英国看的。”
“是啊!是啊!我现在记得这音乐剧的标志,是一朵玫瑰花在黑腾腾的背景中,还有一个白色的面具。我在伦敦时也见过。”我终于记起了。
“原来妳也去过伦敦。”
我想说没有去过也太迟了:“去过,是刚刚那个暑假的事。”
“那么妳有没有到维也纳?”
“有。”
“有没有到歌剧院?”
“有。”
“我在维也纳歌剧院门外演奏了两个星期的小提琴。”
“我知。”
“妳怎知呢?”
“我是编剧我当然知。”我在卖关子似的。“我还知道你在维也纳有极大的金钱收获。”
“唏!妳怎知的?”他紧张起来。
“有人把一大笔马克掷进那黑色的小提琴箱内。”
“那天妳在场见到了吗?”
“总之我知。”
“那,妳恰巧认识我班上的同学,是他们告知妳的。”
“不。”
“快告诉我,否则我不载妳回家。”
“我……”停顿。“就是那个大手笔的豪客了。”
“原来是妳!”他用不相信的眼光望着我。
“不相信?”
“难以。”
“你最后是演奏拉明洛夫的狂想曲,正确吗?而且,一奏完便和一些游客拍照。”
“不可思议。”他笑得像婴儿第一次看见玩具一样。
“相信吧!世界并不是太大。”
他望出窗,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深深地呼出来。之后,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对我说:“怪不得当我第一次在图书馆里见妳时,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像是似曾相识,甚至像在前生相识过。”
“你真的有这种感觉?”
“对。”
我们都很兴奋,大家对于这些巧遇的安排,不得不惊叹。
“我给你的钱呢?”
“都用光了。干吗?想我完璧归赵?”
“有想过要你还,但其实我又没有权,因为不是你开口借的,是我自愿给你的。”
“也许,今天应该由我付钱,是吗?”
“随你。”我同意及微笑。
何处不相逢?是写程序的家伙又一把戏。我们谈至午夜一时。
从“寂寞”夜店步至停车场,我看见他带着一个不能沉下来的笑容。正想问他为什么把脚弄伤时,他先问我:“为什么在维也纳给我厚厚的赏金?”
“因为你在我最厌闷时提供了最好的娱乐。”
“并不是因为我高超的技术?”
“你期待我如何答你这问题?”
“没怎样期待。”
“技术也不错吧!这样答满意吗?”
看得出他是真的高兴,像在充满花香的公园里的一只粉蝶。他的笑容很甜,当你看到他笑时。你自然会被其笑容逗笑。
“送我回家吧!”我说。
如果凭他的外型和音乐才华,一定可以胜任爱情的猎人,但据我的判断,他追求女孩的手法还是很初哥,到底有什么令他没变成公子?真奇怪!他,和我同行时永远是走在我前面;他,没有为我开车门;他,在谈话时不敢正视我;他,紧张得连交通灯已转绿了也不知道;他,绝不吝啬的笑容令他脸庞也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