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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芳邻 第3页

作者:蓝雁沙

“嗯,再见。”紫玉轻轻地说。

“那,那再见啦!”他困惑似的看了她一会儿,才像下定决心似的转身离去。

紫玉看着他向村前的杂货店走去,这才想起自己的早餐才喝了杯牛女乃及啃一口三文治。她看着皮皮正在草地上追着一只蝴蝶,自己玩得不亦乐乎,她摇摇头,叹口气的往房内走。

※※※

吕希晨懒洋洋的在店前顺手拿起一个篮子,慢慢地沿着货架捡取自己要的物品。

即食面、虾子面、罐头、冷冻水饺、馒头……在手触到鸡蛋时,心念一转,他多拿了一盒鸡蛋。

杂货店的老板娘是个五十多岁的妇人,洪亮的嗓音配上肥肥短短的身材,典型的妈妈形象。

“吕先生,好几天没见到你啦,还以为你下山回台北去了呢!”老板娘一边敲着收款机的数字键,一边扯高嗓门跟他闲聊。

“没有,最近赶稿子,所以比较少出来。多少钱?”他急急忙忙的掏钱,想尽快离开这里。因为老板娘是出了名的“传声筒”,又是嘴巴碎得可以的三姑六婆。老板娘突然靠近他身边,压低嗓门地低语着:“吕先生,你家隔壁那幢房子有人住了,你知不知道?”

“嗯。”他微微地一颔首。

“听说是个千金小姐哪,搬家那天是坐着平治车来的。听我老头说啊,是辆什幺加长型的豪华房车哪!那幺有钱的小姐干嘛一个人住到这里来呢?你说是不是?现在的有钱人啊,真是奇怪!”她将东西放进购物袋中,笑瞇瞇地递给他。

“也许人家想图个清静也说不定,多少钱?”他心不在焉的塞张千元大钞给她。

“二百六十八元。来,找你七百三十二元,谢谢喔!”她笑容满面地说。

“再见。”他挥挥手,赶紧的逃回自己的屋子。

他在离开杂货店的同时,还可听到老板娘的喃喃自语:“哪里不好住,住到这幺偏僻的地方来,有钱人就是爱作怪。”

回到卧室,大概是肚子的饥饿已经摆平了,睡意如潮浪般的涌上来。他头一沾枕,立刻沉入梦乡中,只是梦境中总有一个长发女孩的身影飘飘荡荡的,还有一只叼着舌头的大混血狗。

※※※

紫玉闷闷地坐在书桌前,瞪着桌上一盘盘的种子。到底要藏到哪里呢?她刚才发现皮皮竟然连花台都不放过,它喝水的同时,也将种子一并吞下肚去,教她好伤脑筋!

皮皮是她住台北时在路上捡到的野狗,浑身脏兮兮的,长长的毛纠结一起成了毛球,畏缩在红砖道上,睁着那对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往来的人们。

紫玉先是被它的眼睛迷住,然后才注意到它那可怕的外表。当它摇头晃脑她跟随她回家时,她就爱上它了,可是一看到它那麻烦的一身脏乱,只好小心翼翼地将它带到一家兽医院,把它交给院方,大肆整顿一番;等她再见到它时,焕然一新得令她发噱。

它的长毛因为纠结得太厉害了,所以都被剪得有如男人的三分头般短短直直的:

爪子也修剪过了,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预防针打下来,也着实让她的荷包元气大伤。外加一大堆的毛背心、颈圈、狗食罐头、饼干、骨头及洗澡用的许多玩意儿,她可是花了大血本的。尤其她为了要照顾它,还买了好几本的宠物饲养方法之类的书。

最重要的是,由于皮皮的出现,使她平静无波的世界充满了新奇和灾难,而皮皮那似乎永远填不饱的肚子,使她有一种被需要的满足感。每天晚上,当她要睡去时,皮皮必定守在她床尾,一有动静,立刻动如月兑兔般的向声音来源扑去,无比英勇的样子,和它白天那种懒洋洋的模样,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她不想丢掉皮皮,可是她很想要有一个漂亮的花圃,所以只好坐在那里对着一盘盘的种子发愁。最后,她灵机一动,将种子盘叠在一起,放进冰箱中,然后才兴高采烈的牵着皮皮出门、四处探险去。

这个地方是她从一本旧杂志上发现的,整个社区犹如月历上所见的那种外国社区:白色的小木屋、配上红色斜顶的造型,最重要的是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有一大片的空地,除了可以停车外,还有余地可以运用,所以她打算将这剩下的空地,辟为一个小小的花圃。

她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总觉得自己似乎一事无成。从小喜欢念书,但是不喜欢到学校上课;高中毕业后,到一家专科学校混了两年,想想之后自己决定不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在终其一生也不能去做的事上,于是辍学在家。

案母都是那种所谓的文明人:爸爸在一家大企业担任要职,母亲自立门户,是亲朋好友眼中的女强人。但是身为独生女的紫玉,却丝毫察觉不出拥有这对杰出的父母于她有何影响,唯一的好处,大概只有经济上的充裕。

辍学后,她陆续换过几份工作,也曾去补过托福试,想出去看看,但最后都打消念头。

由于她自幼就喜欢涂涂写写的,倒也练就一手的好文笔,所以现在她试着往写作的领域去闯。也许她不能有任何的佳绩,但这总比永远没有机会去尝试的好吧!这是她用来砥砺自己及说服父母的理由。

离婚后的父母仍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为了紫玉的事,他们伤透脑筋,因为她的个性是如此的独特,而且如此的跃跃欲试,他们只好在有合约的条件下让步。他们各自为紫玉开立一个户口,按月的汇入生活费,而紫玉也必须按月的将生活状况及进展向他们报告。紫玉的母亲坚持为她买辆车,她父亲则毫不通融的买下这座小木屋给她。虽然这有违紫玉一贯独立自主的原则,但是在亲情的压力下,她只好不太情愿地接收了。

这片小山城规画得十分完善,社区位于一座缓丘之上,邻近的两、三座小山上也是属于这片山城的社区资产。建造商将这些小山丘及其上的树林,都依不同的特色,或保留或增建而成两、三座风格迥异的森林公园。

搬到这里后,她预备给自己一星期的时间去熟悉环境。她发觉自己最喜欢的是右边的那座名叫“绿雾”的公园,这三座公园由右至左分别被命名为“绿雾”、“晶霞”及“杜鹃城”,因为它们各有各的代表性植物;如绿雾是遍植竹林,晶霞则是秋天枫红遍野、似野火般的红叶,杜鹃城则是着墨在阳春三月杜鹃红满山头。

绿雾中的竹林,种类非常的多,而且长得很茂密,在沿着山坡而上的步道旁,辟有许许多多的休息凉亭。她常和皮皮一起躺在凉亭的长条石板椅上,看着天空中飘飘荡荡的云,唱着歌,或是小憩一下。有时山岚突然的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迅速自她们身上掠过,有时突来的雷阵雨,也会将她淋成“落汤鸡”:这时候,她会跟皮皮一起快步地冲回家,洗个热水澡,然后端着一大盆的爆谷窝在电视前看录像带。

今天她也想这样懒散的过日子,但目标改在那座叫“晶霞”的公园了。她戴上耳筒收音机,怡然自得地漫步在红砖小径上,皮皮则是兴奋过度得东闻闻西嗅嗅的。

小径直通到一个广大的草地上,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们在那里,有晒着太阳打盹的小女圭女圭,也有钩着毛衣的老太太,还有一些步履蹒跚的老先生。几只原本在草地上玩耍的狗在见到皮皮后,很快的便混在一起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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