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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幻情 第4页

作者:萝拉·伦敦

那个金发男子靠着栏杆站着,手肘舒适的撑在石栏支柱上。

‘小儿科。’.他若有所思的说道:‘...史小儿科。’

兰丝由沉思中惊醒,说道:‘那不是我的名字!’

‘可怜的史小儿科!’他完全不理会她愤慨的语气,继续说:‘离开她从小生长的那个偏远乡村,来到这伟大、可怕的首都,却发现自己陷于孤单、饥饿的困境中,既没有回程的车钱,也没钱找地方过夜。’

‘你。’她怀疑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由于年代久远,她身上的斗篷已被磨损得相当厉害,最上面的那个扣子不时从扣眼中滑落。现在它又松开了,她弯,再扣上去。‘如果你有钱住旅馆,你就会先找个地方把身上的干泥巴清干净,然后再去找一位你并不很熟悉的女士。’

兰丝勉强的笑笑。‘很聪明。你一定常常让你的家教对你的天才感到惊讶。’

那男子靠向那石栏支柱,肌肉亭匀的双腿在脚踝外交叉,如傍晚微风般细柔的手拂过他的头发,他以特有的奇妙、热情的方式对兰丝微笑着。

‘我从来就没请过家庭教师。我的父母一向认为公立学校对人格发展较为有益。’

‘是吗?你怎么知道我来自一个偏远的乡村?’

‘因为你穿的衣服是廿年前的老式样。’

兰丝对自己身上那袭鞠躬尽瘁的灰斗篷皱皱眉,那是她母亲在她这年纪时的衣服。接着她再注视着这陌生人身上剪裁合身的蓝西装,紧身的鹿皮衣,和发亮的粗麻衬衫。‘如果只因为不流行了,就把一件质料很好的衣服丢掉,那实在太浪费了。我对时髦与否、一点也不在意。’

‘很好。’他亲切的说道:‘这么说来,纯丝和毛皮并不会使你飘飘欲仙,登上天堂啰了’

她站起来,用力刷掉她斗篷上的泥巴。‘上天堂并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事。’她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位绅士似乎一点也不引以为忤。‘我知道你肚子饿了。’他说:‘因为你显得非常暴躁易怒。让我带你去个地方,先喂饱你再说。’

艾兰丝不理会他的诱惑。‘我才不要!我不认识你,现在,可否请你别打扰我,我要想出下一步的计划。’

‘我相信你绝对会想得出来的。’他笑着走向她,靠近她站着。‘不过你不用伤脑筋了,我知道尹莎菲住在哪儿。’

‘你...你怎么会知道。’

‘她就住在我一个亲戚的楼上,离这儿有十条街之远。你想怎么去?’绿色的邪魔在他眼里跳跃着。‘还要我帮你叫一辆马车吗?’

‘就为了走十条街?我才不干。不过我看得出来你是在开玩笑。如果你能好心的告诉我方向。’她拘泥的说:‘我可以走过去。’

‘当然你可以。只要尹小姐在半夜两点以前不会就寝,你大可如此,不过你拖着这个箱子,走到那儿,也差不多那么晚了。’

她看看自己的靴子尖端,用它踢踢斗篷边上的泥块,让那一小块泥巴掉到人行道上。她能提着这个皮箱走过查尔士街,真是一项壮举。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力量提着它,走过十条街,因为她的手、腿都已酸疼得一塌糊涂。仅管她知道自己不该对上帝有所奢求,但她还是祷告上帝能让这个陌生人帮她提着箱子。

‘我并不是弱不经风。’她说:‘只是这箱子实在太重了。’

他伸手去拿她的箱子,竟然很轻松的就把它提起来。‘真的很重。’他故意同意道:‘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他开始提起箱子走向罗素街,她跟在他旁边一起走着。

‘很多东西。但最重的是那个黄铜的暖炉。’

‘我没想到你睡觉时居然会需要这种东西,才觉得暖和。’

‘我也不认为我需要,.但是女乃女乃说如果我不带着它,她晚上会睡不着觉。’

‘史女乃女乃?’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使得一个推二轮车的男孩,一直盯住这个用笑声照亮夜晚女孩背影。‘不是。她是艾女乃女乃,那也是我的名字,你呢?’

‘大卫!’他简洁的说道:‘原来你是以你祖母的名字命名的。恭喜你,对一个女孩而言,这实在不是个寻常的名字。’他很高兴听见她再度笑了起来。

‘你怎么会那么荒谬嘛!艾是我的姓!你实在很坏,不赶紧告诉我你知道尹小姐住在哪儿,却一直寻我开心。’

那金发男子暗自惊奇他居然那么容易就赢得她的信任。这足以证明她是非常天真、无知,因此才那么容易相信他要带她去尹莎菲住所的话。

‘我承认我是很坏。’他们走过一圈路灯下,他的金发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我要提醒你,你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愈以为你是羞于告诉我。你到底是叫...贝茜?艾蜜?’

‘才不是呢!’一个肩膀上扛根大面包的男人,横冲直撞的穿过他们,使他们暂时被隔开。

‘贾瑞?’当那男人走过,他们又走在一起时,他问道。

‘那算什么名字嘛!’

‘噢!怎么不算。我看你一定没研究过印度文。’

她眼里闪过一抹怪异的神采。她斜瞄她身边的同伴一眼。‘我承认我没有,难道这样也值得你非议吗?’

‘暂时不会,我很有耐性,你到底学过什么?绘画吗?你知道柯普是谁?对的,就是替裴匹太太绘像的那个织细画家。在咖啡店上面的那间公寓,就是柯普的家。’

很久,很久以前,这附近方圆十九英亩之内,都是西敏寺修士的花园,人们称之为:修道花园。但是后来,它转换成贝福德公爵的花园,接着又变成一座上流社会的交际广场。一位不知名的改革者独具慧眼的再度把这地区命名为修道花园,一直延用至今。

这位男士对这一带非常熟悉,他沿路向兰丝介绍这个属于历史性的地区,使她听得浑然忘我,她几乎可以想像出那个备受爱戴、轰动一时的女演员倪珍莹,站在她的住所上观赏一场游行,史都华复辟王朝的骑兵从马背上向她行礼的壮观场面。她身边这个男人,似乎是少数几个能把历史活生生的讲述出来,使穿梭在拥挤街道上的步行,变得有如探险般刺激、有趣的人。她以前从没遇见过这种人--如此活泼、自在、令人难以抗拒。

平时,兰丝并不轻易动心。但是,当她沿着查尔士街角,走下罗素街,到达詹姆士街,她才意识到他相当博学多闻、机智而又受过高深教育,相较之下,他比她世故、复杂多了。她告诉自己,我才不会因此被他威吓住。可是,当他们转过长亩街角,她却开始怀疑他为什么要费那么大劲和她交朋友,帮助她这种小人物?尤其她起先一直对他那么不客气。她记起他说过他跟踪她有两个理由,第一个是他担心她不能安全抵达目的地。兰丝心想:这倒是真的,若非他,她可能要花好大功夫,才能找到她姑婆的新地址。

‘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你说什么?’他问道,带笑的看她一眼。

‘你跟踪我的第二个理由是什么?’

他看着她,虽然不怎么惊讶她的问题,却有些好奇;他仿佛要修正先前的印象似的,仔细端详她的脸。当她开口说话时,他的眼睛灿烂而亲切。

‘艾小姐,你应该知道的。’

风吹松了她草帽下的系带,她一面走,一面重新系好。

‘可是,我并不知道。我们一路走下来,我突然想到你为什么要花间帮助一个街头上的陌生人。虽然我起先没看出,但我现在已知道,你是一个相当聪明的男人,不会凭白无故做这些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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