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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荣焉 第6页

作者:贾童

“我们好像迷路了。”

宋佚停下来,模模头,“是哎,我都已经在里面念了两年书了,没有仲狩一起走果然还是会迷路。”

霍橙逸看了他两眼。

虽然冬苑里的结构是复杂得过了头,但是在里面呆了两年的家伙,就算是耗子洞也无论如何该认清楚了吧。

宋佚蹲下来,从衣服里掏出一只米黄色的东西。

霍橙逸瞪大了眼睛,那玩意颤动着几根白色的细胡须,飞快地在宋佚修长的手指间爬动起来。

“耗子!”

宋佚想起身边还有个女生,不好意思地回过头来,“怎么,你怕吗?”

霍橙逸握拳,一把抓过来蹂躏它的毛,“真可爱!”

宋佚很温和地介绍道:“它叫狗崽。”他模了模狗崽,“狗崽,去找仲狩,叫他来领我们出去。”

霍橙逸把吃剩的半根香蕉递过去,狗崽闻了闻,溜下地飞快地跑了。

“它的鼻子很灵哟。”宋佚微笑着目送狗崽远去。

霍橙逸直起身,继续吃狗崽闻过的香蕉,忽然想起来一个问题,“宋佚,既然狗崽可以找到仲狩,为什么我们不跟着狗崽呢?”

“你说得很对嘛……”宋佚眯着眼睛模了模下巴,于是两个人飞快地跟上了行进中的狗崽。跑到一个更加陌生的地方时,只见狗崽敏捷地钻进了一条阴沟,瞬间不见了踪影。

宋佚和霍橙逸趴在地上,半晌,宋佚抬起头来看着霍橙逸说:“哦呀,我想起来了,因为仲狩说过狗崽会走捷径。”

“请问我们必须在这个地方等到什么时候才会有人来救呢?”

“我想应该快了吧。”宋佚用右手的衣袖扇着风,忽然发现霍橙逸抬手抹了额头一把,于是又把左手伸出来给她扇风。

霍橙逸回头一看目瞪口呆,此人头脑不好吧,否则不会不知道他现在的姿势像个飞不起来的鸵鸟。

宋佚很努力地给她扇风,白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红云,尽避如此,他还是很努力地扇着。

“我……我不热。”霍橙逸忍不住抬手阻止了他那振翅不为高飞的无聊之举。

“那你无聊吗?我们聊天吧!”

“有力气聊天不如喊救命吧。”霍橙逸没好气地打断了他,一开始对他的好感已经无影无踪,怎么看都觉得他很像个低能儿,除了那张过于清秀的脸可以证明他的身份确实游离于草包行列之外,“你们冬苑没事弄这么大个地方干什么,钱多得心里发慌吗?”

“基本上我不觉得这里大,因为我家地盘是这里的三倍,而且后面还是座山,那座山很漂亮,我从小就喜欢在山里逮麻雀……”

宋佚开始滔滔不绝地、慢条斯理地讲故事,讲到第二十八只他捉到的动物是只松鼠时,霍橙逸终于彻底没了脾气。

“后来我又带了一根竿子……”

霍橙逸忍无可忍地打断他:“我说,你有没有什么想要你身败名裂的仇人或者对手?”

“嗯嗯嗯,那种东西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宋佚眯着眼睛望着天空遐思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实在算不过来呀。不过你为什么要这么问呢?”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很有名,而大家好像都对你虎视眈眈而已。”霍橙逸云淡风轻地解释道,“那是种什么感觉呢?”

她知道自己一定有很多对手或者仇人,都是无形之中所得罪或招惹上的,但是她并不担心自己遭到报复,乃是因为她对自己隐藏的深度很有信心。没有人会想到她与大名鼎鼎的异闻社的关系,自然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她头上来。就算别人公开批判她是阴暗中吸血的蚊子,只要她不在乎,那些锋利的言辞就只是针对一个叫异闻社的代号,如同打在海绵上的拳头毫无杀伤力。

但是宋佚不同,他似乎是街知巷闻的天才。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看他不顺眼的人背地里再怎样中伤他,表面上却可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不愿亲自站出来要他出丑,大概就是碍于这层原因吧。

不管怎样她要把这个人揪出来,先弄清楚动机,再根据情况要他好看。

不过前提是她得先平安地从这个大得伤人心的冬苑里出去。

“你那只叫狗崽的耗子到底行不行啊?”霍橙逸托着下巴丧气地问。

“喵!”回应她的是一声狰狞的呼噜。霍橙逸和宋佚蹲在地上看着狗崽钻进去的那个洞以及懒洋洋盘踞洞口的黑猫。

第三章梦中情人

霍橙逸拿着笔,细细地画着宋佚的脸庞轮廓。

轮廓不深,但是很柔和;眼睛老是眯着的,也不知道大小,但是霍橙逸的绘画技术本来就不是太高明,所以碰巧省事地勾上两道弯弯的月牙儿就完成了这一点睛之笔。

“真神似呀!”霍橙逸对着自己的画失了神,嘴里轻轻赞叹着。

她望着窗外的明月,“宋佚……莫非你就是为我而生的?”

这么好的月色,多么适合楼台相会的背景啊。

刷,一道人影腾空而起,在又圆又大的月亮的衬托下,格外醒目地落在了房顶上,摆出大鹏展翅的英姿。

不过就在那人影进一步玩起金鸡独立的时候,一块砖瓦滑动了一下,那人影也随之一个趔趄滚下来,砸在霍橙逸窗户下的那盆菊花上。

霍橙逸看着这一切,慢吞吞地走到窗前,对那人影说:“封第,那盆花是崇伯最喜欢的‘窈窕淑女’。”

人影一个鲤鱼打挺蹿了起来,接着后空翻,来了个猛虎落地。

“橙逸,原来秋苑里面是这个样子的呀!”

霍橙逸的搭档臧封第,一头蓬乱长达腰际的头发,随便拿根带子束起来,不修边幅的样子加上古灵精怪的眼睛,非常适合在夜晚出行。换言之,如果她白天跑出去,那是绝对要吓着人的。

她蹿进窗户,霍橙逸把支着窗的杆子放了下来。

“我以为学苑有多神秘呢,和我家差不多嘛。”

“废话,学苑又不是地牢。”

臧封第拿起桌子上放着的香蕉,往怀里揣了两个,手里抓着两个,左右开弓吃起来,不一会儿桌上便堆起小山一样的皮。

“我说,这次有大收获哩!被我瞧到雷霆镖局的镖是谁盗的了。”

霍橙逸耐心地等她吃够,自动发言:“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臧封第惊奇地瞪大眼。

霍橙逸平静地说:“要是你一无所获,铁定是垂头丧气,给你鸡腿你都不要,还会看上我这几根破香蕉?”

臧封第握着拳头狠狠地捶了桌子一拳,“好姐妹!不愧是我肚里的蛆虫!”

“不是蛆虫,是蛔虫。”霍橙逸纠正道,忽然又觉得不对,“哎呀错了错了,我既不是蛆虫也不是蛔虫,总之叫你多读点儿书,不要张口闭口的都是这种词汇……败给你了,真是。”

“我不爱念那劳什子,一捧上本本就要呼呼的睡,你又不是不知道。”臧封第撩了撩乱乱的头发抓起书桌上一张画像,“哎,橙逸,这人是谁?看着好眼熟!”

“那是我们这次的目标,宋佚。”

“他就是宋佚?长得挺像个人的。”

臧封第看人的样貌只分两种,长得像猪的和长得像人的。这些年来除了霍橙逸和她自己,还有少数几个亲人之外,其他人都是像猪的。

“可是我觉得他不像人。”霍橙逸从臧封第手里拿过那画像,侧着头眯着眼睛仔细端详,像什么呢?肯定是一种动物。眯着眼睛,笑嘻嘻的,很可爱的……

她兀自思索,忽然臧封第拍着手大叫:“哈哈!我知道了,我说怎么那么眼熟呢,原来他像你呀,橙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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