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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步的邂逅 第3页

作者:晖兰

尽量忽略掉某些笑声里的戏谑和间或响起的口哨,我转向这一切的导火索──那个淘气的小孩子。

“别人都可以笑,只有你不能。”我郑重的对他/她/它说。“因为我是为了救你才落得如此下场。”

“咯咯咯……”小孩子咧著嘴发出类似母鸡一样的声音。

我尽量说服自己那不是笑声。

“以后不要这么玩了,知道吗?”我继续劝导。“至少要有大人在身边的时候再玩。否则很容易出危险的。”

“咯咯咯咯……”本来只扬起一点点的嘴角愈发扩张到接近半圆的地步。

多率真的孩子,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一点面子都不给……

我沮丧的垂下头,任挫败感尽情啃噬我湿漉漉的心。

“咯咯……嘎!”他/她/它竟然还没笑够,一根白女敕女敕的手指头伸进嘴里冲我扮鬼脸。

罢了罢了,跟小孩子讲道理简直比秀才遇上兵还惨,非但说不清,还要遭耻笑,而你又不能怪他/她/它,因为他/她/它是小孩子……

站起身,我再一次环视四周围观的人,还有他们脸上不同含义的笑……

停!倒带──定格。一种熟悉的颜色组合出现在人群里──蓝的,黑的,咖啡的……和灰的。

X哥?哎呀,怎么又给忘了……我对自己的记忆彻底感到失望。

难得在这种情形下遇上认识的人,我不由自主走过去跟他们打招呼。

“嗨,真巧。”我刻意在称呼上含糊其词。

“嗨,36B!”那个一身黑的家夥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斜睨的视线落在X哥身上。

“运气真不错啊,柱哥!”蓝甲克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不过总算又帮我想起来──“柱”哥。

“看什么看!?”咖啡衬衫眼睛一瞪,不过却是吼向周围窃窃私语的人们。

“呼啦──”一声,人群在几秒锺内散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

好厉害……

柱哥仍然沈默。他的三个兄弟也没再吭声。气息平静得有些奇怪。

难道是我太突兀了?好象是的……

“来干吗?”

“哎?”我blur。

“来干吗?”他一字不差的重复,仿佛认定我会明白他的问题。

我的确明白了,莫名其妙的。

“来买发卡。”我指指头上幸存的一只发卡。“掉了一个,只剩这一个了。”

又一阵沈默后,他突然伸出一直插在裤袋里的右手。

“是不是这个?”

浅蓝色的小发卡平躺在他掌心,被穹顶的水银灯照得熠熠生辉。

“哇!”我高兴的拿回来,熟练的卡在仍旧潮湿的头发上,然后才想到问:“怎么会在你这儿?”

“捡到的。”

“捡到的?”我重复。

“一直忘了扔掉。”他补充。

“哦……”我露出恍然的神情,其实根本没听明白。

蓝甲克发出我不理解的笑声,不过被柱哥一瞪之后就安静了。

我忽然有种感觉。这四个人之间像是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暗潮汹涌……可我又说不真切那到底是什么。

“阿兰!”室友的尖叫永远和她本人出现得一样突然。

“你怎么搞的啊?!这么狼狈?瞧瞧你,浑身都湿透了!!!怎么又是你?!”最后一句是问柱哥。

可柱哥完全不睬她,只是一直盯著我。

他也觉得我很狼狈吗?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

咦?我明明穿的是白色连身长裙,为什么胸前会有两片粉红色的印子?我困惑的看向室友,因为衣服是她帮我拿的。

又是一声响彻云霄的尖叫──

“阿兰!你的内衣!!!你你你……你究竟有没有脑啊!?都快被人看光了还傻站在这儿!?走啦!!!”

她连拖带拽的将我朝洗手间的方向推。

“可是我还没跟柱哥说再见……”我想到。

“还‘再见’?你这个样子怎么跟人家‘再见’?”室友气得要命。“你用用脑好不好?他们在吃你豆腐!”

“我又没被他们碰到……”我小声分辩。

“光用看的就快喷鼻血了!”室友不肯轻易放过我。“你怎么搞的啊?给你白裙子你竟然穿粉红色内衣?还是这么亮的粉红色!?怕别人不知道你胸有多大啊?”

“胸大又不是我的错……”

“不许顶嘴!”

“……”

第四步

我的室友叫曹子鹃,杜鹃的鹃,不是丝绢的绢也不是婵娟的娟。她和我同岁,因为我们曾是中学同窗,虽然她现在看上去比我老成很多。

事实上在大型电脑公司担任特助的她也的确比我精明能干。

“胸大无脑”──这是她最常骂我的词。

其实我不笨,我真的不笨。我只是懒,以及微量的反应迟钝。而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我只是个排版公司的小打字员,用不著如火的热情和迅捷的反应。真的,我对目前的状况很知足,没必要拚掉有限的生命去赚花不掉的钱。

子鹃却是个懂得生活享受的人。

虽然我们一起分摊这套两室一厅的房租,每人每月450块,她花在蒸气美容,有氧舞蹈,营养搭配等方面的时间和金钱却远远高过我,也成功塑造出一个魅力无法挡的都会女郎形象。

这是一定的。因为我不了解什么是美容,不明白舞蹈怎么会有氧,更不操心自己今天摄取了多少脂肪和胆固醇。她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吃不饱就去吃饼干,饼干吃完了还有泡面,泡面没了还可以水煮蛋,若是连冰箱里放鸡蛋的地方都空了──就好象今天这种情形──我和她之中必定要有一个人走到马路对面的NTUC买足一星期分量的“原料”回来把冰箱填满。

通常这个任务会落在子鹃头上,因为她信不过也看不上我买的东西。但今天出了点意外。

我美丽的室友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双眼紧闭,面色惨白,气若游丝。

不,您误会了,她并不是快死了。她只是在试用今天下午刚买回来的面膜──去斑美白型的。据她说敷上以后两个小时内不能移动,就算可以移动她也不会坏心到出去扮鬼吓人,所以采购的任务只好由我来完成。

在皮包里翻了半天才找出压在一堆杂物底下的皮夹,可放零钱的小钱包我却怎么也找不著。没办法,只好拿著皮夹去买。我趿拉著拖鞋走出家门。

如果只考虑直线距离那间NTUC离我住的公寓其实是很近的。烦就烦在马路被护栏从中间一分为二,而最近的过街天桥却在百米之外。

我向来讨厌上天桥,因为那很累,所以我宁愿走去150米外的十字路口等绿灯。

太阳将落山还没有落山,现在这个时间应该算黄昏吧?其实在这座单一线条的水泥森林里很少能感受到真正的黄昏。即便如我这种走得很慢的人,也偶尔才察觉到夕阳穿过楼群斜射在草地上的金色倒影。

每当我看到那种金芒的时候,都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很多人擦肩而过,仿佛电影里模糊了的快进镜头,只留我一个人清晰的站在人海中央。我多希望他们停下来和我一起看,毕竟美丽的事物和大家分享才是幸福。可当我告诉子鹃我看到的黄昏有多么美丽的时候,她总是露出一种不欲多说的神情拍拍我的头,然后回自己房间做睡前健身操。

我也就不再强求任何人用和我同样的眼睛看世界。

我花了5分锺走完这150米。来到路口的时候我看到绿灯在闪。前一批过马路的人已经走到路中央。

应该还来得及吧?这么想著的时候我已经朝前走了出去,速度并没有因为过马路而加快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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