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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人有点色 第3页

作者:关晴

江洛

看完信,唐小仙只觉得一股说不出来的荒谬——

老爹到底玩什么把戏?居然还装得挺像回事的!甚至还请出了洛哥哥替她找来“保镖”一名?!

是怕她会偷溜回日本,所以派一个人来二十四小时监视她吧?!

无聊。

这其中最荒谬的还是这名洛哥哥找来的保镖,恰巧正是她唐小仙的天敌——有“色”人种!

自小到大,由于老爹的关系,她唐小仙从来与此类族群不两立。这一点洛哥哥是知道的,怪哉还找来这样一个人当她的保镖?

想到老爹的荒谬薄幸,惹得老妈常伤心落泪。因此,十七年来,她对异性的感情仅有冷眼旁观的漠然。

抽出附在信封内的照片,他仔细瞧着那张照片上的男子——

这照片极可能是偷拍的。相片上的男子虽估量不出身高,但仍可看出他身形颀长。似乎十分讲究服装的品味。怪事,她以为“保镖”都该是粗犷型,例如在她京都家中那些彪形大汉。

这名穿着意大利衬衫、长裤的男子有一双十足男人味的浓眉。浓眉下那对温存的灰眸正凝向镜头外的别处;往上是高耸挺直的鼻梁,上唇偏薄、下唇饱满,性感的唇上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浅笑。

他姿态轻松的斜靠在椅背上,一副漫不经心的调调,浑身散发着狂放不羁的潇洒气息……

这男子绝对是所有地球女性的公敌。

噢!当然,除了她唐小仙。

若是他本人与照片相去不远,他在是百花丛中长袖善舞之余,肯定也是个中翘楚吧?

也难怪,这男子帅得会勾魂,不单单是相貌上的出众,英俊的男子不足以具备勾魂的本事正是他散发的独特气质——令女人捉模不定,又爱又恨的气质。

她不禁有些失笑——单凭他一张照片,竟已能让她有几许联想,就不知见到他本人时,是否也能做如是观?也许深感乏味吧?

唉,没事想这么多做什么呢?也亏她真能想。老爹总说她精灵古怪,老妈和老哥们却说她是太早熟,几达“世故”。

精灵古怪?早熟?唉,她不过是有些好玩,再加上一点点置身事外的清醒罢了。

凝视着相片里的男子,想来她今年也一十七了,从来也不明白什么叫被“电”的滋味,而这人既然风流,想必有过多次被电的经验吧?否则他如何去追求,甚至喜欢上一名“不来电”的女子?

除非被冠以风流之名的众男子在追求女人的同时,一颗心亦能老神在在、如山不动,一如她老爹。

不可思议呀!这类薄幸男子的心态。

那么这世上的薄幸女子呢?也是如此的吗?

当薄幸男子遇上薄幸女子又是怎生个局面呢?

瞧着相片里倾倒佳人的男子,她确定自己是免疫的。

炎炎夏日,日子漫长得难熬呀。

看来不好好玩耍—番,似乎有点对不起自己了……

周末夜,天母西路上照例人来人往,逛街购物的人潮川流不息。

在这样—个假期的夜晚里,挂在每个人脸上的笑容是满足、愉悦的。这样闲散的夜晚会让人有好心情。

只是,对一个兀立在街头等人,而那人却又已迟到了近一小时—更糟的是等人的人还相当的不情不愿——那么,这样的夜晚,就可以说是个灾难了……

方历酷着张俊脸凝立在天母街头,明显的,他一反平日从容的表情是因为强压怒气——

那小表竟有胆不去接机!还在“命令”完他得自己搭计程车前往天母碰面后挂他的电话!可恶的小表,最该死的那小表竟敢迟到!他发誓,等那小表——出现,他二话不说先赏她一顿痛!

老天!他的狂暴因子全教那小表给挑起来了。

他再次不耐烦地瞥了眼腕表,心—横,索性当街横放行李,旁若无人的撑开两条结实的长腿,率性跨坐在行李箱上。

以他目前的烦躁指数来看,那小表不想没命的话最好永远也别出现!

吁了口长气,他懒得再去想那小表的可恶之处。现在的空气至少还是自由的——虽然是乌烟瘴气——等那小表一出现,他真正的悲惨才要开始!

耸耸肩,一抹惯有的玩世笑容又重浮上了他的唇际。

双臂环胸,以一种半戏谑的放肆姿态,他漫不经心的打量那些晃过他眼前的女子。对于众多女子们千遍一律的青睐目光,他一律大方的回报以迷人的浅笑——其实乏味的想打呵欠!

有何不可?笑容比起语言,那可是最暖昧不清的东西——笑容可以有千万种解释。但是最重要的一种,是微笑永远比语言自由,至少没有—个女人能拿你的微笑来要胁你。但说出口的语言——就显然没这么幸运了。

又等了片刻,他直觉嘴角都已经笑得快僵化了,开始斟酌着撇下那小表一走了之的可能。

事实上,唐小仙早已来到对街的速食店内,就在那一排面街的大片玻璃后,她已经观察他很久了,打从他—出现开始。

速食店是有利的屏障,而且她挑子一个有利的座位。她坐在玻璃墙后的—排餐椅上,双手托腮,如秋水的双瞳凝注在那名叫方历的男子身上。方历——她的保镖。

当然,她早已在这段长时间的观察里,将他薄唇上那抹玩世不恭的浅笑,温存挑情的眸子,以及那放肆跨坐行李箱上的姿态……一一尽心眼底了。

以往她总以为,男子风流的本钱以金钱与权势为最,在如今这功利的社会该是如此,其中运用此项优势自如的佼佼者之一,便是她老爹。

若有女人声称爱上的是她老爹的“人”——虽然她老爹保养得体,但毕竟已年近六十——那女人肯定没什么大脑,半个月内肯定被她老爹抛弃,理由是勾引的手法太低劣。唉,想来她老爹也只有在养情妇这上头是聪明的。

如今她方才知道,以“色”诱人的男人更具有天赋本钱。如她的保镖,相片甚至不及本人七分。

打从他的出现,伫立街角一隅到现在,来来往往的过路女子莫不朝他多瞧上两眼。她看的很仔细,没一个例外。

耐而寻味的是他脸上的那抹笑,施予得毫不吝啬却讥诮的别有深意。

什么样的男子会有这般笑容?像是狡滑摧花的狼,更像是遗世狂狷的独行客。那看似温存的灰眸里,时而掠过几抹嘲弄的兴味,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正遭人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吧!调笑的意味一览无遗。

凝视得久了,她托着两腮的双手也有些酸麻了。她从速食店的椅子站起来,慢吞吞的直了直腰——

游戏,该开始了——

方历轻蹙着眉头,忍受眼前这名瘦削时髦、热情太过的短发女郎——目前他可没什么兴致和女人周旋,况且还是名不请自来、纠缠不清的女子。

“HI!HOWAREU?MYNAMEIS吴丽姿啦!U从AMERICA来吗?”挟着贻笑大方的文法和一口破烂英文,吴丽姿十分卖力地想搞好国民外交。当然,最重要的目的是向眼前这名帅哥老外推销自己。

方历心底暗自申吟不已。老天,今日沦落至此又该怪谁——洛他们四个见鬼的“好兄弟”?抑或是那名胆敢放他鸽的小表?

自称吴丽姿的女郎依然殷勤的推销着她自己,鲜艳的桃红色双唇一开一合。全然漠视他人断拒嗓音的权利。不只是嗓音,方历想,这还涉及“品味”问题——对女人的品味。

显然的,含蓄一点的说法是:这名短发女郎不对方历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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