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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伴一生 第6页

作者:陈艾琳

“忙什么?还不是整天跟一些个不正经的女孩鬼混,我就不信他忙得连打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也许他觉得目前成就不够辉煌,怕您替他担心,干脆等成功了再回来,也算给您一个惊喜。”

孟妈妈走到亮娟身边,叹着气:“你是个好孩子,孟刚要有你一半懂事,我就心满意足了。”

“孟刚有他自己的想法,我相信他早晚会做出一番事业,然后接您去享受。”

“算了!我早就不指望他了!这小畜生跟他死去的老子一模一样,整天只想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就凭那副臭脾气,他能搞出什么名堂?古人说得好,成家立业,他要是够聪明,就该早点娶你,有你帮他,或许有出头的一天;可惜他是个糊涂蛋,仗着自己一张俊脸,把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不三不四的小妞身上。你要我相信他会有出息,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孟妈妈!”亮娟只得发出抗议,“您不要开口闭口就说我和孟刚,万一被人听见,我真的嫁不出去了。”

“好吧好吧!不说了!”孟妈妈先是笑,后来又叹气:“我实在太自私,像孟刚这种男生,一点也不好,虽然他是我儿子,我也不该偏袒他。亮娟,孟妈妈劝你一句,将来找对象,千万别找孟刚这型,太多桃花了!防不胜防,你还是找个老实可靠的丈夫,比较妥当。”

“我会睁大眼睛,仔仔细细挑个好男人,您放心吧!”亮娟露出笑容。

“唉!敝来怪去,就只能怪我自己没把孟刚教好,他年夜饭不回来吃也就罢了!连清明节都不回来为他老子上坟,这可就说不过去,我真无能,生了这么个不肖子,你孟伯伯一定会怪我教子无方。”

亮娟轻拥住伤心落泪的孟妈妈,柔声安慰她:“不要难过,孟妈妈,我要是遇见孟刚,一定帮您骂他,叫他以后常回家来看您。”

“你一见到他,什么都别说,先帮我打他两个大嘴巴子。”孟妈妈气愤不已,“这没良心的小畜生,放着老娘不闻不问,万一哪天我有个三长两短,恐怕还得登报纸,他才会赶回来把我埋了。”

“别这么说嘛!您身体一级棒,一定长命百岁。”亮娟尽量捡好听话劝慰她,“孟刚就是仗恃着您会照顾好自己,才敢长年在外,他不就是想多赚点钱来孝敬您,您可不能泄气,要是您身体不够硬朗,可就辜负孟刚对您的信心,无论如何,这口气您得争赢他,您说是不是?”

孟妈妈终于破涕为笑,轻拍两下亮娟的脸颊,“你最懂得哄人开心了!死马都能被你讲活,有你经常回来陪我聊聊天,谁稀罕孟刚呀?”

“这怎么行?您只喜欢我,不想念孟刚,到时候他又要吃我的醋,怪我抢了孟妈妈的爱,我可担不起这个罪名,您还是把心思多放点在孟刚身上吧!”

“小丫头!说来说去,你就会为孟刚开月兑,你老实告诉孟妈妈,从小到大,孟刚同你最亲了,你真的没有半丝喜欢他吗?”

亮娟心里一阵慌乱,可是脸上丝毫不露痕迹,她向来习惯隐藏真正的感情,这点小事难不倒她,她笑得像是全然坦荡无忧。“我和孟刚像兄妹,又是好朋友,他对我够义气,我当然回报他同样的情谊,您就不要再费心把我们送作堆了!哪有女生嫁到自家隔壁的?只隔一道墙,说不出有多丢人,我才不做这种事呢!”

“隔壁亲家才真正亲,你要是做我的媳妇,将来早晚都可以回娘家,世上有哪个媳妇比你幸福?”孟妈妈笑出声,“再说,我疼你可不比你妈少,孟刚只听你的话,这件婚事我愈想愈稳当,等一下我再去找你妈提亲。”

“拜托!”亮娟简直快昏倒,“孟妈妈!打从我两岁会走路起,您到我妈那儿提过几万次亲了!换个词儿吧!亮媛比我漂亮,以后您改成要她当儿媳妇,我妈说不定一口答应,您马上就可以找孟刚回来结婚。”

“孟刚拿亮媛当亲妹妹看待,你又不是不晓得。”

“我和亮媛有什么两样?”

“差别可大了!孟刚凡事都问你的意见,他服你,光凭这点,他对你就特别不一样。”孟妈妈说得煞有其事,“聪明的女人,想抓住男人的心,靠的不是美色,而是脑子,除了你,世上还有谁管得住孟刚那匹野马?”

“您说的是十几年前小孩子办家家酒的事,我和孟刚都已经长大,各有各的想法和作风,我不想被他影响,相信他也不愿受我控制,我才不要管他的事呢!包何况,打从他自动退学,离开学校去当兵,我们就没有再见过面,他现在圆是扁,我一点概念也没有,您老是把我和他凑成一对,根本行不通的。”

孟妈妈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是亮媛已经推门而入,扯着嗓门喊亮娟,她已经准备妥当,等着亮娟回去当大厨炒菜,爸妈要求早点开饭。

“我先回家了!孟妈妈,您也早点吃饭,晚上有牌局吧?”亮娟站起身来。“先祝你旗开得胜,一家赢三家,明天再让我吃红,可别忘记了!”

“好!不会忘了你的,就你一张嘴最甜了。”孟妈妈笑着送她往外走。“教人不喜欢你都难。”

“留步!留步!又不是大官,别送了。”亮娟把她往回推。“明天我再来看您,记得别熬太晚,身体要紧。”

“全听你的,晚上只打八圈,成了吧?”

亮娟回头甜蜜一笑,很快回家开始忙碌了。她就是对所有人都一样关怀又体贴,难怪老人家们都衷心喜欢她、疼爱她。

第三章

每个月十号,是亮娟领薪的日子,虽然她在嘉德兰那种贵族气息浓厚的学园担任主任教师,薪资并不低,但是她非常顾家,给爸爸、妈妈各一笔月费,再加上房租,薪水就去了一半。就像所有努力工作、脚踏实地的朴素女性,她只在换季折扣的时候买衣服,平时花钱还得记帐,想尽一切办法多存些钱。

即使为了吃顿晚餐该用多少而斤斤计较,亮娟还是编出买书的预算,她酷爱读书,尤其偏爱英美名家的散文、小说。图书馆能提供的读物有限,满足不了她的需求,通常她得透过书店,向香港或新加坡的经销商购书,这是很花钱的,但她宁愿省吃俭用,也不肯放弃读原文书的嗜好,她认为很值得。

当她从大学时代就时常光顾的书店里,抱着刚买的新书走出来,几乎是整座城市最满足、最快乐的人。傍晚的风拂着她浓密的发丝,一想到今晚可以拥着新书、不顾一切的看个过瘾,亮娟几乎兴奋得想唱歌,只是碍于街上有人,只得用吹口哨代替。

亮娟吹的是“快乐颂”,从小到大,她和眷村里的孩子们最常合唱或合奏的一支曲子。她吹得抑扬顿挫、韵味十足,脚步也跟着轻快的曲调快步前进,一个人在人行道上,闲适又快意的走着,完全没有察觉身后有位高大的男性身影,从半路上加入她的行列,保持与她三、四步的距离,不快也不慢的跟着她。

那位男士相当年轻,体格高大结实,穿着淡青色休闲衬衫,米白长裤,一双咖啡色帆布鞋,肩上随意搭着一件素白的薄风衣,脸孔俊逸,浓眉下的双眼藏不住笑意,整个人有种春风得意的风流神气,家极了杂志上的泳装模特儿给人的印象,仿佛天生就是适合享乐的人。

走过一段路之后,这个俊逸男士双手插入口袋,开始吹口哨,同样的“快乐颂”,同样的抑扬顿挫,韵味十足,而且技巧高明的与亮娟的口哨声形成二部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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