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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鸳鸯 第24页

作者:羽柔

“这……这我可没有把握。”碧柔不想答应悦悦的请求。

空气变得凝重,悦悦感觉肺里吸不到一点空气,好像快要窒息了一样。

蓦然间,悦悦挺了挺胸膛,将泫然欲泣的血泪,全都往肚子里咽下。她是林悦悦,她不是个摇尾乞怜的狗,走出霍家,就不信天地间容不下她。

霍毅说过,错的不是她,是命运的捉弄,是老天爷生了妒心,不愿一个被卖身的女子这么轻易就找到了幸福。

错的不是她,不是她——

她是配不上霍毅,一开始她就不敢如此奢望,如果霍家没有办法接受她,她一点都不愿让霍毅为难。

“你放心,我知道我配不上霍毅,我不会赖在霍家不走,也不会成为你的威胁,可是我要奉劝你一句话;霍毅或许曾经爱过你,但是他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等他回来,他宁可父母替他安排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也不会娶自己的嫂子,那时候——你也得不到任何好处,相反的,绝对会比现在的威胁还要大。我爱霍毅,所以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任何牺牲,他利用我,我也没有怨言。而你……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女人,你纵使有倾国倾城的相貌,可是终不敌年华老逝,相爱的人交的是心、认的是情,而不是一时的美貌和迷恋。我才来霍家没多久,就早看出你是个肤浅、骄宠、任性的绣花枕头——”

悦悦这时候终于显出了她坚毅和不服输的本性。这段日子以来,悦悦因为碧柔才丧夫,是个新寡,才会对她百般容忍,现在她知道自己必须离开霍家,在离开前若不好好说出心里的不快,她会遗憾一辈子的。

“住口!你竟敢骂我,你好大胆子——”碧柔气白了脸,想不到悦悦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我怎么不敢?”悦悦回道。

“你敢再说,我就到前厅去,把你的丑事全都抖出来!”

“我不怕!是你该想清楚,到时北京城里所有的人都会猜测你的居心,才丧夫,就急着想嫁小叔,所有的人都会来看霍家的笑话。你去说!说不定揭穿了,我反而可以赖在这儿名正言顺等霍毅回来娶我,生米煮成熟饭了,不是吗?”悦悦挑衅地说道。

“你……你不会!”碧柔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现在她们的角色完全对掉,碧柔反而受到悦悦威胁。

“走着瞧!”悦悦坚定地说着。

当悦悦挺着胸走出了碧柔的房间后,马上又换了个样,像游魂似的晃荡在长廊上。她支撑着一口气循着霍毅走过的足迹来抚平她要发狂的思念,最后跪倒在花园中的那棵老榕树下,向上仰望,看见了珍珠似的点点光亮从叶片间射了进来,她掬了一手细光,刹那间,想到了她被卖身绑进麻袋时,所看见的细光。这代表什么?代表她的出身是无可改变的,就算她换上了一身华服,就算她改头换面,骨子里还是改变不了她原来就注定好的命运。

天长地久的誓言言犹在耳,奈何她无力挽回狂澜般的事实。

她明天就走,趁着碧柔还没有把一切都说出来的时候,趁她还有一点尊严的时候。

情归何处?身归何处?她已经喝了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发誓要忘了前半生的,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不是她的幸福,该舍的时候,就不该迟疑。要从头来的,就不要再等待了。

悦悦知道,当她失去一切的时候,只有未来还存在着。只要未来存在,或许就还会有千万分之一的机会再相逢,那么这个存在就绝对值得她好好活下去,只是不可能活在霍家了。

第10章(1)

十年后,革命终于成功了。

一九一一年,霍毅参加的广州起义虽然失败,但在同年十月十日,武汉的满清军队叛变,其他的省份也跟着响应,陆陆续续地在所有的地方扬起了革命胜利的旗帜。

在中国,不管换天换地,有些人还是照样的营生买卖,有些人还是照样聚在茶馆子里喝茶听戏,不管谁来做头,这吃喝拉睡、说唱听看的日子总是千古不变。对小老百姓来说,不同的是进步的科学改变了旧有社会的封建制度,西洋的文化侵入生活,也开了百姓的眼界。

女人的服饰也有很大的改变,从前又宽又大的长衫,全变成了又窄又紧的开岔旗袍,连短衫、长裤也都出笼了。

苏钰铨爱极了这种改变,他从河间府来到了北京城,眼里所见的就只有这些花俏美貌、服饰前卫的女子,看得他应接不暇、眼花撩乱。

钰铨从霍家叫了辆黄包车,来到了城里有名的一家酒坊,听说这里的炸羊肉闻名北京城。

这酒坊有一大半是露天的,门庭若市,桌子椅子几乎要摆到路中间来了,来来往往、各式各样的人群中,有和尚道士、有妓女贵妇,有富人、也有叫化子,对钰铨来说,这些就是北京城最具特色的街景了。

他叫了一大盘的炸羊肉、几片麦饼、一壶白干,就自斟自酌地看着人潮吃了起来。酒坊的对街正好有几间铺子,钰铨随意看了看,突然被从对门绸缎店里走出来的两个年轻女子吸引住了目光。其中一个女子身穿镶着娇绿的绸边、粉红荷色的合身长袍,绾着盘起的发髻,看得出后颈的皮肤特别白皙,她纤细的腰身,好像可以盈盈一握,脚下一双小巧的朱红平底鞋,可比美三寸金莲。钰铨的记忆仿佛被人拉到了十年前,记得有个女人也曾经媲美这样的姿色。

见她们两人一直站在绸缎店前谈话,钰铨才又低头斟了满满的一杯白干,丢了一大块炸羊肉入口,想配酒下肚;想不到这让他端详了老半天的女人回过头来,也正好不偏不倚地朝他的方向望来。

起初他们彼此都有些不确定,后来这女子用一种模糊缥缈的眼神慢慢走近,不理会她身后同伴的叫唤,径自跨过了街道,走到了钰铨眼前。

十年前同样的情景又发生了。记得在河间府城外的客舍里,钰铨看到悦悦从楼梯走下来时,惊艳于悦悦的美色,就曾经这样魂不守舍地看出了神。钰铨才刚吃的炸羊肉瞬间噎在喉里,吞也不是、吐也不好,猛地喝下白干,咳得几乎要岔了气,他急忙站起身右手一翻,竟然撞倒了半杯酒,洒湿了钰铨下半身的长袍。

“你还好吗?我帮你擦擦——”这样似曾相识的问话,十年后又听见了,钰铨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第一次慌乱不安的怦然心动,不知所措。

“你……你……你是——”钰铨忘了悦悦正拿着帕子等着他,径自瞪大眼、指着悦悦,好像见到了鬼似的。

“我是悦悦,你还记得我吧?”悦悦笑看着钰铨的失态,他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当初微胖的身材,如今更显得富泰。

“悦悦,想不到你也在北京。”钰铨好不容易冷静了下来,惊讶于十年无情的岁月,却在悦悦身上留情地不留任何痕迹,十年后的她只多了更迷人成熟的风韵。

“是啊——我和我的朋友来这绸缎店看看,下个月就要顶下来了。”

“顶下来?你是说,你买了这店——”钰铨指了指店的方向。

“不全是我,我和朋友合伙的。钰铨……你还好吗?”她的音调还是如此温软动听,恍然间,好像四周都变得寂静无声,钰铨只听见悦悦的声音像有回音似的不断回响。

“我好——我很好,你……你一直住在北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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