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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玫瑰情 第10页

作者:鄀蓝

这一晚,贝晓路再度收留了他,两张单人床上,蜷缩著两个人,背对著背,各怀著心事入睡。

第四章

贝晓路一直到近中午时才醒过来,眼一张开,就看见温惟竣一个人坐在窗前的椅子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新年快乐。”新的一年,这是一句最好的开场白。

温惟竣一听见她的声音,转了过来,笑著对她说:“新年快乐。”

“你起来很久了吗?”贝晓路坐了起来,却依然不打算下床,曲起脚,将下巴抵在膝盖上。

“有一段时间了。”

“喔!”她点点头。

“谢谢你,昨天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大年夜。”

“我也该谢谢你,让我不用一个人吃年夜饭,还让我有机会玩鞭炮玩得很尽兴。”

“我——”

“如果你不在乎我这种完全没有计昼的旅行,这段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去玩。”一向独来独往习惯的贝晓路,这两天有他的相陪,突然感觉两个人的旅游也是不错的感觉。

“贝小姐——”温惟竣惊喜得说不出话来。

“当然,你若有其他的计昼也没关系,你就按照你原来的计昼走。”

“计画!我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又怎么会有其他计画。”

“那先说好,房租费你要负担一半,”

“那是当然的。”温惟竣高兴得真想大叫。在新的一年的第一天,他就能这么样Lucky,相信他一定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一年,

“等一下我带你出去吃好吃的。”贝晓路拿著换洗衣物进浴室更换,刷牙洗脸,让自己神清气爽。

“贝小姐——”

“未来的几天我们会二十四小时相处在一起,叫贝小姐听起来乱不顺耳的,你就叫我晓路吧!”

“好,晓路。”的确,这样感觉距离比较不那么遥远。“你对旧金山还有和这饭店里的每个人都好像很熟悉。”

“我曾在这里念过两年书,这间玫瑰饭店是我研究所一个同学的父亲开的,那两年我就在这里打工。”

“原来如此。”难怪他怎么觉得她在这里,就好像是回到自己的家一样轻松。

“走吧!”贝晓路穿上外套,戴上帽子,率先走出房间。

中午,她先带著他在中国城内一家浙江小陛,吃了顿江浙菜,吃完午餐后,搭著车直接来到离中国城最近的北滩。

“我们就随意走、随意看。’她不喜欢有目地的旅行,旅行之于她来说,喜欢自在、惬意,有时候就算只是坐在一问路边咖啡店外,点一杯拿铁咖啡,看著人来人往的人潮,那感觉也是很舒服的。

温惟竣点点头,没什么意见。当初决定出国,也只是为了想省下那一大笔红包费,并没有特定的目地,只因为刚好于右任尾牙抽中了旧金山的来回机票,而他又恰巧有点良心,就送了他一张,所以他就来了。

“这里是北滩?”

“嗯。”

“既然叫北滩,怎么不靠海?”

“这里原来也有海滩的,只不过在一八七O年代时都填平了。后来义大利人逐渐外栘,北滩就留下一些空地,房租便宜,便吸引了一些不受世俗束缚的文化人的到来。所以在这里,你会看到很多人感觉起来带著点颓废、不修边幅,却又充满著文人艺街家的感觉。”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贝晓路瞟见他眼中透出崇拜的眼神,忍不住大笑出来。“书上写的。”

“喔!”

走著走著,他们来到了一家书店前。“这间城市之光书店是全美最早的平装书专卖店,也是颓废派最喜欢流连的地方。”

“我们进去看看。”

“那就进去呀!”

一进到书店后,两人便分开,各自寻找著喜欢的书籍,这么一晃,再碰头已是一个小时之后了。

两人又逛了一个小时,找了家街头咖啡店坐下来暍咖啡休息。

贝晓路端起咖啡暍了口,笑笑的说:“很无聊吧!”

“怎么会。”

“你不是个诚实的人,没有几个人像我一样,搭十几个小时飞机,飞越太平洋,只为了压马路、逛书店、暍咖啡、数人头,将宝贵时间都给浪费掉了。”

“旅行真正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放松身心吗?”

“你不是为了配合我,才故意这么讲的吧!”

“有这个必要吗?”

贝晓路耸耸肩膀。

“我有个好朋友,个性和我完全两极化,他常笑我把钱打成二十四个结,认为我的人生没有意义,生活太过枯燥乏味,而我则不懂他为什么总能毫无顾忌的花钱。”

“那是每个人对生活的要求不一样,对人生的规画也不同,当然就会对金钱的分配有所差别。也许你是为了提早退休在做准备,对于金钱才会比较有所计画。”

温惟竣有些惊愕的看著她,不敢相信她竟能一语道破他心里的计昼。

于右任和他认识有十年的时间,竟比不上他认识只有短短几天的人!

“怎么?我说错话了吗?”她被他怪异的眼神看得以为自己说错了话。

温惟竣笑著摇摇头,“我朋友却认为每个人过完今天,绝对不知道明天会如何,时间会停留在哪一分,哪一秒,又何必虐待自己。”

“他说的也没有错。”

“他的这句话不禁让我受到强烈震撼。”

“其实你不必为了别人的一句话,去改变自己。”

他点点头。“你呢?”

“我什么?金钱观吗?”

“嗯。”

“该花的就花,不该乱花的就别乱花。”

“虽然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要做起来却是不容易。”要不就不会有很多年轻人,就算欠了一大堆信用卡债,债台高筑还是拚命的办现金卡借钱买名牌了。

两人就这么聊著聊著,天空开始飘下了毛毛细雨,微弱的雨丝虽不伤人,淋久了,却也足以让人淋成落汤鸡,在这寒冷的天气里,也容易让人感冒。

贝晓路张开手,动作有些傻气的接著雨,此时若是让她的同事看到了,绝无法相信这会是平时在公司一板一眼,做事严谨的贝晓路。

“下雨了!”

“每到过年,总是特别容易下雨,没想到来到美国,还是一样。”温惟竣说。

贝晓路看他一眼。“你不喜欢下雨吗?”

“你喜欢吗?”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反问她。

“我喜欢下这种毛毛细雨,更喜欢在这种雨中不撑伞,找一个地方淋雨。”

好怪的人!温惟竣心里虽这么想著,却没有说出来。

“你心里一定觉得我像个疯子。”

“不会,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觉得你有些奇怪。”思想逻辑也好,行事作风也罢,至少是他从未接触过的。

“这种雨不伤人,却又可以让人感到冷静,一个人找个地方坐,可以趁机将脑袋里的垃圾清一清。”

“脑袋里的垃圾?”看来她不只作风独特,连用字遗诃也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每个人常常都会胡思乱想,想些有的没的,如果这些垃圾不囤积在脑袋里,人生会快乐许多!”

她说的话是那么不合逻辑,但稍加一解释,却又让他无以辩驳。

“我想去一个地方淋雨,你呢?要先回饭店休息吗?”

“我虽然不是文人,但感受一下‘湿’情画意的感觉也不错!”他一向不是幽默的人,但和她在一起,讲起话来竟也变得不再言语无味。

“那就走吧!”

贝晓路带著他搭车来到再往北的渔人码头,直接来到三十九号码头西侧。或许因为下雨的关系,一处夹板上,平时皆挤满了观看海狮的平台,此时却只有零星的几个人。

他们往前看,淋著雨,看着一群海狮懒洋洋的爬上码头,互相的挤压,似乎在对游客们炫耀著它们自在惬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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