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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看招! 第3页

作者:可儿

“怎么可以算了?今天是你哥哥被人打伤,不是别人啊!而且就算天诚庄再有势力,也不能这样打人!褚县令和我们是世交,难道我们两家联合也比不过天诚庄吗?不行,我一定要讨回公道!”儿子是她的心头肉,要她将这事一笔勾消,这口气她怎么也咽不下!

“大娘,哥会被龙翊风打伤,那是因为哥的武艺不精,再说哥会和人起冲突也不会是为了什么正当事。和天诚庄杠上对方家没有好处,所以能避免就尽量避免,爹也不想多惹麻烦。大娘,你还是劝哥少到处滋事,这样才是免去被打伤的最好办法。”方可人真诚的建议,不过她知道说了也是自说。

方母的脸色很难看,很想斥责方可人的坏心肠;哥哥被人打伤了,她这个做妹妹的还幸灾乐祸说风凉话!这个阴阳怪气的方可人自诩书念得多,骄傲又自负,根本听不进别人的话。其实女人书看得多有什么用,不是有句话叫“女子无才便是德”吗?书读得那么多,谁敢娶她啊!不过方可人她得罪不起,她只得强打起笑颜,虚应几句快步离开书楼。

她早知道来问方可人就算能明白答案,也会得到一肚子火气;她实在很讨厌看到方可人高傲、自以为博学多闻的模样。哼,若不是有老爷撑腰,她早把方可人教训一顿了。

虽然方可人生得不差,但也不算是绝世美人,既没有温柔娴淑的个性话又很不客气,她倒要看看这样惹人厌的女子能不能嫁得出去!就算她嫁人了,她就不相信方可人到了夫家还能这般神气!

方可人见大娘踩着重重的步伐离开,知道大娘不高兴;实话总是逆耳,大娘自是听不下去。但是若哥的霸王个性不改改,他又没爹精明,迟早会惹出大祸来。

方可人轻浅一笑,清雅秀气的脸上有着无奈和怜悯。“慈母多败儿”,真是一点也没错。大娘的仁慈来自于她的见识浅薄,她只会一味的宠溺自己的儿子,却从不过问儿子所做所为是好是坏;对丈夫就只知道服从,恪遵“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的道理,和一般愚昧的妇女一样,只会盲目服从。

其实不只是大娘如此,就连她娘、方家三夫人百媚,还有哥的两个侍妾天香、国色都是这样认命的女人。这些女子大多是被强婜入门的,虽然哭哭啼啼万分不愿意的嫁过来,但是变成了方家人后,就不敢再有其他的声音,连原来的名字也舍弃了,任丈夫为她们取蚌“好记”的名字。她们安安静静地在方家待下,做个逆来顺受的听话女人,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情形下,被男人豢养得天真无知,没有了求生的本能,丈夫成了她们的生活支柱。为了得到丈夫的欢心,她们尽心尽力的打扮自己,而会抢走丈夫注意力的就是敌人了。至此,女人完完全全成了男人的附属品。

方可人轻叹口气,摇摇头用去脑中悲怜的想法。天下有那么多女子受到压迫,她管不着也管不了,不过她绝不会让自己成为愚蠢无知的女人,因为她有聪明的头脑!方可人秀眉一扬笑得自信,神釆逼人。

她或许不是个绝世美人,但她却有独特的魅力,所受到的注目总是比倾世美人来得多。

第一次见到方可人的人,都会为她纤瘦的身材所迷惑,尤其是她那如杨柳枝的细腰,让人生怕风一吹来就会折断了。她肌肤白皙细腻,一双如水般的凤眼总是漾着清灵波光,让人见了便不想转开眼。不算高挺的鼻子和略嫌单薄的唇儿似是削弱了她的美丽,不过整体说来也称得上是清秀可爱。而最特别的是她那一头浅褐色的柔软头发,如此秀发配上雪白的肌肤,更有一种出尘月兑俗的味道,加上她爱穿浅色衣裳,使得她非常的抢眼。因此方可人纵使没有夺人气息的美貌,但清秀的相貌加上她长年沉浸书本所培养出聪慧精灵的气质,让她不管在何处都是人们的注视焦点。

方可人自懂事起,轨和哥哥一起读书认字。方大雄原先只想让女儿认得些字,明白三从四德就可以了,岂知她天资聪颖,无论诗词文章有多艰涩难懂,夫子只要教导过一遍她就明白了。而且她还有一目十行、过是不忘的本事,每个夫子教过她半年后便技穷了。换过三个夫子后,方可人已能看懂世上大部分的书籍,现在她的涵养知识可比得上翰林学士。可惜女子不能参加科举,否则状元一定是非她莫属。

而方大雄之所以会如此宠爱这个女儿,女儿的聪慧也是一大原因。方大雄曾多次遇上麻烦,而最后出计解决的总是他的女儿。方大雄明白自己是个莽夫,所以他最欣赏学问高深的读书人;如今女儿完成了他的心愿,他自然对女儿疼爱有加。

聪明的人总是会想明白更多的世事道理,所以方可人熟读经书后,方家旗下的产业她也透彻去了解过,甚至连赌场、青楼,她也实地去观察过。

正因为方可人太明白人情事故了,所以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她也要自己决定。

一般的富家公子她看不上眼,汲汲营营于功利的读书人她也不屑,好勇斗狠之徒她连看都不想看一眼,选夫条件多如牛毛,才会已十九岁了还末许人家。反正方大雄也舍不得女儿嫁人,方可人的婚事就这样拖延了下来。

方可人在方家过得是自由自在、安适悠哉的生活,目前她还没有改变眼前生活的念头,至于未来会不会改变,那就要看上天怎么安排了。

她拿起刚才未看完的书,坐回贵妃椅上,又投进了书中的世界。

第二章

一个身着劲装,背后绣着斗大“使”字的男子骑着马进入扬州城,快速地往县令衙门奔去。

一封朱漆封印的书函呈到扬州县今褚士轩手上,送信的使者完成了任务就离开了。

是什么大事要由朝廷的使者送急召来?褚士轩忙拆开信阅读。

只见褚士轩双眼大睁,面露狂喜,然后他高声唤着下属去请军师和几名重要的助手,他有好消息要告诉他们。

***

“皇上决定今年的秋季狩猎选在城里的险盘山举行呢!”

晚膳时分,褚士轩兴奋地对妻子和女儿说出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皇上要来扬州打猎?真的吗?”褚士轩的妻子甄氏不敢置信的叫了起来。

“夫人,你只说对了一半。狩猎场是选在城内没错,但不是皇上亲自前来打猎。”

褚士轩眼眉含笑地纠正妻子的话。一旁的褚纤纤只是静静地听着父母对话,没有插嘴。

甄氏望着丈夫,目中尽是疑惑。

褚士轩笑着解释,“因为圣上近来龙体微恙,所以今年的秋季狩猎改由五王爷主持。”

“五王爷……就是那位风流惆党、才学武艺均不凡,且深受当今圣上信任的那位王爷是不是?”甄氏想起来。

“不错,就是那位五王爷。五王爷在朝廷里权势大如天,他的才干为圣上解决了许多麻烦,是圣上最好的帮手,也是现今皇室王孙中唯一既掌政权又掌兵符的王爷。”褚士轩告诉妻女。

“难怪五王爷能代替圣上主持秋季狩猎了。秋季狩猎向来是皇室的一大盛事,今年扬州的险盘山能被选中为狩猎场,也是我们莫大的光荣啊!”甄氏喜孜孜的说。

每年秋季,皇上就会在国内遴选一个地方举办大规模的狩猎活动。这个活动自先租建国后便有了,为的是训练皇室子弟射御的功夫,也藉此交流皇族间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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