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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想入非非 第10页

作者:樱桃

范可颐想了想,说:“不是,我要来好好研究你。”

“研究什么?”

“为什么你对找老婆如此热中,对婚姻却这么冷漠?”

看他疼爱心心的方式,她修正了对他的看法,他并非看轻女性,也在乎家庭,所以,他会开出那种“不人性化”的择偶条件,应该是有原因的。

她很有兴趣了解一下。

了解一下要干嘛?脑中一个声音问。你要毛遂自荐哦?

她红著脸摇摇头,挥掉这个不请自来,却又让她芳心暗悸的傻念头。

“首先,我对婚姻不冷漠。”他喝了口黑咖啡。“其次,我已经三十岁,应该娶一个老婆了。”

理由只有这两句话,现在就让他们把这话题结束掉吧!

“哇!”她再次睁大眼睛看著他。

“怎样?”他冷静地回视。

“你的口气好务实,好像在说『我应该买件衣服』,或者『消夜就吃清粥小菜吧』之类的话。”有够稀松平常的。

真的是谁嫁给他谁不值!希望他在床上的表现,别也是这么冷感才好。

她为这个想法红了粉颊。

他透过镜片看了她一眼。她为何坚持要谈这个?

“以前人说『成家立业』,现在得『立业成家』,我自认有养家活口的能力,又处在适婚年龄,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家里需要一个女人照料……”

“而且,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应该生两男一女,延续楼家香火,告慰父母祖先在天之灵?”

她平常不是爱抢话讲的人,只是他所说的话,真的会让人直接联想到这一串。

“对。”他简洁的说完,咬了一口店家招待的香脆面包条。

还“对”咧!“你是古代人吗?”

“不是。”他答得一本正经。

她简直绝倒。这个老实头!

“说真的,这是你相亲的真正理由吗?”

怎么会有人如此“格式化”?虽然听他说了两遍,她还是无法相信竟有人想这样处理掉终身大事。

“没错。”他笃定极了。“还漏了一个,家里有另一个女人会比较方便。”

她问得小心翼翼。“『哪方面』的方便?”

难道是为了“嘿咻”方便?

完了完了,她今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直联想到“那边”去?

是贺尔蒙作祟吗?还是他在眼前的缘故?刚才吃晚餐时,她可是好好的,边吃饭边看男性时尚杂志,也没对里头半果的男模特儿想入非非啊!

楼怀正叹了一口气,取下眼镜,揉揉眉心。

既然她谈定了这件事,他只好奉陪到底。

啊!电眼魔力又要出现了吗?范可颐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现在的她可招架不了百万伏特的电击啊!

眼镜重新挂上去,电眼魔力消失,失落感反而悄悄在她心里滋生。

“有个女人在家里当缓冲,我跟心心才不会意见不合就闹僵,而且她可以陪心心聊点女人方面的话题。”

“你跟心心的代沟很大?”

“非常大。”

“那你确定你娶了老婆,她跟心心就没有代沟?”她搅了搅咖啡。

“女人跟女人比较好说话。”

这是什么歪理?他没见过女人因为意见不合打架吗?

范可颐又好气又好笑,怀疑一个头脑精密,能写出复杂程式、当上总工程师、脑中塞满各种外星语般程式语言的大男人,竟然会用如此简单的逻辑解决他最大的家庭困扰。

他从来都不觉得,他振振有词得很荒谬吗?

她决定不要太计较他是否踩中地雷区,改用好玩的角度,听他的春秋大梦。

“那你又确定你跟你老婆无话不谈?”

他思考了一下。“我是不希望她一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但该讲的事,她应该要告诉我。”

“所以,你的老婆要像收音机,开关切到ON时才准讲话,平时不能多嘴?”

他神经再大条也听得出她在揶揄他。

“我是以很科学、很有系统的角度在找老婆。”他沉下脸来。

她一语就戳破他的罩门。“请问你找几次了?”

他的脸色更臭了,话也不回一句。她思忖,次数一定很可观。

“好吧!”她实在很想知道,如果他不说,她自有方法让他吐实。“如果相亲十次可以换一枚印花,请问你现在总共有几枚印花?”

“……七、八枚吧?”看到她惊讶想笑的表情,他真恨死自己的诚实了。

“这么多?”她憋著笑,忍不住好奇。“都是你拒绝人家,还是人家拒绝你?”

他看她一眼,面子快要挂不住了。

他清了清喉咙。“嗯……没有再联络。”

那就是被拒绝了。唉!他的境遇真教人想为他一掬同情之泪。

“怎么不去谈恋爱?看哪个女人对你的眼,就出马去把她追回来嘛!”她拍桌子鼓噪。“相亲七、八十次,都够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了。”

“麻烦!”他一脸强撑的不屑。

“麻烦?”她瞪大眼睛。“追人与被追,都是乐趣耶!”

“反正恋爱不都这样?”他故意装得一脸无趣样。

她不禁咋舌。“你是受了什么刺激,想法这么偏激?”

他实在不想说,他……他根本没有追求女人的经验,当然也没谈过恋爱。

打从一进大学窄门,他就一头栽进电脑世界,这一栽就是十年。

这十年,他相准时机开张创业、突破旧门槛、研发新技术、壮大公司阵容。

每天焚膏继晷,写程式、测试程式、解决程式Bug,如此周而复始的循环,直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他从床上睡醒,搔搔头,有根神经扭了一下,他才突然发现,他已经错过了恋爱的黄金时段。

在大学,他忘了修恋爱学分,去当兵,他错过了“兵变忐忑期”。

一转眼,他三十岁了,现在要他出马送玫瑰花、献巧克力、抱著泰迪熊在某间公寓楼下大声呼喊“我爱你”,甚至爬到电线竿上去弹吉他唱情歌……

以上这些,他,都做不到了。

现在他只想低调的拥有一个女人,低调的组成一个家庭,那些骑白马、挥大刀,救出公主的浪漫童话,就让年轻小辈去尽情发挥好了,他让贤。

“喂,在想什么?”她推推他。

他回过神。“我不偏激,我只不过是采用比较有效率的方法来选老婆。”他辩解著。“而且我相信,大部分男人对结婚的要求都跟我差不多,差别只在於我把话说实了,没有华丽的包装,在你听来很刺耳罢了。”

范可颐很认真地打量他。

从他过长、造型跑掉的头发,到他那副黑框复古兼变态的大眼镜,到他跟上次款式一样,只是颜色不同的Polo衫,到洗白牛仔裤,到旧旧的球鞋……她做出一个结论。

“你这副德行,就算再集一百枚印花,也还是单身汉一个。”

他白了她一眼。这句话很不中听喔!

“要相亲,干嘛不把自己打点得好看一点?”她委实想不通。

还有,她能说什么呢?

有的时候,女人明知直说的话通常是事实,但仍爱那么一点华丽的包装。

“我这样不好吗?”他低头看看自己。“既整齐又清洁。”

“但是不帅。”她实话实说,虽然有点伤人。“女人喜欢穿著潇洒风衣,或者西装革履也不错。”

“小姐,现在是夏天,除了『献宝』的暴露狂,谁会穿风衣?”他合情合理地指出。“而且,我是总工程师,很忙,没时间回家换套衣服再赶去吃相亲饭。”

她哼笑两声。“再换几套衣服也是一样吧!”

“什么意思?”

“我见过你几次,你的衣服都大同小异,你真的有其他衣服吗?比如麻质西装?白色衬衫?我敢打赌,你连一件会让女人流口水的黑色紧身背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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