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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妮?Honey 第7页

作者:樱桃

好了,现在动机有了,口号也有了,该如何行动?

十六岁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拨拨头发,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摆荡一下。

“啪!”

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腕,凉凉的、女敕女敕的……哎呀,就是没握到!

他暗自着恼,因而没看到祥馨偏到一边的俏脸,正漾着窃窃笑意。

呵,心头小鹿乱撞,徐千峰……居然想牵她的手耶。

虽然她念的是贵族女校,但有些同学早已有了跟异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级俱乐部去联谊的经验,耳濡目染之下,她当然知道,男生开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牵小手!

她注意过,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十分修长。如果他们牵手,他的手掌会不会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不自觉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肤碰她的肌肤,会不会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样,压根儿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心里胡思乱想着.她开始期待牵手的感觉,却又怕他不想再尝试。

事实上,她多虑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发动攻势,又模模头发,一脸酷到没话说的表情,眼神认真到不寻常的地步,瞪着前方,反倒是没长眼睛的大掌漫无目的地乱捞。

懊助他一“手”之力吗?祥馨很犹豫。

为了配合他的“捞捞乐”,她只好很僵硬地让左手保持不动,在心里喃喃念着:徐千峰,你这个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们之间的身高差距,要牵手才牵得到嘛──“格老子的,你们在磨蹭什么?还不快点给淹牵手!”突然间,他们身后,传来很像老士官长的吼叫声。

叫……叫他们牵手?“谁”知道他们心里偷偷想牵手?

两个人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想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看什么看,不服气啊?”好凶!

两个人火速地回视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对方一眼,啊,面红红。

“还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虚的两人只好目视前方,动也不敢乱动一下。

“牵手啊,快点走啊,还拖拖拉拉地做什么?等掩踹啊?”踹?

徐千峰在心里大叫万万使不得。他是铁打的身子,踹个十来下也没关系,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儿家,儿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动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红了。

没事想什么臀不臀的,昨晚的春梦又上心头,弄得自己乱紧张一把的。

“要踹啰!”最后通牒飙出来。

他马上抓起祥馨的手。这一次,一捞就中!

哟荷,牵手了牵手了,他们终于牵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女敕、好软……

哇,他的手好大、好烫……

哇,好紧张好紧张,冷汗热汗轮流冒,胸口磅磅磅炸响!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长”还是不满意地吼。

除千峰满脑轰乱,热血沸腾,不该“激动”的地方也有了反应,只差没踢起正步,以示谢意。

祥馨的手绵绵软软,好好模,因为牵着手,两人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他闻得到她的发香,甚至居高临下看下去,还可以看到衣领微露的春光。

“爷爷,我们要吃麦当劳啦!”

“继续手牵手走好,掩才带你们去吃。”这时,一大一小两个调皮蛋从后面跑出来,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后头跟着一位“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这把年纪,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瓶颈”,顺势推一把。

祥馨红了雪颊,徐千峰打蛇随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说也奇怪,经过这次“打岔”之后,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

他们,不必言诏,不必宣誓,没有波澜,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这其中,有些事颇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视他为“偷走女儿”的“贼溜”,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孟叔叔也只能模模鼻子,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

饶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手上的报纸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后来侧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

谁理他啊?

接下来,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后来,他二十五岁那年,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最后不欢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满心郁闷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

一踏出房门,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当然,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看来毫不胜力。

那天的报纸,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

避他!

有一就有二,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过起了同居生活。

终于,到了订婚这一天,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好命妇人掩嘴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祥馨,该过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视线,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视线,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终不肯松离。

长辈们把茶喝完,将红包置于茶杯中,放回茶盘,说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话,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

“该交换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

“脚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喔。”媒人站过来,权威地说道。“准新娘喜气冲天,今天可比天还要大,脚千万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过来,站在祥馨的右边,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着以红线相系的金、铜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舍钻戒而就金、铜戒指,是徐千峰的坚持,取的是“夫妇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挂乎正,新娘才会得人疼。夫妻牵手共打拚,创造前途好名声。”好命妇人吟着,突然瞪大眼睛地说道:“哎啊,祥馨,你要将中指屈起,千万别让他戴到底,以免日后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听,一下子将戒指压到底端,摆明以后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这样以后就要被吃定了啦。”连媒人也过来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为意,依然是浅浅、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会让她吃亏,即使是吃他的亏。

他才舍不得!

她从海晶的手中接过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个指节,就放过他了。

吃定一个人,对她来讲没什么意思──尤其是这个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尽是“你不够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将戒指往下推去,直触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远不分开。”他誓言道。

祥馨浅浅的笑,笑他孩子气,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耸耸肩,不以为意。

至此,订婚之于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其他习俗如回礼、筵席、压桌礼等,都有亲友团代办。

他已经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如果中间不出差错,半年后他们即将完婚,到时他们就完全地属于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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