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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请敲门 第9页

作者:孟妮

“笑,你还笑?”她气得扭头就走。

“别……别生气。”他仍是笑,抓住了她的手臂。

“哼!”

“谢谢!”

谢谢她走进他的生活、谢谢她对他的信任、谢谢她为他的生命照进阳光、谢谢她对他的照顾、谢谢她总能让他涌起万般陌生的情绪。

在回去的路上,他只是安静的帮她提着东西,坚毅的侧脸是若有所思的,她也不吭声随他走着。

“我家不是鬼屋。”他突然出声。“我希望它是,但它不是。”

诧异于他的话,她安静的听着。

“我母亲是在这里长大的,因为喜欢这里,所以我父亲为她在这里建了一栋豪宅大院。几年之后,我父亲的工作越来越忙碌……”

而她一个人很寂寞,常年卧病在床的她,越来越悲观,受不了身体的病痛,绝望而无助的她,拿起了一把小刀,将它往手腕上一划。或许,在那瞬间,她已经后侮了,但虚弱的身体不能呼救,偌大的屋子,没人知道她生命垂危,已倒在血泊中。年仅七岁的方刚看到了她,吓得放声大哭,但再也来不及挽救她的生命。

而这一幕,成了方刚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母亲去世,这对方父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长久的颓靡,使得事业也跟着一蹶不振,在一个深夜里,因思妻过甚酒醉的他,睡得已是不省人事,而掉在地毯的烟蒂,迅速的燃烧了起来,延烧书桌、沙发、窗帘,不到一会儿,整间宅子已置身于火海中了。

方父被烧死了,而幼小的方刚被人救出了火场。只一夜,方家家破人亡,昔日豪宅大院已成废墟。

他平静的说着,已不带有童年丧亲的感伤,但她忍不住为他心疼,若没有遭遇变故,他该在那栋大宅院里快乐的成长着,备受双亲的呵护。

他等于直接向她解释了这一切的事由,解释了流言背后的真相。

她忍不住问:“那个未婚妻的事呢?”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她不该问的,那是他个人的隐私,她是不是在介意什么?

“她不是我的未婚妻。”他简单的说。“她是我一个学妹,她父亲是我的恩师,他一直很赏识我,希望我们两个能结婚。”

她有一些释怀,又像松了一口气。

“她爱上我另一个朋友,他是演艺圈的人,这件事遭到她家人强烈的反对,她不得已只好把我搬出来,制造一个我们在交往的假相,对外也都宣称她是我的未婚妻。当她怀孕后——”见明仪脸色稍变,他忙解释。“当然,孩子不是我的。”

“而我朋友碍于他的身分,暂时不能和她结婚,所以我学妹来找我,她打算自己一个人去美国先把孩子生下来。我不赞成她这么做,但是,她不听我的劝,才在这里发生了意外,孩子也没了。这件事情我的恩师一家都被蒙在鼓里,一直以为是我负了她。”

“你怎么不向他们好好的解释?”被冤枉是最痛苦的事,更何况是被重要的人冤枉。

他摇头。“她一个女孩子的名声不是完蛋了吗?而且,我朋友的演艺事业也完了,有些事是不能说的。”

“现在他们怎样了?”

“新闻不是报导了吗?歌星×××要结婚了。”

什么?她睁圆了眼。“那……那个偶像天王?”

他点头。

“他……他那个未婚妻很漂亮啊!漂亮得让人发昏,你……你为什么没有和她在一起?你没有心动过?”

他显得很诧异。“她漂亮吗?唔,算……算还不错吧!”

不错?那全地球有一半的女人都是丑八怪了。

想了想,他有些不好意思。“我觉得妳比她漂亮多了。”

她的脸涨红了,甜孜孜的滋味溢满胸口。

这……是不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说完了这些话,释去了她心中全部的疑问。

方园越来越近了,到家了。

心湖悄悄的荡漾,但日子还是平静的滑过,两人的生活一如往常。

一天早晨,一边吃着早餐,方刚对明仪说着:“明天我要去公司一趟,妳帮我熨一套衣服。”

老板生活不能没有她了,她可不可以借机要求加薪,她坏心的想着。

常看到他打赤膊走来走去,宽厚的胸膛,块块分明的肌肉,让她老想流鼻血,现在才发现好像没看过他穿正式的友眼。

来到方园的这段时间里,她偶尔会到他的房间几次。他的房间……很特别,进房就会让人惊愕得张大了嘴。

房间用粗犷的木头装潢着,各种的木质,呈现自然的树纹,他的房间就像他的人一样,很粗犷、很有男人味。

中央有一张硕大的床,铺着柔软如云的床单,一整面墙都是落地窗,可以看见远山碧水;而且他的卧室里有一间超大的浴室,隔壁就紧邻着他的书房。

打开了衣柜,她难以苟同的瞪着他的衣服,灰纹衬衫搭着浅灰色格纹的西装裤,一点都不显格调。衣柜里的衣服不少,但翻遍了,居然没有让她看得上眼的,而且同一件款式颜色的衣服,一买就是五、六件。

之前帮他洗衣服时就曾纳闷,为什么看来很有家当的他,衣着的品味却有待改进。

难不成他认为衣服能蔽体就好了?

“你的衣服都是谁买的?”她问。

“我的秘书买的。”

“干嘛一买就那么多件,不会多买几种颜色吗?”买一件就算了,还买了半打的丑衣服。

她继续翻着他的外套、领带、衬衫、袜子、内衣裤……唉,结果令人心痛。

“这个秘书真失职……”她嘀咕着。

一般来讲,人在某一方面的专业能力太强,或者太专心在某一方面的事情之后,在其他方面就比较漫不经心了。

方刚也是这样,这个男人做手工艺品是一级棒,水电、杂工、设计、木工,他都能一手包了,但料理生活杂事方面就惨不忍睹了。

他能对脏乱的环境视若无睹,吃一碗酸辣汤都能让他感动莫名,对他而言,东西能吃就好,衣服能穿就好,东西能用就好,简直是糟蹋了这么一间豪宅,还有一副猛男体格。

天啊!她不拯救他,会遭到天打雷劈的。

“走,去买衣服。”

她的秀眉轻扬,双眸微瞇,低沉的嗓音带有无比的迫力,他像着了魔似的,不得不跟她出发去商场。

一到男装部,就见她两眼发光,像老鹰似的梭巡一圈。

“先买衬衫。”

“我可不可以在楼下等妳……”

“不行!”

“我不喜欢逛街。”

“什么?”她的声音低沉得像军官发令,令人不寒而栗。

“呃,好,我去。”他服从得像个小兵。

战斗开始了!

“这件、这件……对,还有那件,要深蓝色的那一款……不是这一种,这种蓝不好看……对,都要了。来,你试穿看看。”

“我已经试了好几次了……”眼见她的圆眸微瞇,他的声音倏地变小了。

“那条银灰色的,还有宝蓝色的那条……对,那条下面有浅条纹的……这个领带夹不错……好,就这几个。来,你戴看看。”

“我已经戴了好几次……”眼见她的唇轻抿,他认命的说:“好,我试。”

这样的对话持续了好几次之后,她身后的战利品越堆越高,而方刚的身影则渐渐被埋没了。

“这个鞋子不错,皮质好,穿起来也舒服,方刚……”

女人真的天生有购物癖,他可怕的衣柜,以及无虞的财力支持,让她更加痛快的买着。

杀!杀!杀!

前进!前进!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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