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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请敲门 第3页

作者:孟妮

她小心的问:“不够咸?不够鲜?是不是不好吃?”

他埋着头吃着,声音闷闷的发出。“很好吃。”

山珍海味他吃得多了,但这样的家常菜却让他彻底的觉得温暖。一间干净的厨房,一个飘着饭菜香的厨房,对他而言,彷佛遥远得像一个回忆。

“你平常吃什么东西?”

“泡面。”

她沉默了一会儿。“泡面吃腻了吃什么?”

“开车出去吃。”

看他以秋风扫落叶的速度,又是两道菜盘底朝天了。

“这种吃法真会让厨子满足。”她喃喃自语。

他口齿不清的说:“如果妳能工作一个月以上,我加妳薪水。”

一个月?看来这老板对她的信心少得可怜。

她似笑非笑的。“我的工作内容是什么,老板?”

“做饭给我吃。”他顿了一顿。“这点最重要,其他的就随便妳了,妳愿意的话就把房子打扫、打扫,反正每周有清洁公司来打扫。”

做饭?打扫?

她迟疑了几分。“我记得我应征的是秘书。”

迸铜色的脸上闪过一抹尴。“呃,本来是秘书啦,但后来觉得不需要了,我比较需要一个帮我煮饭、打扫的,可能我在台北的秘书忘记帮我改广告了。”

这种健忘、怠忽职守的秘书,应该早早就开除!

那言下之意,她从一个漂漂亮亮的粉领女郎变成做饭、打扫的女佣了?

眼见她的脸色由黑转白又转灰,他小心翼翼的说:“我知道委屈妳了,妳煮的菜真好吃,我已经好久没吃顿象样的家常菜了。”

虽说她乍听之下并不乐意,但这男人刚刚吃她煮的菜时,一脸满足的样子,确实让她心动。

“要找人帮你做饭,为什么不在这附近找就好了,我只会做一般的家常菜,和餐厅的厨子可不能比。”

敖近的人既便宜又可随传随到,做菜的手艺也比她强,他还可以少付点薪水,怎么算都划算。

听出她的心意松动,他大乐,咕噜、咕噜又是半碗汤下了肚。“他们不敢来这里工作。”

“为什么?”她的声音提高了三度。

他无所谓的耸肩。“他们说这里有鬼。”

咚!

筷子从她的指间掉了下来,她起身往房间移动。“明天一早我马上就走。”

“等等,根本没有这种事,我在这里住很久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他急了。

这男人浓眉大眼,体格健壮,五官正派威严,自有一股生猛的勃发气场,人都敬畏三分了,更何况是鬼!但是,她向来胆小如鼠,她不敢和他住在这种大房子里。

她的脚步走得很坚定,她的神情很坚持。

“妳别走,我加妳百分之十的薪水。”

她的脚步依然稳定。

“百分之三十,妳只要煮饭给我吃就好了,什么都不用做。”想到再也吃不到这样的一顿家常饭,他更加心急。

这……听来有点诱人,她的脚步迟缓了。

“百分之四十……”他再喊价。

这薪水可比她辛辛苦苦做会计兼企划,每天加班做牛做马来得高多了。

“百分之五十,这是最多的了。”

她转过身。“好吧!成交。”

彼此达成了协议,她慢吞吞的又踱回了餐桌,而他也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晚上十点多钟,她洗完澡,已是浑身疲惫不堪,只要再一分钟,她就会入眠了。

昨天她还在台北,惴惴不安的想着要到一个新环境;今天,她已经置身在这栋大房子里了。

对于这个环境,她还在适应中;对于这间房子,她已经没来由的有了好感,这是一间太可爱的房子了,很有个性、很特别,唯一的缺点就是房子太大了,而住的人太少了,显得空旷而冷清。

而房子的男主人,是一个高大健壮得像建筑工人的老板,他有对温暖的眸子,笑起来有几分孩子气,还有一份憨厚和一份的直爽,他怎会一个人住在这栋豪宅里饿得让他不惜花费重金只为了请一个厨子。

从阳台上看下去,整个庭院尽收眼底,远处还有点点灯火,微风轻送,不知名的虫子径自喧闹着,都市的尘嚣在此时都早已远离了,她独品此时的静谧安详。

第二章

天亮了。

从阳光移动的位置,约莫也可以估算出该是起床的时间了。闹钟被鸟叫声所取代,这对她而言可是个新鲜的经验。

下楼后,环顾一下这间大房子,仍觉得震撼,虽然还没有全部完工,但就眼前所见的部分来看,足可想见它绝对可以名列特色豪宅。

一边做早餐,一边想着今天要进行的工作,得去采购一些生活用品以及食物。

方刚也进了餐厅,穿着一件牛仔裤、一件已经汗湿的T恤,额上也已布着汗,看他的样子,像是早就醒来了,而且也运动过了。

“刚好,菜都弄好了,准备吃吧!”她一边摆碗筷、一边招呼着。

他心满意足的喝稀饭配小菜,才一会儿,他又递过来空碗。

“再给我一碗。”这话对厨子而言真是最高的赞美了,她高兴得又盛了一大碗。

这个雇主最可爱的一点,就是对她煮的东西非常捧场,也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

“等会儿我要去买一些菜和一些生活用品,调味料之类的。”她向老板报告。

方刚点点头,递给她一本存折和一张卡片。“这里有三十万先当作是生活费,妳要买什么东西就从里面拿,水电费什么的杂项也从这里领,不够的话和我说一声。而我的秘书会固定将薪水汇到妳的帐户,妳和我公司员工的福利一样。”

听来真优渥,工作内容听来也轻松,她乐得接受了。

时间飞快的流逝,一天就在忙碌中陪束了。

吃完晚餐后,她收拾好餐盘,心里松了口气。

等她走到客厅时,见到方刚坐在客厅看电视,动人的英文老歌哀伤的响着。

而他正用手拭着脸,原来脸上已经爬满了泪,发现她走进来,他尴尬的别过头,胡乱的用手抹着。

“你怎么了?”她有趣的打量着他,难道饭菜难吃到他要痛哭流涕?

“咳,看……看电影……”

她瞄了一眼电视,知道这部是描写亲情的影片,小男孩和养父相依为命,养父去世后,他只能到处流浪去找亲生的父母。

她玩味的盯着他,这么容易感动的男人,可能也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吧!

“我想安慰你,要怎么安慰你才好?”她认真的说。

他瞪着她,脸色已经微微涨红。“妳只要装作没看到就是安慰我了。”

闻言,她笑出声来,看他脸上还有泪痕,又强装无所谓的样子,像个别扭的小男孩。

“好吧!我没有看到。”她再一次强调。“我发誓我真的没有看到。”

他瞠着眼,硬挤出了两个字,“谢谢。”

回过身,她做个鬼脸,看来老板的脸挂不住了。

她搬张椅子坐在庭院里,看着月色,只觉得满天的繁星比台北看来亮多了,耳朵听着不知名的虫鸣,这才想到,已经有多久了,自己不曾有这样悠闲的心情乘凉。在这个乡间地方,在这栋宅院里,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宁静安详。

“小河弯弯,月色明亮,船儿带我去流浪,看花儿,看星星,船儿不要停……”她轻轻的哼唱着。

方刚正从房子内走出来,脸上的泪痕已经不见了。

她深深的坐在椅子里,第一天穿着的套装显出都市俪人的干练,而今天穿着简便的七分袖和一件牛仔短裙,展露一双匀称的美腿。

才两天,她已展露出一些戏谑、几分调皮,还有一分的张扬,看来她适应得很好。

“喝茶吗?”她指了指旁边的一壶鸟龙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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