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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配不配?! 第11页

作者:孟妮

“呆子,现在王振华才不会在乎我说什么,现在说妳是我老婆,他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他现在在乎的是别人。”

凌芬仔细地观察王振华的黑眼睛直盯着曼英,嘴唇越抿越紧;而曼英则被他挑拨得火气越来越大,两人之间流转着暗潮汹涌的气流。

“不……不会吧!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他嗤笑。“虽然我没有妳纤细、感性的神经,但基本的视力还是有的。他们两人就像线路接对了,电流就传过来了。”

她不理会他的暗讽,只是观察着面前两个像斗鸡一样全副武装的男女,只见他们的火气越来越大,眼睛里只看得到对方。虽然言语处处可见刀光剑影,两人越吵越愤慨,几乎忘了这是高级的法国餐厅,也忘了她和至伟在场。

她仍是觉得不可思议。大女人的曼英vs大男人的王振华??

“不会的!看他们两个像是几百年的冤家。”

他敲了一下她的脑袋。“妳真迟钝,我们这两个超级电灯泡该退场啦!”

版别了吵得面红耳赤的两人后,她和至伟漫步在街头。

“别人的爱情怎么都来得这么快,我怎么都望不到春天呢?”她喃喃地自言自语。

他翻了个白眼。“妳迟钝、妳感情低能!”

“什么意思?”她瞪了他一眼,张牙舞爪地说。“廖至伟,要不是你一天到晚散布流言,我早就有男朋友了,根本就不需要相亲。”

“那让咱们两个旷男怨女凑在一起吧!”

“你又没正经了!”

以为他会反驳的,但只感到他的沉默。她转头去看他,在喧腾热闹的东区街呀,咐他的侧脸是一片严肃。他也转过身来看她,面容沉默而正经,她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样的他是陌生的。她也才惊觉,昔日顽皮、好动的小男生,已经成为一个沉稳得可以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了。

他愁眉苦脸地说:“妳什么时候给我一个名分,让我们不要再偷偷模模、不明不白地在一起了。”

看他委屈又装作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她没好气地说:“那我让你过户好了。”

“天啊!我终于等到了、我终于等到了!”

他在大街上大喊一声,兴奋得手舞足蹈,路过行人纷纷对两人行注目礼。凌芬脸一红,赶紧拉着他。“让你过宠物的户口啦,呆子!”

“哇!妳真是太欺负人、太过分了。”

他作势要捏她的脸,她笑着躲开了,心里奇异地感到松了一口气,但又有更多的失落。

“别闹了啦!我的车子昨天进厂去送修了,明天你的车借我吧?我有很多文件要带去出版社。”

“好,妳明天载我上班后,就把车开走吧!”

“OK。”

去隔天,她到了他住的地方;他家在多年前迁居于较远的高级住宅区,地形很空旷。廖家会选择住这里就是为了图个清静;而宋家依然住在热闹的市区里,是为了交通方便。

“妳到得真早,再等我一会儿。”他有些睡眼惺松地开门。

“你忙吧!我打印机的碳粉用完了,借你的打印机用一下。”

“好,在我的卧室里,妳自己弄。”他在浴室里扬声喊。

宋凌芬环视一下他的家,她常常进出他的家,自然对他家很熟悉;但也有好一段时间没有来了。她走进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就有十几坪大,除了一张大床外,还有设备齐全的一整套计算机设备;阳台外有很好的视野,可以看见台北的落日。

当计算机开始打印文件后,她打量了一下他的卧房。卧房很干净、很男性化,想到自己的小狈窝,她真觉得有些汗颜。

书桌上压着一些照片,她惊讶地大睁着眼,竟然都是他们两人从小到大的全部合影。一张是中学时,两人去海水浴场玩;一张是大学时,旁人起哄要他们合照的照片,她满脸的不情愿,他却笑得开怀。还有一张是她和父母去波士顿找他的时候,他在校园里帮她拍的独照。她都忘记有这张照片了,照片里的她笑得好灿烂,长长的头发下是一张娟秀的脸蛋,一身的白衣短裙有说不出的清俏动人。她俏皮地向他做了一个飞吻的姿势,记得当时他愣了好久,然后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像有一支爱情的箭射中了他的心房,然后他两手捂着胸口、做出怦然心跳的样子、一副沉溺爱情的痴情表情;当时逗乐了他们一家子。看着照片,她不禁也笑了。

背后有了响声,她像作贼似地飞快抬头看他,他正用毛巾擦着湿头发。

“妳干么一副心虚的样子?”

“这是我的照片,我干么要心虚!”

他瞄了瞄桌上那张她的独照后,露出了一抹笑容。“这张照片让我请了好几顿饭。”

“为什么?”

“别的同学羡慕我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呀!”

她的脸上染上一片嫣红,心里蓦地一跳,悄眼看他,发现他也正专注地盯着她

“咳,我我又不是,你干么当冤大头!”

“我希望是。”他几不可闻地自语道。

“什么?”

“我请他们吃几顿饭,呕死他们这群王老五,我心里痛快,哈!”

“你有病!”

他的车是高贵的红色敞蓬法拉利跑车。她记得他买这辆车时,她不屑地嗤鼻道:“骚包!”

其实她的心里却不甘愿地承认,他开这辆车确实好看。更重要的是,这辆车是他自己赚来。他住的地方很空旷,当她载着他将车子开出去后,就发现车子有些不受她控制地左右打摆着,她心里也有些慌。

“呆子,妳到底会不会开车?妳这样子开车对台北市民造成多大的危害,妳知不知道?”

“你闭嘴,我开车都开得好好的”

“换档快踩煞车!”他冷不防地大喊一声,吓得她一慌,车子笔直地撞到路边的电线杆去了。一声轰隆巨响后,电线杆被撞倒了,车子前端已明显地凹了一大块,引擎前盖还冒着烟。凌芬小心地吞瞬一下口水,僵硬地转过身去看他。

“嘿这这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嘛……你的爱驹受了一点伤,保养一下就好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声。

他莫测高深地看着她,她只好停止傻笑,额上开始冒出冷汗。完了、完了,这车子一修也要花好几万吧!鸣、呜,我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我我这车子好象不受我控制”她结结巴巴地说。

“车子要修好最少也要花十几万吧!”

“什么!”

在晕眩当中,只看到满天的钞票在向她挥手告别。

“妳也可以不用赔我。”

“真的吗?”她立刻振作起精神。

“这车可是新车,是我做了一笔买卖后拿来稿赏自己的,这下子开没几天就得进厂维修了。不过,只要妳固定送我上下班,还有在我需要的时候送我一程就行了,直到我把车子修好了,那妳就不用赔我一毛钱。”

她的脸开始皱成一团,眉头不自觉地紧蹙着。

“当然,妳嫌麻烦的话,也可以现在跟我去修车厂先把帐结了。”

“呃送大哥上下班有什么问题呢?几天而已嘛,乐意之至、乐意之至。”她赶紧陪笑。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这段奇怪的“上下班接送情”开始时,她很不习惯。她上班时间非常的弹性,很多时候是一人待在家里,不眠不休地赶着稿子。而他一大早七点多就得出门,所以他每天一大早就用电话先亲切地叫她起床,在她还是迷迷糊糊的时候,就走进她的家。他会帮她买好早餐、等她梳洗完毕后,他载她到他公司后,她就再开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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