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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男人! 第14页

作者:湛亮

呵……她想,她喜欢这个男人!她,喜欢上这个认识不到一个月,但却相处得很契合的男人了!

“还笑得这么开心,妳真是七月半的鸭子,不知死活!”踩着稳健的步伐,雷煜恐吓道。

“为什么?”她好奇又不服气。

“妳不知道吗?台湾某一族的原住民,新郎就是把新娘背着娶回家的,看我遵照原住民习俗,一路把妳背回家当黄脸婆。”非常明显的暗示。

“我、我又不是原住民!”林炜炜不由得紧张结巴,神情又羞又赧,忍不住暗暗猜测……他是在暗示什么吗?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照正常程序来了。”嘴角高扬,雷煜心情很好。

“什、什么程序?”心,不自觉揪起,怦怦乱跳地等他回答。

“妳愿意当我女朋友吗?”他没回头,笑嗓轻问。

他果然是在暗示这个!

面红耳热,心跳如擂鼓,林炜炜忽地把脸埋进他肩窝里,唇瓣悄悄漾起一抹娇媚动人的笑靥……

“好……”在他耳边,她如此娇羞轻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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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周休假日,同一家咖啡厅,同一张靠窗位子,同样两个麻吉好友在享受下午茶点,只是这回多了忿忿不平的抗议声。

“这是什么世界啊?太没天理了啦!”哇啦哇啦鬼叫,张绮蓝满心不平。

“又怎么了?”喝着热茶,林炜炜斜眼笑睨,明艳脸蛋娇媚至极,彷佛春天提早在她身上来到。

“妳瞧瞧!妳瞧瞧!”抓着盈满春意的脸左看右瞧,张绮蓝妒恨不已。“这算什么?人长得漂亮已经够让人怨恨了,才几日不见,竟然更艳上几分,整个人散发着春天的粉红色光彩,说!妳是不是谈恋爱了?”这般的好气色,若不是谈恋爱,难道是喝“统一四物鸡精”不成?

“呃……这个……那个……”被猜中近日沉浸爱河的心情,林炜炜脸皮一红,尴尬地“这个那个”了老半天,却始终没脸承认好友的“诅咒”成真了。

“吼!我说中了对不对?”不用她亲口回答,一看那羞窘中带着甜意的笑容,张绮蓝不禁得意大笑。“我的妈啊!原来我的诅咒真的灵验了,搞不好我可以转行去当咒术师了。”

“妳很烦耶!”林炜炜笑啐嗔骂,却没否认。

“是不是上礼拜和妳有约的男人?”继续逼问。

“对、对啦!”脸红耳热。

“哦哦哦!”夸张怪叫,张绮蓝亢奋至极。“妳的男人姓啥、名啥、从事哪行、身家背景如何,赶快给我报上来。”

“妳调查局的喔?”忍不住笑骂,林炜炜这才赧红着脸老实招出。“他从事哪行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

“企业家第二代?”张绮蓝更亢奋了。

“谁知!”耸耸肩,林炜炜笑咪咪道:“也许是回来接掌员工只有两、三人的铁工厂,这算不算企业家第二代?”

“妳很会破坏青春少女的幻想耶!”张绮蓝白眼抗议。

“青春少女在哪里?”林炜炜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

“我啦!我啦!”赶紧举手坚持当个青春少女,张绮蓝笑嘻嘻又问:“妳都不先探听好对方的身家背景,不怕被骗啊?”

“我喜欢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身家背景,有什么好被骗的?”她又不是非要交豪门子弟不可,能被骗什么?就算雷煜是个平凡的上班族,她还是喜欢他啊!

“这么说也对啦!嫁入豪门只是平常说笑用的,大家还是要实际点过日子才是。”点头赞成,张绮蓝随即又拋了两颗白眼过去。“哈啦了这么久,妳还是没说他姓啥叫啥,赶快报上名来啦!”

“对喔!”发现自己到现在还没报上男友名字,林炜炜傻笑了下,“他叫雷煜。”

“噗──咳咳咳……咳咳……”才喝进嘴里的热茶全喷了出来,张绮蓝呛咳连连。

“绮蓝,妳好脏喔!”非快闪过“攻击”,林炜炜嫌恶嗔叫。

毫不理会她的唾弃,张绮蓝急忙抽来面纸胡乱擦拭嘴角的水痕,见鬼似的慌忙问道:“雷公的雷?”

“不然还能有哪个雷?”白眼。

“哪个『ㄩˋ』?”激动追问。

“火字旁,日立『煜』。”柳眉轻蹙,不懂她在激动什么?

“不会吧!”抱头惨叫,张绮蓝险些要口吐白沫了。“炜炜,我工作的公司是雷氏企业,妳知道吧?”

“那又如何?”

“雷这个姓在台湾并不常见。”明白指出。

“那也不是只有那一家啊!”美眸微瞇。

“可是雷氏的新总裁也是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又叫雷煜,这应该不会有第二人了吧?”张绮蓝干笑。

“……”林炜炜无语了,突然发现名为雷煜的这块肉,似乎比想象中的还要大上非常非常的多,很难一口咽得下去。

“炜炜。”双手往好友肩上一搭,张绮蓝语重心长。“我对妳只有两个要求,第一,妳抓到一只大金龟了,能巴着就不要放;第二,除非你们结婚,不然绝对不要介绍我们认识,也不要跟他说妳有个好友在雷氏上班。”

“为什么?”她本想交往更稳定一点,就要把好友介绍给雷煜认识的啊!

“我怕以后你们有个万一,我会遭到池鱼之殃受牵连。”那个万一自然就是撕破脸分手了。

“……”再次无语,林炜炜深深觉得这个朋友实在不够朋友。

第六章

话说,自从得知雷煜是只大金龟后,林炜炜依然只是耸耸肩,照旧高高兴兴的与雷煜交往,反正她自己心底清楚,她喜欢的是雷煜本人,和他的身家背景完全无关。

有钱是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过得比较优渥,但没钱也不打紧,路边摊她一样可以吃得很高兴。

就这样,两人自正式交往后,也许是性情相似、兴趣相投,感情进展与日俱增,宛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熊熊燃起爱的火花,天天如胶似漆,甜蜜得不得了。

第一个月,两人已爱得你死我活,林炜炜也为了他,改变了到美国和家人团聚的心意,决定继续“根留台湾”。

第二个月,雷煜便手脚俐落的模上她的床,两人关系更为亲密,恋情热度往上直飙。

第三个月,雷煜大手笔购下千万豪宅,要她退掉租屋,连哄带骗外加一点点小手段将她拐进豪宅,甜甜蜜蜜地展开同居生活。

第四个月,她在甜蜜的同居生活中静极思动,考虑着是不是该去找份工作,却被雷煜断然否决,只因担心美艳如花的她不管到哪一家公司上班,肯定都会引起男同事的垂涎。

他光想就忍不住醋劲大发,最后此事在她啼笑皆非、他坚决不肯下,以不了了之收场。

第五个月,甜蜜同居生活依旧,只是热恋时的想在对方面前展现最好一面的完美渐退,本性慢慢显露。

第六个月,唇齿再亲还是会咬着,生活中的小争执如雨后春笋般,一件件冒出头,加上两人都属火性,又皆为死鸭子转世投胎之人,时常小事化大,一吵就惊天动地,双方没人肯先低头。

所幸中国有句“床头吵,床尾和”的至理名言,床头吵的多凶,床尾就“合”的格外火热,一觉醒来,又是如胶似漆得令人想作呕的恩爱情侣。

同居日子就这样一直在吵嘴打闹的恩爱中甜蜜度过,一直到第十个月的某一晚,两人认识以来最严重的一场争执发生了──

“照片都这么明显了,你还敢说你们只是单纯的谈生意?”抓着八卦杂志封面直逼到他面前,林炜炜气急败坏尖叫,浑身散发出熊熊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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