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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恋酷男 第1页

作者:靳岚

第一章

美国纽约

细雪缤纷的银色世界。

扮伦比亚大学的大学城内,白色的雪花如棉花糖般地覆盖在树梢,屋瓦上,石砖道上的积雪被推至两旁。

再过两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家家户户开始妆点门面,迎接圣诞,店家也纷纷摆出应景的商品。

席凯茜穿着一袭鸽灰色羊毛长大衣,独自在路上走着,冰冷的寒风将她的脸蛋吹得泛红,乌黑直亮的秀发在她身后翻飞飘扬。

她一手抓紧肩上的背包,一手拢拢大衣的领口,缓缓往老橡树酒吧前进。

“老橡树”位于哥伦比亚大学城附近,是席凯茜的父母十几年前移民美国后所开的小酒馆兼民宿,一开始是卖些咖啡、三明治等简单吃食,后来因为他们对于故乡游子的热情招待,“老橡树”成为台湾留学生最常流连的所在,不管是同乡会、生日派对,圣诞节或是农历新年,哥伦比亚大学的台湾留学生们都会自动聚集在这儿,享受来自故乡的温暖。

一晃眼,十几年过去,席凯茜也从当初安静羞涩的小女孩,变成哥伦比亚大学生物系四年级的高材生。

即使如此,过去四年的大学生活并未将她带入多采多姿的缤纷世界。她的生活除了到学校上课、在图书馆写报告,再来就是回“老橡树”帮忙顾店。

有时她也会暗自羡慕其他女同学,可以尽情打扮、约会、谈恋爱……放纵挥洒年轻岁月。可是,她恼人的内向性格,却让她不会、也不敢展现自己。

在校园里,她只是个不起眼的丑小鸭,永远一身朴素暗沈的衣裳,大大的眼镜掩住秀丽的瓜子脸,从来没有人注意到她。

推开“老橡树”厚重的木头大门,席凯茜走入温暖的室内,木门在她身后“咿呀”一声自动关上。

这是一间两层楼外加一层小绑楼的房子,一楼开酒吧,还有两间客房出租当民宿,二楼是席凯茜父母的起居室,小绑楼则是专属于席凯茜的空间。

呼!外面真是冷死人了。

席凯茜在玄关月兑下长大衣和皮手套,习惯性地推了推眼镜,很快地将店内扫视一遍。

现在是下午,并不是用餐时刻,所以店内的客人不多,只有两桌而已。

其中一桌是一对情侣,而另一桌……席凯茜的视线下意识地停顿了一下。

另一桌,有五、六个男生围着圆桌正在打桥牌,每个人手边各摆一罐啤酒,谈笑的声音传入她的耳内。让她目光稍滞的,是那个坐在中间位置的高大男子。

庞烨,目前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专攻外科及脏器移植。从大学时起,便是校园内的风云人物,不但是足球队的队长,后来更以第一名毕业,直升研究所。

他是每个女孩目光追逐的焦点、每个男孩妒羡的对象,有一双足以电死人的深邃黑眸,黑眸下是高挺笔直的鼻梁和充满魅力的薄唇,浓密微鬈的黑色短发自然地服贴在他脑后,整个人散发令人难以抗拒的阳刚魅力。

只是,那双迷人的黑眸中,除了狂佞锐利之外,总是冷冷清清,让人瞧不见什么温度。

这冷酷的一面,也是他最吸引女人的部分。

每个女人都飞蛾扑火般地想靠近他,幻想自己能够改变这狂妄淡漠的男人,让他对自己露出温柔的笑……

席凯茜很快地收回目光,低垂着头往柜台走去,加快的心跳在耳际怦咚、怦咚地响着。

“凯茜,回来啦!快去里头洗把脸,休息一下。”柜台后方,席凯茜的母亲微笑地说。

“妈,我不累,妳进去休息,这边交给我吧!”席凯茜把大衣和背包放在柜台后方,半推半拉地将母亲往楼梯那边推。

等母亲上楼之后,席凯茜才又走回柜台后方,再次抬眼偷偷望一眼庞烨。

她偷偷暗恋他好几年了。

那时,他大一吧!而她,不过是个青涩的中学生,和现在一样,下课时间就帮家里顾店。

第一次看见他时,她惊讶地想着,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男人?而且,那么好看的男人,竟然会出现在他们家这间小店里!

久而久之,她的视线越来越无法从他身上离开,她的心,也被他的身影满满占据。

席凯茜拿起柜台上的玻璃杯心不在焉地擦拭着,看见玻璃杯上自己的倒影,不禁露出一个落寞的浅笑。

他身旁的女孩总是一个换过一个,起初,她会感到隐隐的心痛,但最后,她连心痛也麻木了。

她并不觉得庞烨真的爱那些女孩,或许他只是喜欢她们的陪伴。否则,爱一个人,不是应该长长久久的吗?

那些被他换掉的女孩,个个比自己美丽、比自己活泼,席凯茜有些厌恶地看着玻璃杯上自己的倒影,像她这样的丑小鸭,只能够站在远远的地方,偷偷地爱着他。

虽然对她而言,能够一直这样站在角落偷看他,也算是一种酸楚的幸福。

只可惜,这样小小的愿望再过不了多久,也得落空了。

她悄悄再偷看他一眼,轻轻吞下一声叹息。

圣诞节之后,庞烨将离开学校至西岸的知名医院实习,那时想再见到他,怕是难上加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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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医学院的研究室内,庞烨打开自己的置物柜,准备将昨晚打好的报告放进去,才拉开柜子,便发觉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纸袋端放在里头。

他若无其事地先把自己的报告放好,才将纸袋拿出来,顺手将柜子关上。

瘪子里出现神秘爱慕者送的小礼物,对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他边往门口走,边抽出纸袋上所附的小卡片。

这次……是谁呢?

他没费神多看卡片上密密麻麻表达爱意的文字,直接瞄一眼最后的署名。

翩翩……他默念这个名字,想起她好像是医学院大学部的学妹,印象中是个颇可爱的女孩。

他不是个纵欲贪欢的男人,可是对于自己送上门的美女也来者不拒,只是她们都有一定的赏味期,一旦新鲜感过了,他绝不会流连。

对他而言,学位、名声和未来可预期的杰出前途才是最重要的。他要成为有钱的医生,更要成为功成名就的佼佼者。

爱情,不过就是在追求这个目标时的调味料,虽具有调剂的功用,但无足轻重。

所以,他挑女朋友的首要条件,就是得玩得起爱情游戏。

庞烨随手将纸袋连同卡片往背包中一塞,决定下次多留意一下这位叫翩翩的学妹,反正他现在正处于短暂的单身状态,如果学妹够可爱,正好就让她递补他身边的空缺,成为他圣诞舞会的女伴。

信步走出医学院的大楼,扑面的冷风令他精神一振,驱赶走昨晚熬夜写报告的倦意。

他跨下石阶,远远看见一个女孩歪歪斜斜地骑着脚踏车往他这边过来。很显然的,受路面积雪的影响,那台脚踏车不太受女孩的控制。

丙然,就在快要到达他面前时,脚踏车往旁边一滑,女孩连人带车倒在路旁的积雪上。

庞烨不禁发笑,难得好心地替她将散落一地的书捡起来,拢好后,走到女孩面前,弯下腰与坐在地上的她平视。

可恶!

没发现面前有人,席凯茜狼狈地坐在地上,瞇着眼睛,双手四处模索,寻找刚才跌倒时不慎掉落的眼镜。

她是个大近视,没有眼镜,看什么东西都是一片模糊。

早知道今天不该骑脚踏车来上课,昨晚下了一场大雪,路面滑得很,如果不是快迟到了,她宁可走路来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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