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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赖你一辈子 第26页

作者:羽瞳

我和姐姐从小一起玩到大,姐姐常说:“凡凡,你知道吗,浪漫是每个女孩身上最美丽的气质,同时,也是我们最大的弱点。”

“是吗?”我眨眨眼睛,一脸无辜地问,“什么才是浪漫呢?”

现在,我25岁,有时候独自一个人,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和陌生的城市中,常常会感觉到孤独和寂寞。

体会过许多,也享受过许多,爱情是一次突如其来的冒险,浪漫更是夜空上最美丽的那一束烟火,它不是戏剧,无法重复,当心动的那一刻来临,那一定不是刻意的安排,而是心与心在千千万万人之中,于千千万万年之间的一场邂逅。

我站在阳台上,正是大街上车水马龙的时刻,电话在响,女友的声音从嘈杂的背景中传过来,她冲我抱怨:“凡凡!我被堵死了,人好多噢!”

“干吗?英雄救美吗?我可救不了你,快回家吧。”

“不是了,今天我老公在广场上值勤,下雨了,他穿得太少,我去送衣服给他。不说了,人好多……”线突然断掉了,我打了几次也没有打通,拿着电话,夜风缓缓吹过来,我感到些许的雨丝,凉凉的。想象着,此刻,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的那位为心爱的人送衣服的朋友。

忽然,想起那个大雨夜,那一个平凡的夜晚,我也为着某人而焦急担忧过,那时,城市中的烟火是如此的璀璨。那段朴实的爱、那真挚的笑容、那个交错在平凡与浪漫中的人、那身影依稀可见……

我跟他的分手并不是有谁刻意制造的冲突或者误会,从头到尾,我们两人由相聚到离别的过程是如此的自然,甚至没有任何的冲突或者矛盾。我们的爱,聚的时候浓烈自然、散的时候干脆无痕。

罢离开他的那一阵子,因为习惯了他的怀抱,习惯了他的气息,更习惯了他的呵护,所以只有忍住自己不停的思念,回味他曾经带给我那一点一滴的温暖,纵使普通和平凡,但是也足够让人思念一生。

我也常常责怪自己,一年有365天,在这三年一千多个日子里,零落而琐碎,现在我所期盼的和能达到的均已无憾,可是他还好吗?我心里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不去找他,为什么呢?但是这一切没有答案,因为那是我心底里永远的死结。

我从小到大都是那么的顺利,顺利地出生,顺利地成长,顺利地在姐姐和父亲的陪伴下成长,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早逝,我想我的人生的确应该称得上完美。读最好的小学,念最佳的高中,再轻而易举地考上了无数人梦想也考不进的H大。

我的父亲是市内若干家连锁超级市场的负责人,生活在平常人中算是上乘,他掌管着城市庞大的物资流动,所以我想要的衣服从来不会缺,想吃的东西从来不会吃不到。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如果我想要拿第一名,就肯定不会有得第二名的可能。

我从小就好强而骄傲。

小学时,有个长我两个年级的学姐因为嫉妒而常常用尖刻的话在同学面前讽刺我,可我却从来没有叫一声委屈,只是默默冷笑,然后走过。现在想起来,大概在那时,我古怪性格的形成就有了些端倪。

等我到了十四岁,因为姐姐的去世而显出了更多的世故和早熟。有人说,当一个人太聪明,那就往往会显出一些迟钝的表象。我从此不太爱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多话,即使是非常熟悉的人,在面对我偶尔的出格行为时也会产生一些迷惑和迟疑。

我那时很苦闷,为找不到知己,为不能被人了解而苦闷。相交的朋友,只是了解了一个表面优秀,做事待人滴水不漏的我。而他们却极少发现,崇尚完美主义让我常常对身边的事物逐渐变得有些不能容忍。

曾经有朋友在我诗性盎然的时候,突然问起我家的水电费是多少,第二天,我便不再与她来往,因为我不能接受这样完美的文学气氛,被世俗如此的破坏。

所以我从小对外界要求的苛刻,影响了我的择友观,从此我逐渐孤单、逐渐寡言,在朋友圈里,渐渐成了出名的冰美人。等成长到了高中的时候,我终于开始拷问起自己的内心,像我这样的要求,究竟要的是什么?是一段浪漫的事物假象,还是一些不完美的零碎生活?

于是,我开始尝试打破这样的生活,渐渐地学会把现实和梦想分裂开来。一方面是生活,那是现实的,没有能力改变的现状;一方面是虚幻的,是存在于人内心的梦想之国。

等上了大学后,我终于遇到了我平生的两个挚友,只有跟她们在一起时,我才能显露出我的本来面目,一个有些变态,又有些暴力和极端的我。

后来,我又做错过很多事。直到遇上了他,他依赖我,忍受了我的一切缺点,爱我、疼我,会因为我难过,因为我着急,但我却又离开了他。

我希望,终究有一天,他会因为我的存在而骄傲,我也会为他的成就而自豪,这就是我想到的浪漫,一个人,一生的追求。

我憧憬过,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里,我偶尔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会突然有个人给拍拍我的肩膀,阳光地对我说声:“嗨,你还记得我吗?”

假如我回头,我可以看见他依旧灿烂的微笑,额前的刘海细碎地搭在额前,遮住了眼眉,身上依然散发着淡淡的充满婴孩味道的熏衣草香。

然后我会跟他结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时,遇到熟悉的朋友,他们会惊叹:“哇,他就是你一直等待的那个人吗?”

我会笑着然后骄傲地回答:“是啊!就是他!”

……

尾声

三年后

便夏市

凡晓清早起床,喂好了猫咪,再抬头看着闪耀的阳光,渐渐地叹息。

已经25岁的她,生活仍旧没有任何的变化,只是除了在一家出版社做了编辑。

这天,打电话给她的是主编。

电话里的她,依旧是当初招聘她时的那副和蔼口气,惟一的区别只是带着淡淡的激赏和亲昵。

“小林呵,今天有空吗?”

“主编大人,我知道你打我电话就一定有事找我,不过劳动法有规定,凡是节假日是公休时间,我有权利拒绝你的加班要求哦!”林凡晓渐渐在社里混熟了,仍旧没有改掉她那贫嘴又调皮的毛病。

“我就知道你要那样说,不过今天的事情可有些不同哦!”

“什么事啊?”凡晓懒洋洋地抚摩着小猫,坐在沙发上梳头。

“你还记得你上次策划的那套书目吗?就是你负责编辑书目的那个作者,要来广夏了。”

“谁啊?”她过手的书刊和系列那么多,要她细数恐怕都要时间,别说是作者了。

总编眯上眼,索性不跟她闲扯,直接说道:“就是去年和今年上了各大书店的畅销排行榜的那本漫画读物《晶纯》的作者羽凡。”

“哦,是他啊!”羽凡?林凡晓在脑子里转一转,立刻反应了过来,“他很厉害的哦,不过听说人襥襥的,又从来一副很神秘的样子,我不太喜欢他。”

凡晓摇头,“老编,你别说要我去接他?”

“呵呵,这个嘛,非你出马不可!因为你是他的责编嘛!”

凡晓一听立即跳起来,她美好的周末呵!“我是负责他的书的,没错。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跟他联络过,沟通的环节都是其他人做的啊!”

“所以啊,你去见他一次非常有必要!再说这次社里打算签下他,你的口才向来不错,所以这趟差事非你莫数啦!”说罢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给,就立即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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