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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心擒爆女 第3页

作者:余宛宛

老人哀鸣的声音夹杂在大雨中分外地凄厉。

“老伯,我们先进去躲雨吧!”雨下得更大了,楚朝歌全身已无一处不湿透。

“除非你答应我,否则我不起来。”

若鼎能让她回来,他会如何?当脑中转过这个念头时,楚朝歌的心意已然彰显。

他扶起了老人,在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神中——

点头。

他要找到她!

******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楚朝歌闭口口祈祷。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二次。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三次。

“我说,我希望见到沙红罗!你听懂了吗?”楚朝歌狂吼出声,气得咬牙切齿。

啪!他伸掌挥到鼎上——

“咚……”鼎掉到地上,滚了两圈,闪亮的光彩彷若与他对瞪一般。

“臭小子!”楚朝歌吹著自己发红的手掌,这番暴戾的行为还真是被她影响的。“我是你的主人,你不依令行事,该打。换成是她,你可能会被打成一堆废铁。”

他用脚尖轻踢著鼎,将它当成布团滚了两圈。

在鼎被移交他手中之时,老人去世了,带著微笑离开人世。

亏得遇见了她之后,神奇之事亦见了不少,否则怕不在破屋中吓得呼天喊地吗?

她,应该还在京城吧?她还未找到鼎,不会离开的。至少他是这么渴望著。

那天她消失在空中一事,至今仍是梦魇一场——

她真不是凡间人哪……

也该不是凡间人,否则那脾气怎么会比常人倔上十倍不止——为了几句话,她可以在那样生死交关的情况下忿然离去。

她怎么老不能体会他的用心呢?他说什么还不都全是为了她吗?

楚朝歌叹了口气,只怕她再也听不到他的解释了。

“朝歌,吃午饭了。”他听见娘在外头高喊的声音。

“马上到。”他将鼎收至最高的柜子里,顺手拿了块破布塞在它前方,以防有人不小心碰触了它。

楚朝歌捏著发僵的脸皮,确定自己是在微笑的状况下,方走出房门。

“好香,娘今天煮了什么好菜?”他雀跃地走到娘身边,帮著布碗署箸。

“有你爱吃的红糟肉,还有酸醋鱼。”楚大娘推著他坐下,为他添了碗饭。

“光闻到这种菜香,我就可以吃掉一锅饭了。”楚朝歌笑眯眯地说著,将筷子、碗全放到爹的手边:“爹,我夹了块鱼到你的碗里。”

楚老爹有眼疾,对於东西只看得见模模糊糊。

“怎么光吃饭,不吃菜啊?”楚大娘挖了一大块肉到他的碗里:“现在红罗不在,可没人跟你抢——”

她突然打住了话,内疚地看著他。

沙红罗失踪,儿子失眠、气色不好、心神不宁……楚大娘都是看在眼里的。

“娘煮的饭香软,我想多吃些。难道娘不让儿子吃?”楚朝歌乾笑了几声,食不知味地拨了一筷子饭到嘴里。

“过阵子若还未找到她,就死心吧!你是家中的独子,总不能为了执著她一个人而断了我们楚家的香火呀。”楚老爹停下了吃饭的动作。“她若真有心,自个会出现的。”

“我知道。”楚朝歌低声地说道。爹向来欣赏红罗说风是风、说雨是说的强悍个性,如今竟也要叫他放弃。

“有得,总是要有所失的。瞧瞧我们现在的日子过得多好。”楚大娘捧著饭碗,感动地望著一桌子的鱼、肉。

“可不是吗?当年我拒绝读书时,你和爹还气得差点打断我的腿。”他努力把话题带到较不相干的地方。

五、六年前,双亲依然务农之际,他们桌上的菜肴从不曾出现青菜之外的东西。

收成不好时,一碗饭、一瓣娘腌的大萝卜乾,便是一餐了。

那样的日子里,哪有银两供他读书?

“你说这话是要让娘心酸吗?娘知道这些年来,你总在晚上偷偷点灯读书、写字。你是喜欢读书的。”

趁著娘的眼泪尚未滴落到碗中时,楚朝歌连忙盛了碗汤到她手里。

他是喜好读书,却更希望能让爹娘过著好日子!

得了功名又如何?贪官污吏他做不来;清官还得落得终日操烦,汲汲营营於公事,又反倒没了时间侍奉爹娘。如今他贩卖女人家惯用的胭脂水粉,偶尔雕刻些玉石首饰兜售,所得银两远胜於一般商家,何乐而不为呢?

“读书是求知识,倒也不一定要求功名。孩儿之所以记挂於书册,只是不希望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楚朝歌微笑地夹了菜到娘的碗里:“若这间店生意不差,我打算隔年再设第二间铺子。你们就什么也别担心,只要整天喝茶、纳凉,清闲过日即可。”

这间新铺子前头做买卖,后头兼著居住他们一家三口。美中不足的就是他一日三次回老家察看她回来了没,只是人没找到,倒练就他愈来愈强健的体魄。

“你就专出这张嘴哄人!”楚大娘一副拿儿子没辙的样子,不过她笑得还算开心。

“娘忘了提提我这张貌胜潘安的俊脸了。”楚朝歌故意昂首眨眼,状似骄傲的公孔雀,引得楚大娘大笑出声。

此话的确是不差!自小他就知道自个模样生的好,眉目清亮、五官俊秀,揽镜自照时,倒也经常被自己的姣好容貌惊吓到。

这样的一张脸,似乎生来就该不平凡的——然则他的不平凡之处,也不过是藉著这张皮相在女人圈子里闯出一片天地。

“卖女人的脂粉花粉,终非长远主意。”楚老爹凝重地放下碗筷,沉声说道。

“爹,我们不偷不抢,日前又是京城最大的脂粉铺子,这可是门传家生意啊!”楚朝歌认真地说道。

这些年来他勤快地绕著京城附近的几个村镇采买最好的脂粉,方有今日门庭若市的成就啊!

“抛头露面总不是件好事。”视力模糊的楚老爹将脸转向他,重说了一次。

“爹——”楚朝歌挑起眉,好气又好笑地对他抗议道:“我是男子,又不是姑娘家,不用三从四德,亦无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啦。”

依他所见,当朝的公主、郡主,是个个言行举止比他还不含蓄哩!她们骑马嚣张而过朱雀大街的次数还频繁胜他哩。

“我当然知道你是个男子。不过,这种送往迎来的日子,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我们好歹也是家世清白的人家。”楚老爹不悦地扭著嘴教训道。

“爹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我倚门卖笑?”他戏謔地说道,唇边的笑有些怪异。

“那些女人不就是冲著你这张脸来的吗?你就算把浊泥卖给她们,她们也会以为得到了稀世珍宝。”楚老爹边摇头边说道,根本当儿子是巧言令色的不仁之人。

“爹,我不否认自己靠著这张脸做成了不少买卖,然则生意要做得长远,靠的还是口碑。”

“别解释了,我只知道好人家的姑娘绝对没人敢嫁你。搞不好沙姑娘就是被你花枝招展的样子给吓跑的,要不然怎么会好好地就跑了个不见踪影了呢?”楚老爹大声地把话说完,没能看见儿子的脸色在听见她的名字时愀然一变。

“孩子的爹——”楚大娘上前捣住楚老爹的嘴,担心地看著楚朝歌。

“娘,没关系的。如果她真的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离开我,那我也无话可说。反正,我们不是同一个国度的人,很容易分离的。”楚朝歌勉强一笑,专心地扒著饭。

“你该不会因为她来自番邦异域就嫌弃她吧?”楚老爹冲口说道,吹胡子瞪眼睛的。

楚朝歌苦笑了两声。是该高兴爹对她的喜爱?抑或感伤於爹对他的缺乏信心?

“若会嫌弃,当初便不会与她在一起,我而今也不需要投入那么多。她不见踪影才半旬,我就顶了这家铺子做起了买卖;我在短时间里打响了‘红袖坊’的名号,也就是希望她知道我是个值得信任的人。”楚朝歌苦口婆心地对爹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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