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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财驸马 第9页

作者:鸿雁

扭头看推门而人的小英子,她终于还是问:“他们在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啃冷馒头呗!”小英子嘻嘻一笑:“冉银送跌打酒的时候还一个劲地抱怨呢!说一瓶跌打酒要一两七钱,让他们主子心疼得不得了,这几天就连青菜都甭想吃了。”

“那个小气鬼!谁稀罕他的跌打酒了,你把酒拿过去给他,就说我不稀罕回……等一下!”叫住小英子,她狡黠的笑眸闪着光彩。“拿过来,不用倒便宜了他。”笑嘻嘻地把跌打酒倒在脚上,不像治病倒像是要洗脚。

“公主,那是药,不是酱油啊!”小英子翻着眼,看她染上污渍的罗裙,不住地皱眉。“公主呵,弄脏了很难洗的。”

“那就扔掉好了。”朱轩炜只是得意地笑:“一条裙子有什么稀罕的?难不成你和冉家的人在一起时间长了,也变成了个小气鬼?”

小英子一叹,倒真是感慨万分。“是奴婢命好,跟对了主子。要不然说不定比冉银过得还不如呢?”想到冉银唉声叹气地啃冷馒头,她还真是觉得又好笑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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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月色柔和似水,如她含笑的眸透着慧黠与灵气。那样美丽、柔和、温善的外表却有倔强而任性的个

性。不过,也难怪了。生活在奢华中,受尽万千宠爱,以她尊贵的身份,崇高的地位,大概根本就无人敢违背她的命令吧?即便是让人自尽,那人怕也会立刻去死吧?这就是权力的好处,即便他对那种可操控左右他人命运的权力不屑一顾,但为他所着迷的金钱也不得不巴结那些在她眼中可能只是微不足道小人物的官员。

他不是蠢人,只要动脑子想想就已经知道那位何大人必是受了公主的指使才来为难他的。他知道公主在生他的气,却怎么也想不出她为什么生气。

为什么呢?七天前他们不过是初次见面。而且一见面她就迫不及待地解除了婚约,然后又把他骂得体无完肤且贬低得一无是处,好像连路边的流浪狗也比他讨喜一百倍似的。更像恨不得他马上就死在她面前才好。对这样一个根本就瞧不进眼的人,还有什么气好生的?

他以为这位像一阵风卷来让他震撼无比的公主也会像风一样匆匆而去。但是,她留了下来。烂漫无暇的笑容眩惑了他的眼、他的心,那感觉一如她泛着金钱味道的气息,同样是他所陌生的微妙情情愫。

那令他心跳加速的奇妙感觉是爱吗?是他是早已发誓绝不沾染的感情吗?那多余的感情只会牵绊他人生的脚步。

从很早很早以前,远在父亲破产,他父子被人一脚踢出祖传三代的宅院时,他就发誓要成为有钱人,要夺回本属于他的一切。而为此,他摒除了所有可能成为阻碍、牵绊的感情。甚至可以舍弃连做人最起码的“羞耻”二字。放弃了多少?舍弃了多少?他的世界里剩下的只有金钱。

他做到了自己订下的誓愿。他成了一个有钱人,也早已收回了固安老家的祖宅。可是,他真的快乐了,满足了吗?在辗转流离的生涯中,在因金钱而来的诡谲阴谋里,他得到了他所想要的金钱,可是他又失去了什么?究竟失去了多少?

蓦然回首,当他想要改变时为时已晚,他无法改变早已根深蒂固的执念。他是改不了脾性的小气鬼,守财奴呵!

枕着窗,他笑了,笑容里透着几许凄凉。

像他这样的男人,还会有人要、有人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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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山庄一年一度的交易会,聚集了来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的商客。在这里,不管是南海的珍珠,蓝田的美玉,江南的丝绸,福建的香茗,东北的山参,苏州的笔砚,就算是你想要来自草原的千匹骏马或是沙漠戈壁的骆驼,都可以在这儿找到。

“独在他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备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九月初九重阳节,不只是他乡异客怀乡思亲之时,更是文人雅士登高赏菊之时。而这些豪富商贾纵元赋诗作画之雅,却也有对菊品酒之趣。

捧起茶盏,他只汲取茶的馨香,他向来不饮酒只品茶,倒也不是附庸风雅,对茶道多有讲究,不过是爱茶的清淡,又厌酒能乱性误事而已。

透过淡淡飘袅的水气,看得清朱轩炜眼中的不屑与轻蔑。他无奈苦笑,在公主眼中,这一群炫耀财富,甚至夸张到携美同行的商人不过是附庸风雅的俗人罢了。的确是有些俗得可笑,但若无他们这些俗人,又何来眼前的繁华昌盛?手控大明经济命脉的商人,正如一件华丽的外衣,掩饰了明皇朝的日渐腐朽、千疮百孔,巧妙地修饰出末世的繁华太平……

是想为自己辩白吗?他苦笑,不让自己溺入太深的沉思。

适才所出的货物虽然珍贵,却非他所需。而此时虎丘山庄的主人王平信已着人捧出一只金盘,金盘上锦盒一只,单只盒上镶嵌的宝石已价值不菲。“各位,这锦盒乃是洪老板之物,内中珍藏百颗南海明珠。底价二千五百两……”

锦盒开启,珠光溢溢,百颗明珠因盒底蓝绒的衬托更显珠明光润。“各位上等南海珍珠已是难得,能得百颗更是不易,而最最难得的是‘均匀’二字,这里的每一颗珍珠都是拇指大小,看来就似同一颗珍珠毫无分别。您就算是找遍天下,也绝找不出第一百零一颗这样的珍珠来。”

王平信话音方落,已有人笑道:“若是王庄主的一张嘴也要卖的话,价值绝对在这百颗明珠之上。”

王平信拱手笑道:“李老板又开在下的玩笑,三寸不烂之舌也不过是学舌的鹦鹉,又怎及各位富甲一方的大亨有真本事呢?!”

抱维话人人爱听,自然满堂欢笑,独朱轩炜不屑冷笑。

“寒蝉姑娘可喜欢?”那携美而来的金陵商贾古飞笑问,不忘握紧美人玉手。

“那样的宝物,凡是女人没有不爱的。”柔柔笑语,寒蝉仿佛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手正被人握在手中反复把玩。

“既是宝物便该配美人,在下便以明珠博红颜一笑。”他一笑,扬手道:“三千两。”

“三千五。”“五千。”“六千两。”此起彼伏的报价声落在耳中,只让冉兴让轻轻皱眉。

明珠虽好,最多也只值七千两,再多就要亏了。“七千两。”他淡淡报价,引得古飞看了过来。“冉兄向来是不买这些珠宝首饰的,莫非今日也改了性子,也要以明珠博红颜一笑?”

“怕是要送与寿宁公主做定情信物吧!”笑声人耳,朱轩炜不禁脸色铁青。若非有所顾忌,早已上前教训这妄言的混账。

冉兴让眉轻扬,虽未看,也知朱轩炜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却只淡淡道:“冉某不过是一俗人,怎比古兄的风雅多情。”

“那倒是!若真送这样的厚礼岂不让冉兄心疼死了!”哈哈大笑,古飞一挥折扇。“一万两。”静寂中,他得意地笑,轻摇扇儿,仿佛宝已入囊,胜券在握。却突听一个悦耳的声音慢条斯理地道:“一万五千两。”

他一惊,看去竟是坐于冉兴让身边的锦衣美少年。第一次见也不知他是什么路数,却没想到竞敢跟他古大公子作对。“两万两!”

“两万五千两。”朱轩炜冷哼,是存心要和这令人厌恶的家伙斗到底。

“两万六。”

瞧出他的心怯,朱轩炜只悠悠道:“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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