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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喜鹊姑娘 第27页

作者:于澄心

但是,桑札听到外头的声响,必定早已下床提高警觉了。

银辙冷笑一声,推开坚实的门,进入桑札那金碧辉煌的寝居,只见桑札穿戴一身整齐的锦锻华服,端坐在镂金镶银的椅子上,地上铺着又厚又软的纯羊毛地毡。

“你来了,端木野。”桑札莫测高深地看着他,语调森冷淡漠。

银辙沉默地点点头。

面对这个居心叵测,却又养育他二十多年的老人,银辙的心中有说不出的五味杂陈与矛盾,不晓得该如何处轩桑札。

桑札继续道:“只怪我一时乐昏了头,一时大意忘了搜查你的身体,让你用‘白玉冰蝉’解了‘七日断魂散’的毒。”他的口吻平静,仿佛在陈述一项他亲眼目睹的事实一样。“但我不懂的是,你们是如何逃出牢房的?”

“很简单!”银辙冷冷地道:“翩翩受到巫师诅咒,白日为人,夜晚则化身为喜鹊……”

听完,桑札蓦地仰天凄厉狂笑,他的笑声宛如夜枭悲泣,含着多少愤恨不平与悲凉哀绝。

许久复许久,桑札尖锐刺耳的笑声缓缓停止,他怒瞪着眼前昂藏的端木野,不甘心地握紧双拳道:“是老天要亡我!”

他眼见自己苦练的“摄魂大法”只差四日就要告成之际,却因一时疏忽坏了他称霸武林的大计,怎么能不叫他又恨又悲呢?

尤其是那只突然冒出来的笨喜鹊更令人痛恶,全是“它”的错!桑札恨不得将“它”碎尸万段,以泄他心头之恨。

“自作孽,不可活。”

银辙讥诮地引了《尚书》的一段词儿,竟觉得它相当符合桑札现今的处境。

桑札痛恨的咬牙声“喀喀”可闻。

他一字一顿僵涩地道:“我本来可以完成统一大业的,全都是你和那只笨鸟坏了事。老天!我真后悔当初见你饥寒交迫的倒在街上,一时同情心大发而收养了你,如今却被你反咬一口,真是太不值得了……”桑札老迈的声音充满悔恨与苍凉。

银辙要不是早已知道自己的身世,肯定会被桑札那番感人肺腑的话给感动的。

不过,既然他已经知道了事实真相,银辙只觉得桑札这个人虚伪狡猾,死到临头了还在找地缝试图钻出活路。看来,他得小心提防桑札,免得被他逃出“璇玑门”,酿成大祸,毕竟等他学会“摄魂大法”后,就无人制得了他了。

“桑札,我已经与亲生父母相认,改名为银辙,也从斐骐口中得知你的恶行了,所以,你别白费心机了。”

桑札默默不语。他的最后一丝生机已幻灭,他明了自己没有机会活着离开“璇玑门”了。

“我们该做个了断了。”银辙面客严肃,低沉的嗓音绷得紧紧的。

石门外,嘈杂的声音愈来愈小声,看来,已慢慢分出胜负了。

桑札狞笑一声。“了断?想我桑札竟也有如此不堪的下场,我好恨……”

不待他说完,他便七孔汨汨流出腥臭的黑血而亡,留下他未能统一江湖的憾恨。

银辙见到桑札竟咬碎臼齿内暗藏的剧毒自杀身亡,心里难免有些唏嘘与感慨。

桑札确实称得上是一代枭雄,连死都不愿死在别人手中,实在够撼人心弦。

凭他的智谋心机、狠毒狡诈,假以时日,必能如愿的横霸江湖,可惜他过于自信自满,未能将自己的伪装持续扮演下去……

唉!银辙双眉紧皱,心情沉重地走出桑札的寝居,他只希望赶紧将“璇玑门”解散,离开这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

???

七日后。

在银辙朴实——翩翩形容为“丑陋”——的寝居内,翩翩、银辙和他四名师弟全围坐在矮桌旁,桌上摆满丰盛的饯别酒席。

“师弟,你们今后有哪些打算?”

银辙细心地替翩翩夹一道她喜欢的菜肴放在她的碗中,然后含笑地看她低头狼吞虎咽。

这些日子他们简直忙得天昏地暗,除了好言规劝“璇玑门”的门徒离开此地外,还忙着将桑札的珠宝玉器、古玩奇珍拿出去变卖,然后分发给众门徒做盘缠,其余的金钱全捐给塞外穷苦的游牧民族。

现在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只剩他们六人而已。

“我和三、四师弟打算结伴回家乡与亲人相认,至于五师弟……”银辙的二师弟欲言又止。

“师兄,你们用不着担心我,我决定用身上这笔为数不少的盘缠游历江湖,多增加一点见识和经验。”银辙的五师弟故作开朗地道。

虽然这二十年来他早已习惯自己是孤儿的事实,但丑恶的阴谋突然爆发出来,他见到每一个师兄都有亲爱的家人,心中难免有一些感叹与难过。

银辙明了地颔首赞同。“这倒也不错,等你玩累了,再到长安找我就成了。”经过这次的事件,师弟们都成熟了不少。

“不行!”翩翩急吼吼地将口中的食物咽下去,以一种担忧的口吻道:“五师弟没有江湖经验,就这样放他到处乱跑实在太危险了。”基本上,她把银辙的所有师弟都当成亲弟弟看待。

银辙好笑地看着她那“老母鸡”姿态。“那你有何良策?”

翩翩骄傲地抬高小巧的下巴,理所当然地道:“叫五师弟去黄山找颜天宇玩好了,顺便吃垮他。”没错!她还是对胆敢抢她“小可爱”的臭老头感到“感冒”,所以一直在想办法陷害他——即使现在她身上有二十几只天下无敌的异种蟋蟀,但她还是为那件事耿耿于怀。呜……她可爱的“小可爱”,竟落入歹人手中,想必它现在一定痛不欲生。

银辙哭笑不得,他从未见过如此会记恨的鸟类。“颜天宇为人古怪,不会莫名其妙就让五师弟留下来的。”翩翩简直把颜天宇当作不共戴天的仇人嘛!否则,怎么一副恨得牙痒痒的模样。

就为了一只“微不足道”,满地都有、一揉就死翘翘的小蟋蟀。唉!银辙开始感到汗颜。

银辙的四名师弟早就知道翩翩师嫂为了一只蟋蟀而与名满江湖的鬼医颜天宇结下天大的梁子,所以,他们聪明地竖直耳朵,但不予置评地听下去。

“谁说的?”翩翩露出一抹沾沾自喜的窃笑。“只要我拿出珍贵的‘法宝’,保证五师弟在那里吃香的、喝辣的,搞不好他还会苦苦哀求五师弟做他的徒弟呢!”

翩翩的自我夸耀一“吹”完,银辙便对她口中的“法宝”了然于心了——毕竟她自以为贵重、了不起的东西不就是那几样而已。同时恶兆的预感愈来愈强烈。

“什么法宝?”五师弟好奇地问。由于攸关他未来的幸福,所以,他决定把事情问清楚,因为翩翩师嫂的价值观实在太奇特,他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万劫不覆”,回不了头了。

翩翩澄净的美眸刹那间迸发出得意的光彩,仿佛终于等到“识货”的人般,她一古脑儿将心中藏不住的话全道了出来。

“就是我那英勇善战的‘小米’们,有了它们后,我保证五师弟一定能如愿的待在黄山。”由于异种蟋蟀小如米粒,所以翩翩替它们取名为“小米”。

其余的人全挫败地申吟出声,痛苦的目光立刻指责地瞪向五师弟——你怎么笨到问这个问题啊!

天!她可不可以谈论一些“小米”以外的话题呀!现在他们这几个大男人几乎闻蟋蟀色变,只差鸡皮疙瘩没掉下来。

前些日子,他们每个人都曾经陪翩翩到水草地上捉异种蟋蟀,顶着大太阳到处乱钻乱挖也就算了,反正他们大男人不怕烈日晒烤,没想到她竟然“贪得无厌”,想将水草地上的蟋蟀一网打尽,通通带回中原“垄断”,免得被小人偷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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