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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4页

作者:有容

“……”她的脸快烧起来了!还有,完璧归赵不是这样用的!

见她窘得巴不得自己瞬间消失,他进一步说:“妳要是担心再造手术是别的不认识的医生执刀不好意思,虽然那不是我的强项,可……”

她只差没哀嚎求饶,即时阻止他往下说。“停!你说你要报恩是吧?”

他眨眨眼,很委屈道:“可是妳说不需要,所以我才想『完璧归赵』。”

又……又来了!她的头好痛!“我改变主意了,我、需、要!我非常需要你的报恩。”来吧来吧,要报恩就来吧!再不让他报恩,她怀疑她会被他的话“炸”到尸骨无存而死。

“真的吗?”

她在心中叹了口气。“你高兴就好。”

“可我改变主意了。”

寇玫瑰错愕的瞪住他,心中升起了不祥的预兆,悄声的问:“你改变了什么主意?”

“妳放心,我不会强押妳去动手术的。”他挑着眉,有趣的看着她松了口气的表情,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虽然我很想。”

她毫不掩饰的瞪了他一眼,不用伸手去模都知道自己脸上的红晕始终没褪下。这男人……这男人……为什么她收集到的资料中,没有此人其实喜欢开黄腔和恶作剧这两点?她是不是了解他太少、太表面了?

“你要怎么报答我?”她可不想他口中的“改变”是太震撼的。

“这个啊……本来我想用钱打发了事,可我发现这样实在太侮辱人了。”她帮的忙太特殊,以钱报恩变得有点……咳咳,怪异!“我想过,报恩要不流于草率、有诚意,那得让我先了解恩人,了解之后再谈报恩法似乎比较实际,妳以为呢?”

不知道对方欲意为何的时候,她通常保持沉默,以静制动。

这一点叶逢春也注意到了。他的救命恩人很有趣!

她究竟是少年老成呢,还是慢半拍?嗐,十七岁的少女啊……他宁可相信她是后者。“沉默是表示默许吗?”眉一挑他自顾自的说:“那好,我现在要开始来了解妳这个人了。”说真的,他这人不喜欢浪费时间在无趣的事情上,而世上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又很少。

寇玫瑰是救过他,可,报恩的法子何其多,他实在没必要赔上时间和她周旋,但他不否认,她对他而言是特别的。

怎么个特别法?

就像那天晚上的事明明是他受人恩惠,也……咳,也顺道把人家吃干抹净,而且人家也很阿莎力的不要他负责,后来为了和他保持距离还逃得不见踪影,可为什么事后他老是有一种……

像是吃了闷亏的莫名其妙感觉!

寇玫瑰给了他不同于以往女人的全新“诡谲”感受,她像是一片火红中的唯一一点白净,让人很难不注意到她,继而想去接近了解。

因此报恩是手段,了解寇玫瑰才是目的,因为她似乎有太多太多秘密。

秘密啊……人人都有秘密,别人的秘密事不关己他也懒得去知道,可当别人的秘密牵涉到自己的时候,他不得不去知道吶!

“你要如何了解我?”她的神色慢慢缓和了。

“日常生活里多接触就会多了解,所以以后多见面吧!”他看着一个钟头前她在雪地里捡起的几本书,拿起其中一本。“《一千零一夜》?”他随意的翻动。

她有些尴尬的将书拿回来。“这是女生喜欢的书,男生看这个有点奇怪。”而且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大男人!

叶逢春笑着把书又拿回来手里。“女星拍的写真不也有一堆女人抢着买?好书是不分读者的性别、年龄的。这本书就借我吧!”

寇玫瑰看着他,然后开口说道:“只有真的非常喜欢的书我才会花钱买,因此我不太借人书。”

她八岁的时候就接触了这本书,除了觉得里头的故事很好玩、很精彩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一直到她十六岁在外国又重新翻了这书,这回她注意到的不再是被讲的那些精彩故事,而是讲故事给那暴君听的聪明女孩,以及她和国王之间的微妙感情变化。于是她掏钱买书了。

接着她又说:“真的借出,为了确定对方真的有用心在看,我会和对方交换心得。”

叶逢春扬眉。“压力不小。”他笑了笑,“那也好,我很少花心思在这种读物上,也许可以得到什么启发也不一定。”他看的几乎是专业书籍,医学外的书都只是打发时间,现在居然有人要他看完童话还要有读后感?

鲜!挺鲜的!

只是他不知道到时候他的心得,会不会听得寇玫瑰一口鲜血就这么飙了出去。

欸~要了解一个人原来还挺不容易的!

第二章

“红心A、方块A、黑桃A,最后梅花A……”女孩看了下排出来的扑克牌,然后开口对寇玫瑰说:“第一张出现的牌是红心A,那表示是妳先喜欢上对方的,再来是方块A,表示在妳喜欢对方的同时,情敌就存在了。

“黑桃A是代表妳喜欢的那个人,他和妳之间一直有着情敌阻碍,这个男人只怕和妳不是这么有缘。而喜欢妳的男性梅花A又被黑桃A隔得老远,要妳心动恐怕很难。”褐发美人一面将牌继续往下排,一面解释着卜算结果。

二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看着那一组乱牌,她索性将牌糊了。

“萝丝,我早说过叶逢春不适合妳。”褐发美人今年二十,名叫爱丽丝.安得森,是寇玫瑰到美国来的第一个朋友。两人同在一家花店打工,继而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美丽的爱丽丝是哈佛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却对卜算很有兴趣,也因此常被取笑是矛盾个体。

“我知道。”

“他是有名的公子。”

“嗯哼。”有情敌啊……她想着爱丽丝方才的话。对于一个花名在外的男人而言,要没有情敌只怕很难。

“那妳还不放弃?”

寇玫瑰但笑不语,在心中幽幽一叹。

爱丽丝瞪着她。“喂,妳到底喜欢他哪里?又是何时喜欢的?比他帅的男生对妳有兴趣,妳还拒绝呢!难不成妳真的是从刚来美国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一见倾心了?”

说真的,叶逢春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可萝丝并不是哈佛的学生,要见他还真的不太容易。

见好友没否认,她声音高了八度,“小姐,妳不会第一次见到他就芳心暗许了吧?老天!那时候他全身是血欸!”

“处在车祸现场,他又是医生,要全身干干净净有点困难吧?”一年前她刚到美国,在花店打工,当她和爱丽丝正整理着当日收到的进口花材时,忽然在距离花店不远处听到了车子刺耳的煞车声,接着是近似爆炸的巨响,她和爱丽丝慌忙的冲出花店一看究竟。

只见一部超速的车子冲上安全岛,滑进了逆向车道和来车撞个正着,两部车子里都坐了不少人,鲜血染得车祸现场一片触目惊心,这时有人快速的穿越了围观人群,高声说道:“我是医生,请让一下……”

可能是在美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东方人,而且又是这种情况,让她忍不住对那位医生多看了两眼。

站在一旁的爱丽丝在看清楚对方后,忽然月兑口而出,“叶逢春!老天,他就是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叶逢春?”名字听起来像中国人。

“他才二十五岁,已经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了,厉害吧!”

寇玫瑰眼睛一直盯在十余步距离外的叶逢春身上,他正在对车祸的伤患施救,虽然他身上、脸上都沾上红艳骇人的鲜血,可他认真的样子和心系病患、努力想救活对方的神情,让他连身上的血迹都变得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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