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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刀狻猊 第3页

作者:藤萍

事实上她正在忙着追一只兔子,那是她今天晚上的晚餐。

如果刀狻猊现在看见她肯定要大吃一惊:她现在白天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夹裙,一头乱七八糟打结的头发,挎着个竹篮沿街卖茶叶蛋。晚上躲到城外的树洞破庙里过夜,晚饭往往就追兔子了事,有时候追不到兔子还追老鼠。

她尽量不让自己饿着。

因为江湖巡捕御龙氏在追她,理由是官府出了五千两黄金。

事实上这一个多月来她只有在“神悟刀家”的那一天饭是舒舒服服吃的,觉是安安稳稳睡的。她之所以答应白秃头盗取白玉老虎那档子事,是因为白秃头在她走投无路差点儿被御龙氏逼得去跳崖的时候救了她一次──把她藏进白虎丧门钉家的猪圈里。御龙氏做梦也想不到妖娆明艳的甄莘莀会往猪圈鸡笼里钻,让她逃过了一次。

她自觉是个不错的女人,除了有点儿爱唬人,有点儿爱吹嘘,其实并没有什么坏处。

可惜不管是御龙氏还是刀狻猊,没有人和她有相同的感觉。

她现在心里在抱怨为什么最近的兔子越跑越快,快得她都要追不上──风餐露宿,她的体能下降了,她知道却没有办法。她的武功和轻功并不太高,让她纵横江湖的是她那把“苦寒勾”,听说那是万年冰山中冻结了不知多少年的铁石所打,一旦“苦寒勾”出手,周身五丈方圆遇水成冰春木凋叶,划破伤口则寒毒入体,无药可救。一柄“苦寒勾”让她名震江湖,可是现在“苦寒勾”却不在她身边。

所以她只好逃。

“啪”的一声,她终于用石头打死了那只兔子,她的肚子也饿得快要发疯了。她这几天东躲西藏,虽然挎着茶叶蛋,但谁见过拼命往自己嘴里塞茶叶蛋的卖茶叶蛋姑娘?所以她只好忍。

心满意足地把那只兔子捞在手里,她张望了一下四周: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追到了什么地方,但依稀树影幢幢乌黑一片,看起来也很荒凉。于是坐下来就地起火剥皮,她准备开始享用这几天来的第一顿美食。

点火,烤到半生不熟有肉的香味飘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忍耐不住,把那兔子烤熟的部分剥下来吃了,再过一会她索性茹毛饮血,不管它熟不熟,片刻间把那只兔子吃得干干净净。

正当她吮吮手指意犹未尽的时候,头顶上突然有人叹了口气,“原来当人饿疯的时候,和狗也差不了多少。”

甄莘莀吓了一跳,立刻笑了──她听出来是谁的声音了。笑盈盈地抬起头,只见不远的树梢上有人青袍绣虎,风神俊朗的模样,赫然是刀狻猊,“我当是谁,原来是刀二公子。”

她这一出声一抬头,把刀狻猊也吓了一跳,“甄姑娘?”

甄莘莀大大咧咧地点点头,一张遍布泥污的怪脸,一身不知多久没有洗过的破衣破裙,浑身散发着恶臭还捧着兔子骨头。她却笑得很有趣,“人生何处不相逢,不知道深更半夜,刀二公子在这树林里干什么?”

刀狻猊苦笑着看着甄莘莀,他对刀望山发誓要把这个女人抓回家或者杀了这个女人,但是现在他却觉得要先把这个女人洗干净,然后再谈要抓要杀的问题,“这里是‘问柳客栈’的后山。”他说,“我在房间里闻到烤兔子的味道,出来探探。不知道甄姑娘在这里玩耍,失敬、失敬。”

她当听不懂他在嘲笑,“每次遇到刀二公子,我就感觉快要遇到好事了。”她丢下那些兔子骨头,伸了个懒腰,“现在我想好好洗个澡,然后好好吃顿饭,最后好好喝口茶。刀二公子最体恤老弱,遇到我这落难女子,想必不会丢下我不管吧?”

刀狻猊闻到她满身恶臭都快要吐了,他发誓他活到二十三岁没见过这么脏的人,尤其这个人还是个女人,“每次遇到你,我都感觉我快要倒霉了。”他叹口气,指了指他重金暂住的“寻花阁”,“楼下是澡房。”

甄莘莀简直像赶着去投胎的小表,连多一秒钟都待不下去,剎那间便在刀狻猊面前消失了。相信她的轻功从来没有这么好过,居然连一句多谢都来不及说。

他的确感觉到,他快要倒霉了。

轻薄和尚的话,果然是很少出错的。

她现在很满意她目前所遇到的一切。

因为她正在泡澡。

泡在加了茉莉香料飘浮着花瓣的澡盆里,居然还有丫头给她捶腿捶背,帮她洗头擦脸,她简直想一辈子待在这澡盆里不出来了。

四周是淡淡的茉莉清香,舒服得让她直想睡觉。

奇怪的是她混江湖也有五六年了,可在刀狻猊身边的时候她就特别想睡觉,那个男人让她有一种安全感,而且他虽然很倜傥,但是很君子。她承认没见过这种好男人,虽然他有钱,但是有钱的男人很多,像他这样即有钱又有风度又风趣的男人真不多。

难怪他有人爱。

而且还是很多人。

甄莘莀懒洋洋地浸在干净舒服的热水里,泡到连丫头都差点儿以为她淹死在澡盆里了,才恋恋不舍地起来,穿衣,出门。

刀狻猊已经整好了一桌清淡小食,他自己正端着一小杯轻薄和尚酿的“扬州酒”,浅浅地呷着。

大门口莲步姗姗走进来一个藕色衣裳的清秀女子,他一开始没太留意,还沉浸在“扬州酒”的深沉滋味当中。突然那位“清秀女子”对他抛了个媚眼,笑吟吟地问:“不认识我了?”

刀狻猊抬起头来,这位姑娘弯眉秀眼,不浓不艳,端端正正一个普通姑娘,既没有当日在“神悟刀家”那么娇媚无双,又没有刚才那么丑恶吓人,但她的的确确就是甄莘莀。他看了一眼,只好继续苦笑,“原来你长得并不怎么美。”

甄莘莀斜眼横睇,眼神是一千分一万分的娇娆,让她整个人顿时娇媚了十倍,“女人只要打扮的时候很美,就是很美了。”说着她很斯文地开始吃刀狻猊桌上的清淡小菜,好像刚才在野地里啃半生不熟的兔子肉的不是她。

刀狻猊等她吃得差不多了,才说:“你是要跟我回家呢,还是要我现在杀了你把你的耳朵、鼻子什么的带回家?”

她眼睛都没眨一下,“我当然跟你回家。”

“你确定?”他挑起眉问。刀望山为江湖“伸张正义”的脾气到老不改,甄莘莀要是跟了刀狻猊回去,刀望山必然是绑了她交给武当处置,说不定还要折磨折磨,以示惩戒。

“你问我要活十天还是活一个时辰,我当然选活十天。”甄莘莀叹了口气,满眼幽怨。

刀狻猊在她身上上上下下看了半天,半晌才说:“说吧,你还有什么麻烦要赖在我身上?”甄莘莀居然见了他不逃反而要跟他回家,除非她疯了或者就是她现在有比遇到刀狻猊更大的麻烦。

甄莘莀的眼睛亮了亮,咬着嘴唇笑吟吟地瞅着刀狻猊,“御龙氏在追我。”

刀狻猊顿时觉得一个头有两个那么大。

“你要保护我。”她笑得更灿烂。

他快要觉得一个头有三个那么大了。

御龙氏,江湖巡捕,四十八岁。十九岁开始为官府擒凶,除了“江湖第一杀手”西门杀之外,无一人逃月兑。

御龙氏一身追踪术和“套马鞭”法是所有做过坏事的人听见了都要头疼的。听说无论你躲到哪里,只要他见过你一面就一定能找到你,只要他找到你他的“套马鞭”就一定能套到你的脖子上,然后“咯啦”一声拉断你的脖子,把人头拿回去领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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