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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祸朝夕 第4页

作者:藤萍

“起床了,日上三竿了!”

有人“当当当”拿着个东西在西门杀的耳边敲。

西门杀睡眼惺忪地抬起头,眼前是白衣白鞋白袜白头巾的公孙朝夕,猛一晃眼他还以为白日里见了无常鬼,看了一眼,他倒下头继续伏床睡去。

像这种一睡着就像死猪一样的“江湖第一杀”,能活到现在只能说是君大公子不努力,或者说君大公子太光明磊落,从来不半夜偷袭,否则这只每日都要睡足四个时辰的“江湖第一杀”早就成了“江湖第一传说”,死在n年以前了。

“碰”的一声,公孙朝夕毫不吝啬地一脚把趴在他床头睡觉的西门杀踢了出去,“太阳晒到了。”

被他一脚踢出去的西门杀突然之间又回来了,刹那间,他剑柄一撞门口的地板,倒弹回来坐在昨天他坐的椅子上,面无表情,抱剑而坐。

“给我去刷牙洗脸!”公孙朝夕提膝撩衫,满脸嫌恶,脚尖对准西门杀的鼻子。

西门杀面无表情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往外走,过会儿回来仍然抱剑坐在他刚才坐的椅子上,姿势神态一模一样,全身弥漫着杀气,仿佛窗外有一只苍蝇飞过他也能瞬间用剑在它翅膀上刻下如“我在绝情谷底”那般纤细的小字。

把趴在他床头睡觉流口水的西门杀叫醒之后,公孙朝夕往后一仰继续躺在床上,嘴里哼着小调,悠哉游哉地把他颀长的双腿跷在高高的床框那边,手边赫然多了一盘新鲜的葡萄,他手指转着几个葡萄,享受那冰凉的滋味。

“你叫我来,你诈死,究竟为何?”西门杀终于开口,语调和他的名声一样冷酷、利索、简短有力。

“你知道小守红儿最近遇上的大案子吗?”躺在床上转葡萄的奸人双手枕在头下,享受红牙大床的滋味——可惜他还是舍不得花五千两银子把红牙茶几红牙板凳什么的都买回来,以至于屋里只有一张红牙大床、一张简单钉起的木桌和一把竹椅。

“杀美人之案?”西门杀冷冷地问。

鲍孙朝夕往嘴里塞了个葡萄,含含糊糊地说:“唔……”

“那又如何?”西门杀依然冷冷的。

“虽然最近我正在和小守红儿吵架,但是居然有人要动小守红儿,你说我怎能袖手旁观……”公孙朝夕开始愁眉苦脸,“但是论武功,我又不够高;论勇气,我又不够多;论气质,我又没有君大公子好;论对我家小守红儿的一往情深,我又没有刀二公子痴……就算我知道是谁在害她,我又能怎么样呢?”

西门杀眼睛亮了亮,“你知道是谁陷害萧守红?”

鲍孙朝夕苦着脸一个接一个往嘴里塞葡萄,宛若借葡萄消愁。

“告诉我。”西门杀直接了当地说。

“你想怎么样?”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

西门杀冷冷地瞪着他,“杀了他!”

鲍孙朝夕摇摇头,一模那碟葡萄已经吃完,没趣地坐起来正眼看着西门杀,“那人武功高强……”

“高过横扇王?”西门杀目中利气毕露。横扇王为江湖四王之一,武功之高难以想象,他却死在西门杀剑下。

鲍孙朝夕想了想,突然从怀里拿出个算盘算了算,“没有。”

“告诉我,他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字地问。

“你这么着急要知道他是谁干什么?”公孙朝夕瞪着他,“莫非你也迷上了我家小守红儿?有英俊潇洒家财万贯的刀二公子守着她,连我公孙大少都只能干瞪眼,你有胜算?”

西门杀露出冷洌洌的笑,“是你想要我去杀人,不是吗?”

鲍孙朝夕眼睛也没眨一下,“哦,原来你变聪明了。”

西门杀淡淡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说:“公孙朝夕虽然是个奸商,对朋友,倒是从来都是很不错的。你要救萧守红,找我动手,我若杀了这近来杀人如麻的恶人,西门杀三个字,会有更多的人看得起,是么?”

鲍孙朝夕瞪眼,“是么?”

西门杀继续淡淡地一笑,“而你,武功不高,贪生怕死,只怕人家知道你探听出他究竟是谁,找上了你灭口,于是诈死先躲了起来,倒也很像你的为人。”

鲍孙朝夕眨眨眼,“这就是为什么虽然阿杀你不是什么好人,我却看你看得很顺眼。”

“废话少说,他究竟是谁?”西门杀一字一句地问。

“他是一只蝙蝠。”公孙朝夕说,“獠牙蝙蝠,牙有剧毒,划过人皮肤之时毫无感觉,但半个时辰之内毒发而死,标记是血液不凝,色泽乌黑,有一股青草香味。”这就是为何几大美人无论武功高低,都死得无声无息。

“你要我去杀一只蝙蝠?”西门杀一怔。

鲍孙朝夕瞪着他,半晌才说:“蝙蝠是不会写字的。”

“那蝙蝠的主人是谁?”

鲍孙朝夕答:“不知道。”

“不知道?”西门杀愕然。

“反正带着一群蝙蝠的人肯定很好认的,”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獠牙蝙蝠一只有这么大,”他比划了一下一只蝴蝶的大小,“很好认的。”

“所有的蝙蝠不都是那么大?”西门杀瞪眼。

“是吗?”公孙朝夕考虑着,过了半晌他慢条斯理地说:“啊,那种蝙蝠,它是绿色的。”

西门杀瞪着他,“现在萧守红在哪里?”

鲍孙朝夕也叹了口气,“按时间她早该到了高阳,可到现在还没有到的理由,大概是她又迷路了。”

在深山老林里面做了几天的幽兰,萧守红终于判断:她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她已经在山里转了四天,高阳本来感觉很近,现在却不知在何方,她不免有些气馁。但心想既然迷路,按照规律应该有奇遇,或遇到深山之中的琼楼玉宇内的翩翩公子;或遇到灵芝仙草,吃了可养颜美容;又或者遇到落难中的英雄侠士……她刚想到这里,只听前面不远处一声叹息,她心中一震,衣袂飘飘地赶了过去。

只见巨石嶙峋,溪水如音,一个白衣男子背对着她正在石上挥毫,那身影颀长挺拔,气质贵介如兰。萧守红心中微凛,欲要开口又觉得唐突,不开口又觉不当,正在犹豫之间,突然那白衣男子回过头来瞪眼道:“你在我家后山逛来逛去干什么?”

萧守红一见那人的脸,一口气噎在胸口,呆了一呆——那人虽然俊俏却流于奸诈,虽然飘逸却流于轻浮,正是公孙朝夕!

“我还以为你迷路了,你在高阳山后山走来走去干什么?”公孙朝夕又叹了口气,“小守红儿啊,你实在该出门找个人跟着,上次在眉香客栈忘了钱袋,上上次在秦岭丢了佩剑,上上上次迷路进了深山走不出来,还是刀二公子把你捡了回来。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说你已到高阳,左等右等以为你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谁去了,原来你在我家后山看风景。”

萧守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勉强装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随便“嗯”了一声,淡淡地道:“你还没死?”心里却在暗恼:这世上也只有公孙朝夕胆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记住,动不动就在她面前吆喝,她活到十九岁也只做过那么两三件糗事,却件件都给他撞见记住。

鲍孙朝夕得意地笑着道:“还没死,让你挂心了。”

她差点儿就破口大骂,她哪里对他这种小人挂心了?面上黑了三分,仍旧淡淡地道:“无事诈死,非奸即盗。”说着她掉头就走,笔直地往公孙朝夕的相反方向走,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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