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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拼赚到好婆家 第19页

作者:辛卉

三人僵持的局面维持了将近一分钟,连空气都为之冻结。

最后,唐松筠率先打破沉默。“韩韬,你这个骗子、负心汉。”她一边用因怒极而颤抖的声音指责,一边站起身,冶不防的赏他一巴掌。

他没有闪躲,只是默然承受著皮肉之痛,并不在乎周遭众人的惊愕眼光。

她的举动让吴颖姗倒抽一口气,登时傻眼。

浓烈的羞辱感蔓延全身,让唐松筠的身心全都感到剌痛不已。“其实我跟他,只是玩玩而已。”她倨傲的昂起下巴,以胜利者的姿态宣布道。

韩韬眯起眼,只能一瞬也不瞬的瞅著她。

趁他似乎要开口前,唐松筠转过身,挺直背脊、昂然疾步走出餐厅。

不许哭!你才不是真的在乎他呢!你只是不甘心被他欺骗感情,并且愚弄了那么久。

她不断在心中告诫自己,但终究,还足不敌满腔的绝望与悲痛,只能任凭泪水串串滚落,爬满粉腮。

从天堂坠落地狱的感觉,好痛、好痛、好痛……

第十章

那些男子在大庭广众下被断然拒绝,却也仅能模模鼻子认栽,掉头走人。

绿灯了,大批行人从四面八方涌来,犹如浪潮般不留情的碰撞、推挤著,然后又迅速淹没在人海中。

这太可笑了。她失恋了吗?

胸口的闷胀、心口的抽痛、泪水的泛滥,在在证实她的确遭受到严重打击及伤空口。

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女人,说的那些可怕、无情的言语,宛若一根利锥,将的心凿破一个大洞。

还有那个玩弄她感情的骗子,也是扼杀她快乐灵魂的元凶。

她就知道,有钱的男人根本不会对感情认真,他们最后都只会选择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

不堪的往事一幕幕重回脑海,再加上方才的羞辱,轮替凌迟著她已碎裂的心。哦!她痛恨男人:尤其是有钱的男人,真想把他们剁碎了扔进海里喂鱼,帮女人除害。

她可以写篇文章或在节目中呼吁,叫女人千万别太信赖男人——特别是有钱的男人,因为他们总是对感情不忠……

说不定,她的观点会大受欢迎,接著会有人邀她上节目,她可能因此成为两性专家,能出书、还能四处演讲。

思及此,唐松筠的鼻头不禁一酸,眼眶又浮现晶莹泪光。

不行!她不能被打败。只不过是失恋嘛!被退婚的经验都有过了,失恋算什么呢,想看以前失恋时,是怎么度过的?

变街!看到那些漂亮的衣物、皮包、鞋子,能帮助她遗忘所有的不愉快。

而且既然来到香港,就不能空手而回。

对!她要振作,让自己更美、更迷人,好让韩韬那个臭男人后侮。不过,谁会在乎他是否后悔呢?

一个脚踏两条船的花心大萝卜,不值得她劳心费神,悲伤哭泣。

般不好他已经和女友重修旧好,继续末完的晚餐、共饮美酒,接下来,会直接在饭店住下,然后……

停止!停止!她对自己咆哮。唐松筠闭上眼,频频摇头,努力想驱赶脑中无聊的联想,他们要做什么都不关她的事。

也许,会有另一个女人出其不意的冒出来,说是韩韬的老婆……

然后,他劈腿偷吃的恶行将被公诸于世,一夕之间形象破灭,遭到众人唾弃,生意也因此一落千丈,从此穷困潦倒。

如此自我安慰一番后,唐松筠霎时觉得活了过来,浑身充满活力,精神百倍。

当务之急,她要先填饱肚子,再尽兴血拼。

女人要好好善待自己,千万不要奢望男人会给女人幸福。幸福,必须靠自己创造——

而她,现在就要去寻找、追求幸福;—享受美食、纵情购物,便是她的幸福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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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梳士巴利道与弥敦道交界处、远东最具规模的半岛酒店,是尖沙咀繁荣的标志,更是世界十大知名酒店之一。

唐松筠一直想找机会到此住上几晚,却总是无缘来香港一游,今晚刚好可以一偿宿愿。

她以流利的英文告知柜台服务人员要住宿一事,却得到“客房全满”的答案。

怎么可能?这么大规模的饭店竟然没有一间空房,喔!她怎么那么倒楣!她的八字一定跟香港不合。

唐松筠呕气的想。

“真的连一间房都没有了?”她做垂死挣扎,期盼有所转机。

“很抱歉,今晚没有空房。l服务人员再次肯定的答覆。

听到令人失望的消息,唐松筠垮下肩头,内心感到无比沮丧。

哼!算了,香港有名的饭店比比皆是,有钱还怕流落街头不成?

一转身,一张雍容华贵的容貌闯进她的眼帘,唐松筠顿时瞠大美眸,确定不是自己眼花,产生错觉。

对方的讶异程度也不亚于她,也是怔怔的与她对望。

犹豫了几秒,唐松筠主动趋前询问:“你是……彩宜姐?”

“我是。”王彩宜绽开温柔的笑容回应。“没想到居然在香港碰面。”他乡遇故知,人生一大乐事也。

“真的没想到。”唐松筠由衷的感到开心。“你还是那么高贵大方。”

“你也一样,美得令人屏息。”王彩宜不吝啬的赞美道。

她喜欢这女孩带著灵气、娇俏的模样,能看到她,是件赏心悦目的享受。

倘若可以,她希望能有个像她这样的媳妇——识大体又可爱有趣,最重要的是她们像姐妹淘一样谈得来。

然而儿子的女友是个事业心极重的女强人,除了赚钱之外,几乎不懂得营造生活情趣,每回送她的礼物不是养生鸡精、就是维他命丸。

健康固然重要没错,却也没必要千篇一律,送的礼物都乏善可陈,那些食补、药补早被她堆在柜子里。

唯一值得一提的礼物,就是那条品味出众、典雅大方的Hermes丝巾,真是对极了她的脾胃。

两人寒暄了几句后,决定相偕喝茶,聊个过瘾。

席间,王彩宜因为觉得空调太冷,遂从香奈儿的新款手提包中取出丝巾,熟练的在颈子上打出漂亮的结。

唐松筠的记忆力并非顶尖、当然也没有过目不忘的特异功能,但对自己所买过的东西,都记得牢牢的。

她不会错认,那条Hermes丝巾是她帮韩韬选傍他母亲的礼物。由于这条丝巾的花色是绝无仅有的,因此她百分百肯定。

但为什么彩宜姐会有呢?这有两种可能—

第一:那是仿冒品—但念头既出,唐松筠旋即推翻这项可能性。第二:彩宜姐就是韩韬的母亲。

天底下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吧引她不愿相信。

“怎么了?打歪了吗?”王彩宜发现她盯著丝巾瞧,偏头笑问。

“没有,很适合你。”唐松筠摇摇头,有些分心的回答。

王彩宜啜了口酒,轻声细语道:“我刚刚得知我儿子人也在香港,所以约他见个面,你不介意吧?”

“当然不。”她心不在焉的回道。思忖了会,她决定鼓足勇气问个清楚。“彩宜姐,你儿子——”

“他来了!”王彩宜笑意盎然的朝不远处挥手。

循著她的视线望去,那道逐渐逼近的英挺身影,让唐松筠的心口为之一窒,顿时僵成一座雕像。

韩韬在第一时间便发现她的存在,眸底掠过一抹惊讶。

“妈。”他唤著母亲,狭长锐利的黑眸,却紧紧瞅著唐松筠甜美的脸庞,内心感到翻腾不已。

“我来介绍,这位就是我提过的“忘年之交”—唐松筠。”王彩宜语气柏当兴高采烈。“松筠,他就是我儿子,韩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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