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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定情 第1页

作者:雪枫

前言

嗨,我是雪枫,很高兴又有一部作品和大家见面了。

《风尘定情》是与《小姐选夫》相关联的故事。写的是名妓花想容和状元杜立平的故事,原本在《小姐选夫》中,是为了情节的需要安排了这两个人物,后来却想讲一讲他们的故事。因为他们的故事与常见的名妓故事不太一样。许多关于名妓的故事,女主人公都是温柔荚丽、高雅月兑俗、多才多艺、身世可怜的弱女子,而且一定是卖艺不卖身的处于。把满腔情爱寄托在一个很有男子气概的英雄人物或是邪佞的狂妄男人身上,不是被疼惜爱怜,就是饱受折磨而痴心不改,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想反一下传统,这本书中的女主人公偏是一个泼辣又贪钱的艳妓,既不温柔,更没有什么才情,不会诗词歌赋,只会唱点艳曲。男主人公则是一个有点书呆气的书生。而且两个人最讨厌的就是对方那种人,在牵扯在一起之后,最终还是产生了感情,走到了一起。

在写完《小姐选夫》之后,好像听到书中其他人物向我大吼:“为什么遗忘了我们?我们也要恋爱!”于是就有了这个故事,以及下一个、下下一个……

我的系列故事不像别人的,常常是几兄弟、几姐妹,或是几个好友,我喜欢由一个人的故事牵扯出另一个人,这样更容易构思,也可以各有特点,不至于苦心安排不同的故事,结果还是雷同。

下一个故事较为轻松幽默。我很想写点幽默搞笑的东西,基本上我并不是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常常为写一个让人发笑的场面绞尽脑汁。不过我会努力地翻翻笑话大全什么的。争取下一本书给读者一段轻松的时光。

第一章

他就要死了吗?

几天来如刀剜心的疼痛似乎已渐渐飘远,饥肠辘辘的感觉、嗓子眼火烧火燎的干渴、泥泞污垢带来的皮肤搔痒、血污汗水混杂着尘土的臭味……一切对感官的刺激似乎都钝了、淡了、远了,只剩下浑身的虚软无力。于是,他的脑海中闪过了这个疑问。

他想抬一下手指,以证明自己还活着,但似乎大脑的指令无法通过僵硬的身体传达到手。他甚至怀疑,这身体、这手指是不是属于自己呢?

惟一能证明自己还活着的,是眼睛还能看见、耳朵还能听见。

他知道自己在安城,他向往已久的帝京。几天前,路遇盗匪,不但钱财被洗劫一空,自己还因反抗而被打成重伤后,他全凭着一股信念——一定要到长安、到他心中的圣地、一生梦想实现的地方——一步步挨过了伤痛、饥饿,挨进了城门。

他知道自己在繁华的大街上。他想张口求救——在他硬撑过几天的饥渴、终于决定放下书生的傲气和矜持向人求助时,却发现自己连开口呼吸都困难,似乎吸入的每一口气都火辣辣地烧灼着他的肺。

他只能无助地听着四周的嘈杂——

“娘,你看,地上躺着一个人……”

“快走,别管闲事,准是喝醉了,这些臭男人……”

“哎呀,是谁这么缺德,躺在大街中央,差点绊我一跤……”

“小子,王大人的轿子来了,还不快起来让路?”

“算了,阿三,看样子是死了,你吆喝他也听不到。”

“晦气……”

“臭乞丐,臭死了……”

“不知谁家的,真可怜……”

“别可怜人家了,谁来可怜咱们?”

他杜立平也有被人当成乞丐、受人嘲骂、怜悯的一天?他心中涌起了悲哀的感慨。

他杜家虽非大富大贵,但在四川也是名门望族,深受父老乡亲尊重。世代诗礼传家,祖上可以追溯到前汉大司马杜尉。

他杜立平也是才高八斗⒎缍若骠娴陌褪癫抛印⒋ń??俊I倌昃陀胁琶?C坑形恼率?饰适溃?巳苏?啻??鞒??挠新逖糁焦笾?尽?

他是令父母骄傲的儿子、小妹崇拜的大哥;朋友钦佩的才子、姑娘心中的如意郎君……

他也曾踌躇满志,在告别家乡、赴京赶考的饯行宴上,向朋友发下豪言:一定名列三甲,衣锦还乡!

可是,一切都不可能了。

奔负了,辜负了父亲望子成龙的期望、母亲盼子平安的牵挂、小妹望兄归来的呼唤……

他真的要死了吗?他的脑中再闪过这样一个问句——不,不是问句,几乎是肯定句了。

如今属于他的,似乎只有这不断闪现着回忆、悲哀和绝望的头脑了……

“停轿。”

“小姐,什么事?天,别又来了!”

一条红罗裙,裙摆微微晃动着,不时露出裙下的红绸绣花鞋,停在他的眼前。那最后一闪,让他看见了鞋面上飞舞的粉蝶。又是一双将从眼前匆匆而过的鞋子,杜立平这样告诉自己。

红罗裙渐渐下垂,盖住了鞋面,盖住了青石板——红罗裙的主人蹲了下来。

一只青葱玉手伸到了他的鼻端,探看他是否还在呼吸。这只手有着白女敕的肌肤、纤长的手指,指甲上涂了红红的蔻丹,散发着柔腻的芳香。

杜立平不知怎么想起了小妹把风仙花瓣绑在指甲上、想将指甲染红的一幕。女孩子们最渴望拥有的,就是这样一双美丽的手吧?他的目光顺着手努力向上看,看到了一张美丽温柔的笑脸。

他真的快要死了吧?如果是由这位美丽的仙女来接引,死后的世界一定是很美妙的。这是杜立平脑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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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似乎母亲的手在温柔地抚模他,驱走了所有的疼痛。

梦中,似乎有仙子的歌声,引领他在迷雾中寻找方向。

梦中,似乎有一个轻柔的嗓音,安抚他烦躁的心。

梦中,似乎还有小妹叽叽喳喳的说话声,让他皱着眉,想叫:“闭嘴,别吵了!”

“小姐,你太过分了,劝你多少回,你也不听!”

“好玲儿,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下不为例?这话你不知说过多少回,你永远有下一回。”

“这真的是最后一次。”

“捡猫捡狗还不够,还要捡人回来,活人也就罢了,连死人都捡回来了。”

“他还没死呢。”

“也差不多了。死了九成半,还剩半成没死。你让他自生自灭不成么?”

“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那良心上可过不去。”

“又不是咱们害他的,为啥良心过不去?你的教训还不够多吗……”

别吵了!杜立平努力想喊出来,制止小妹的饶舌。猛然睁开眼,人眼的是陌生的粉红纱帐。他的帐帘明明是蓝底白花的,谁给他换成了这种粉女敕的颜色?准是调皮的小妹。他一个大男人用这么女孩气的颜色像什么话……不对,他不应该在家里,他最后记得他是在……京城,对,京城的大街上……微微动一下头颈,虽然有些酸痛,但他惊喜地发现:这头、这身子,又是他自己的了!

悄悄茫然四顾,他发现身上盖着柔软的锦被,散发着馥郁的芳香。耳边的说话声仍在继续。侧侧头,他的目光一一扫过雕花的屏风、精致的妆台、闪亮的铜镜、香雾袅袅的铜鹤……

落在两个正在说话的女子身上。

背对他的红衣女子有着窈窕的好身材,而另一个身穿黄衫、梳着丫臀的少女有一张微胖圆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连嘟起的嘴也是圆的,正一脸不快地唠叨着。

“你忘啦?你被捡回的癞皮狗咬伤的事?还有那次,你救了姓王的王八蛋,他反而非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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