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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之幸福纪事 第3页

作者:一两

“你可以去问问垃圾桶,它觉得味道怎样?”

“渊哥哥也是这样煮的嘛!”

明心看上去像是心都要碎了,我连忙搂住她的肩,“你看,人人都有一双眼睛啊,可是我还没见过有人的眼睛长得像你这样好看。所以,同样一件事情,人人都是不同的。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就是这个道理了。”

明心沉默了五秒钟,掉过头去问安然:“她是在夸我吗?”

安然笑着说我:“你比她大,难道就不能让着点吗?明心辛辛苦苦做一顿饭,你不说声谢也就罢了,还这样挖苦她。”

明心在一旁大点其头。

我长叹:“唉,明心,以后你不用再叫安然姐姐了,你应该叫安然妈妈才是!”

安然细心,温柔,做事认真,并且孝顺,每天都要给家里打电话,真是个典型的巨蟹座女子。越是相处,越发觉她的本性离那平静冰凉的外表相差越远。

真是否极泰来呵,没了那个男人,我竟然生活得如此安逸(当然,每天早上抢厕所的时段除外。)。睡觉的时候,几乎连梦都不做一个,一觉到天亮。

然后同安然坐同一趟车上班,我比她先下,再行十五分钟,才是她的律师行。

我一直不敢问安然那个案子的事,不知道与那个男人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她到底会怎样?

有时候,近邻还不如天涯。在那段旅途上,我们是两只因缘际会的风筝,偶尔缠上了,转瞬便分开。那个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是安全的,放心的。真的近到咫尺,反而不敢探得太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安全距离,一旦进入了她的警戒范围,她会自然而然地生出自我保护。

很多时候,开开心心过日子才是正经,何必去探索那些深埋的秘密?

20号,星期五。美好的周末时光,见到了传说中的帅房东琴知渊。

如果不用我从包里掏出二十张大钞的话,跟这么一个帅哥会面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那天一进门我就闻得一阵异香。

那种香气实在美得无法形容。它就像明心的眼睛,像张曼玉的演技,像LV的包包,像初春的第一朵花……天哪,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语无伦次,我要说的其实是琴知渊煲的莲子百合银耳枸杞汤。

我不敢相信那随便两块钱可以喝到一小碗的东西可以散发出这种味道。在下午六点钟,饥饿的胃已快有七小时未见粒米的情况下(下午茶除外),这阵香味美妙如仙乐,而闻声出来的琴知渊便是踏着这阵仙乐祥云的神仙临凡间。

他穿着明心那件胸口有只机器猫的围裙,很明显,围裙有些小,看上去像是个肚兜。我差点为这个想法笑出来时,看到了他的脸。

我可以发誓,再怪异的事情到他身上都会变得再平常不过。他肤色洁净,五官出奇地精致温柔,每一道线条都似是最高明的艺术家用雕刻一块美玉的心情雕出来的,那样纯净润滑,眼眸柔和,眉宇清冽,唇齿含香。

即使他现在扣着一只碗在头上,你也会认为那只碗真是扣得太漂亮了,也许明天大街上十个里就有八个人的头上扣着一只碗。

真是……太美了。

于是我很有礼貌地向他问了一声好。在这样的帅哥面前岂可有失形象?

第1章(2)

“我是琴知渊。”他这样说,声线中平,非常柔和,“我想,您是单小姐。”

“是的。我是您的新房客。”

这句话一吐出唇齿,我就从绚梦中醒来了,眼前这个人要从我的钱包里拿走两千块。

唉,所以说,人无十全,事无十美。这么一个男人,出现在我面前,却是为着收钱来的。

还不等我感慨完,明心充满惊慌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啊啊啊,快来啊快来啊……”

我以为发生了火灾,高跟鞋也不月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进了厨房。

万事太平。没有火光,没有浓重的煤气味。只有明心睁着一对黑亮动人的眼睛,惊慌失措地看着从案板上迸到地上的鱼。好像刚才挨了一刀的是她。

琴知渊叫来安然,安然弯腰拾起鱼,递给明心,“不要怕。”

明心的眼越睁越圆,像是看到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事,她发出一声令我一阵耳鸣的尖叫,冲到了房间。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她抓住我的手,浑身都在颤抖,“我们,好残忍……”

“不是我们,是我们的房东。”一收就是一两千块,确实太狠了点。

“容姐姐——”明心为我的回答皱眉,“你太过分了!”

呃,我好像是不太爱护小动物呵,真是抱歉。我乖乖地听她指责。

“你平时很喜欢吃鱼是吗?”明心严肃地问。

“嗯。一般般。”

“上次我们吃炝锅鱼,你几乎一人吃掉一盘。”她的表情严肃得令我有些心惊,好像我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但实际上我只是吃了一盘鱼而已,而且我记得她当时吃得也不少。

“渊哥哥听我说你喜欢吃鱼,他才买鱼的。不然他不会杀生的。”

她那两只黑宝石浸在烟雾里了,我看着都觉得心疼,忙向她保证以后会学会吃素,又说:“呃呃呃,这位房东还是不错的嘛,还会打听房客的口味。”

“我们喜欢吃什么他都知道。我喜欢喝汤,安然姐姐喜欢女乃油?白菜。”

“嗯,真是一个好人。”我顺着她的话说,惹这样一个宝贝儿不开心可真是罪过,我随手在她床上捞起一本小说,作疑惑状,“咦,这个作者我好像看过?”

“真的吗?我很喜欢她耶!”这小妮子的精神劲儿全来了,眼睛又眨起来,恢复当初引诱我说出感情经历的纯美模样,历数那位作者的数十名书本,末了还同我讨论其中的男主角,其间我消灭了她的两包薯片,然后救世主安然出现,通知开饭,我终于解月兑了。

这就是哄得明心不生气的唯一的办法。

命苦啊。

虽说荷包减肥不少,至少能饱餐一顿。

琴知渊的话不多,出于礼貌和真心,我们三个狂赞他的手艺,此人报以羞涩的微笑,末了,说:“六千块吃这一顿饭,其实是我赚了。”

吁,我们再也不用分精神进去礼貌上的称赞,转而狂攻饭桌。

狼吞虎咽之后,太饱了,瘫在座位上歇息。只留一满桌狼藉堆在面前。

我把希望的目光投向那个居家好男人,只见他优雅地抹了抹嘴,起身——去倒了杯水,仿佛品什么绝世好茶似的喝了一口,看来绝无洗碗之意。

或许是我的目光停留得太久,他微笑着回望过来,温柔地说:“洗碗很伤手的。”

若不是二十多年久经沙场的定力,我非要连人带椅子翻出去不可。我盯着他那双手,很严肃地问:“我听说你的职业是位教师。”

“嗯。我教中文。”

“请问粉笔会不会伤手?”

“如果直接接触,当然会。”

我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难道你能遥控粉笔?”

“不。”他仍旧是一付温柔的笑容,“我戴手套。”

“咚!”我终于倒了下去。

结果还是平时最温柔最可爱最善良最勤劳的明心妹妹收拾残局。

明心很喜欢厨房,我们也很喜欢她这种爱好。当然,吃她做出来的菜又是另外一回事。

安然的爱好是针织,虽然现在还是热得要死老虎的天气,她已经为我织了一条葱绿的围巾,并说:“你皮肤白,围葱绿的好看。桔红的也不错,不过我现在得给我妈妈织一件毛衣,下次再织条桔红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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