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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先生 第47页

作者:琳达·霍华

“怎么会?我是说,什么时候?”蒂洁问。

“三个星期后,等她的父母回来时。”山姆回答。“我在想可能是在法官的办公室,但我的家人会挤不进去,他们全部都会想要在场。”

“也许在公园。”晓蔷说。

“为什么是公园?一定有人的家够大。我的父母家就很大,非大不可,因为他们有七个孩子。”

她清渍喉咙。“我的家人、你的家人、蒂洁和露娜、你的警察朋友,我还……呃……邀请了住在这条街上的每个人。”

“噢,好。”他说。“乔治和飒娣一定会到,还有爱莲,还有……真要命,我们的小婚礼已经有大约一百人要参加了,对不对?”他沮丧地说。

“恐怕是。”

“那表示食物和那类的东西。”

“你说对了。”

“谁要来处理这所有的事?”他的表情说明他不要。

“莎丽。她喜欢这种事。但不要太铺张。我的手头很紧,除了要付房贷、新的保全系统和行动电话以外,现在又得买新衣服和新床垫——”

“妳不需要新床垫。”他指出,蒂洁和露娜开始尖声怪笑。蒂洁从皮包里掏出两百元给露娜。

“早告诉妳了。”露娜得意地说。

晓蔷对她们腿起眼睛。“妳们一直在拿我的爱情生活打赌。”她控诉。

“对,我不得不说我对妳很失望。”蒂洁故作严肃地说,但她还在笑,所以效果大打折扣。“我以为妳至少会再抵挡他两个星期。”

“她抗拒不了我的魅力。”山姆自鸣得意地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冰茶。

“是我可怜他。”晓蔷纠正。“那些呜咽和恳求令人于心不忍。”

他的笑容暗示他会报复,她感到一阵期待的兴奋。她可能得和他,呃,三、四次才能抚平他受伤的感情。多大的牺牲啊!

她喜欢他跟她的朋友相处得这么好。他坐下来帮她们计划守灵,但他的贡献是:“啤酒和爆米花。除此之外,妳们在守灵时还会需要什么?”由此可见,他一点也不了解女人和食物。

蒂洁和露娜离开后,他们出去把她爸爸的车从她的车库移到他的车库。他在帮忙她掀开油布露出像银色子弹的小跑车时说:“钥匙在妳身上吗?”

她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钥匙在他面前晃动。“想开吗?”

“妳想要巴结我来补偿那番有关呜咽和恳求的挖苦吗?”

“不,我打算等一下再补偿你。”

他咧嘴而笑,夺走她手中的钥匙。“喔。”他叹息着月兑掉鞋子,把腿跨过车门滑进驾驶座里,小跑车像手套一样包着他。他抚模方向盘。“妳说妳爸爸是怎么得到它的?”

“在一九六四年买的,但他有门路。他是引擎研发制造小组的组员。他爱上这款车。妈妈很气他在莎丽刚出生和需要买一栋比较大的房子时,花那么多钱在一辆车子上。这款车只制造了一千辆,精确的数字是一千零十一。所以爸爸现在有一辆原型的“眼镜蛇”,它的身价比他们买的房子还要贵。”

他回头瞥向停在车道上的“月复蛇”。“花大钱在车子上的不只是妳爸爸一个。”

“有其父必有其女。我买的是中古“月复蛇”,但为了它的分期付款,我吃了三年的汉堡和鲔鱼三明治。”

他打个哆嗦。“但付清了,对不对?”

“全部付清了,否则我不可能买得起房子。无论如何,我会买它也是爸爸害的。”

“此话怎讲?”

她朝“眼镜蛇”点个头。“你以为他用什么来教我开车?”

山姆一脸惊骇。“他让初学者开它?”

“他用它来教我们三个孩子开车。他说如果开得来“眼镜蛇”,那么任何车都能开。但莎丽和大卫没有那个本领,他们觉得开妈妈的林肯比较自在。我猜有些人喜欢舒适胜于喜欢速度。”她的表情说她无法理解,但还是接受。

“天哪!”想到三个未受训练的青少年,坐在这辆车的方向盘后面就令他脸色发白。

“爸爸痛恨我的『月复蛇』。”她透露,然后咧嘴而笑。“有一部分是因为它不是福特制造的,但他真正痛恨的是『月复蛇』在极速上击败他。『眼镜蛇』加速比较快,但在跑了一段距离后,我就能追过他。”

“你们在赛车?”他吼道,看来好象要跳出车子。

“只是试试马力。”她向他保证。“我们又不是在街头飚车,而是去赛车场比试。”

他闭上眼睛。“真的是有其父必有其女。”他的语气充满惊恐,好象他刚刚发现他们是伤寒带原者。

“你会喜欢我爸爸的。”

“迫不及待。”

***************

露娜抵达她的公寓,看到金世摩坐在门边的地板上使她大吃一惊。他在看到她时从地上站起来:她嘎然止步,莫名的恐惧席卷她。世摩高大魁梧,肌肉发达。恐慌使她一时之间认为他但那是不可能的。凶手是金发的白人。她咽口唾沫,惊慌和接踵而至的释然使她全身无力。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问,直率的语气使他眼中露出讶异。

“最近都没有见到妳。”他那种软绵绵的嗓音使女人围绕着他,打美式足球的高薪更是有益无害。他身边通常都有一小群跟班,他热爱他的名气和公众的注意,也懂得善加利用。

“这两个星期发生太多事。”她说。“先是清单闹得满城风雨,然后是玛茜——”她硬咽不能言语。她仍然无法相信玛茜死了。不,她相信,只是无法接受那个事实。

“是的,很遗憾。妳们两个的交情很好,对不对?”

其实他一点也不了解她,露娜心想。他们的关系始终以他为中心。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噙着泪水说。“听着,世摩,我没有心情——”

“我来找妳不是为了那个。”他皱起眉头,双手插在裤袋里。“如果我要的只是性,我大可以去——”他及时住口,显然察觉那样说并不聪明。“我想妳。”他局促不安地说。金世摩从不对女人说那种话。

她绕过他去开门。“是啊!”她嘲讽道。说也奇怪,从认识世摩起,将近一年来她无时无刻不在盼望他对她说那种话,暗示她对他来说很特别。但如今他说了,她却一点也不稀罕。也许她已经付出了所有,走到了尽头。

他把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她发觉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一直太帅,太有运动天分,现在又太有钱。他从初中崭露头角起就被女孩子追求,被当成偶像崇拜。金世摩从来没有追求异性的经验。

“你想要进来吗?”她终于问。

“当然。”

他打量着她的小鲍寓,好象是第一次来似的。他走到书架前看她摆在那里的书和照片。“妳爸爸?”他问,拿起一个相框,相片里是一个严厉、英俊的海军陆战队少校。

“对,退役前照的。”

“这么说来妳是陆军子女?”

“海军陆战队子女。”她纠正。

他再度显得局促不安。“我对军队的事一无所知,我只会打球。我猜妳到过世界各地,对不对?”

“不少地方。”

“看得出来妳很世故。”他把相框放回原位,照她原来那样对整齐。“妳懂得醇酒美食那类的东西。”

他语气中的不安全感令露娜感到诧异,因为他一直是那么骄傲自负,好象天生就该得到那么多的注意。他住在豪华宅邸,却因为她去过许多地方和参加过许多正式晚宴而畏怯。

“你想要喝什么?”她问。“我只有啤酒、果汁和牛女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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