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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的箭 第4页

作者:芭芭拉·卡德兰

她目送他们离去,这时身后响起她并不喜欢听到的声音。

“荷丝要我把这东西交给你。”丹恩·史诺比说着递给孟黎莎一个白色大花球,那是荷丝原先捧在手中的。

“谁接受它就象征是下一个要结婚的人,”丹恩说。“孟黎莎,想一想我们的婚礼……”

孟黎莎一言不发,立刻转身走开。

她走进大厅.才想到他会跟在她后面,就开始快步跑。

跑上楼梯,拾起留在房内的外衣,那是从教堂回来后就搁在那里的。

她想丹恩一定还在大厅中等着,实在不愿再走原路回去,就走上另外一边的楼梯,那是通向堡中的另一部分。

这楼梯正好通向后门,走出去就是马厩,好些不同形式的马车正在静候主人。

孟黎莎的车子古老而破旧,但那是母亲多年来唯一的交通工具。一匹老马拖着,十分落寞地夹在一些既时髦又漂亮的马车之中。

老车夫杰克一直追随着威尔登夫妇,他的穿着就象他驾的马车一样破旧。但马却喂得很好,马具也擦得鲜亮耀眼。

“我正想你不会待太久的,孟黎莎小姐。”杰克以一种老家仆特有的亲切而又开心的口吻说着。

“我告诉过你我会尽可能快点离开的。”孟黎莎回答。

“你真的要去看齐瑞荷小姐啊?”杰克问:“现在可能晚了一点哦!”

“我一定要去!”孟黎莎说:“你知道,今天早上我们去教堂以前她就送信给我了,但婚礼没结束以前我也走不开。”

“是啊!孟黎莎小姐。”

“我一定要赶去看看她,看来她好象有什么麻烦事呢!杰克。”

“哦,我可不吃惊,”杰克回答:“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嘛。”

“那倒不一定!”孟黎莎不太高兴地说着,钻进了车厢。

杰克挥鞭前进。孟黎莎一想到齐瑞荷·贝拉,就暂时忘却了自己的一些烦恼。

敖近几个年轻女孩中,齐瑞荷是她唯一的朋友,同样的,贝拉太太也是威尔登太太最亲近的朋友,每个礼拜总要见见面,不然,日子好象都不容易打发似的。

她们都是文静、温柔、有教养的女性,也都十分迷人。两人的女儿又都是独生女。由于经常见面,孟黎莎和齐瑞荷也情同姐妹。

两个礼拜前,孟黎莎正震惊父亲的婚讯时,悲剧也打击着贝拉一家。

罗德菲·贝拉公爵夫妇驾的马车不幸和一辆驿马车相撞,那位车夫喝得醉醺醺的。

众所周知,那些驿马车夫总是些粗野的醉汉。他们爱赶着马沿路疾行,即使路面坡度比较大,也不肯放缰绳减低速度,因此让他们驾着那么庞大笨重、难以控制的驿马车对旅客来说本来就是相当危险。

在一个急转弯时,罗德菲公爵驾车速度太快,加上他的马车又比较轻巧,于是和驿马相撞,车子都撞碎了!

罗德菲夫人当场死亡,公爵则拖了一个礼拜,最后仍因伤重不治而死。

获知齐瑞荷双亲的意外事件后,孟黎莎就一直留在贝拉家和她的好友共担忧苦。罗德菲公爵宣告不治之后,她又劝好友和她回到府邸中住了好几天。

其实齐瑞荷不过是前天才回去的。那时府邸正在大肆筹备婚礼,她觉得自己不适合再作逗留,何况达瑞尔·威尔登在婚前最后一晚一定想和女儿单独叙叙。

本来孟黎莎打算明天再去看齐瑞荷的,但今天一大早要去教堂之前,一位马车夫送来一张便条,内容令人触目惊心:“一件极为可怕的事发生了,请尽快赶至我处.我非和你见面一谈不可,心乱如麻,真不知如何是好?

齐瑞荷”

读了便条之后,孟黎莎一直寻想着不知是什么困惑着这位好友?

她知道齐瑞荷一定会考虑到今后的打算,以及今后该居于何处。

她才十七岁,显然还需要人照顾,出入交际场合也需人伴护,本来应由她的亲戚做监护人,只是——该由谁呢?

“我很难找出什么人选,”齐瑞荷告诉孟黎莎:“你知道得很清楚,爸爸一直恨那些亲戚,总是尽可能避免和他家族有什么来往。”

这时对孟黎莎来说没什么好惊奇的,因为她的处境也是如此,这也是两个女孩紧密结合的重大原因。

孟黎莎的母亲也是出身北方贵族之家,外祖父对这独生女一直怀着很高的期望,但她却和声名狼藉的迪瑞尔·威尔登相见相恋,非君不嫁,非卿不娶;事实上,威尔登除了英俊流洒外别无可取。

当然,两个人还是不顾一切地结了婚,却也气坏了外祖父。

齐瑞荷的父亲则是公爵之子,也是一向备受期许的富家子弟,英俊多金,在他完成学业,离开伊顿市时,前程已被计划笃定。

因此,当他家人从艾德威克公爵那里听到他放弃了最后半年的学业,离开了伊顿市,和房东的女儿私奔的消息后,那种惊愕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只要任何一方的父母能追上他们,婚事必然会取消,不过罗德非太聪明了,他带着新娘子就象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一样;就是没人能找到他们。

他在报上登了一则结婚启事,将他的婚事公诸于世。

在爱尔兰的荒郊野外住了五年以后,罗德菲才带着妻子回到英国。

齐瑞荷就是在爱尔兰出生的,因此公爵家人只有承认了这层关系,但对这对夫妇回来并不表示十分欢迎,罗德菲一家人就在奈斯特谢尔住了下来,生活一直颇为恬适,自然也和许多亲戚隔绝了。

可想而知,这么些年来,罗德菲夫人和威尔登夫人在遭遇相似、心境相投的情况下,建立起可贵的友谊,而她们的女儿孟黎莎和齐瑞荷更是金石之交。

也许因为常和懂事的孟黎莎在一起,十七岁的齐瑞荷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

齐瑞荷有一头赤褐色头发,一对褐色大眼,相当漂亮;虽然她不够聪明,她的美貌却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驱车前往齐瑞荷家的路上,孟黎莎几乎确定齐瑞荷便条上流露的失望之情,与查理斯·桑德有关。

齐瑞荷才十五岁就和邻近一位乡绅的儿子——二十一岁的查理斯——恋爱,那真是一页美丽动人的罗曼史,似乎只该在小说中发生,不可能发生在实际生活中。

查理斯那时刚从牛津回来,又是布林顿俱乐部的一份子,正是时髦人物,但他一见到豆蔻年华的女学生齐瑞荷时,就死心塌地地爱上了她。

齐瑞荷会爱他倒是十分顺理成章的,查理斯很英俊,又是第一个注意到她的年轻男士。

孟黎莎想,查理斯会疯狂地爱上齐瑞荷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他们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对彼此的过去都很清楚,重聚自然使他们的感情更为融洽。

但这种想法对齐瑞荷来说还是太深远了,她不会分析那么多,只知道去爱查理斯,整个世界都以他为中心。

罗德菲夫妇对她的恋爱倒很能谅解,因为他们自己也是过来人。

只是齐瑞荷不能在十五岁就结婚,查理斯必须等待,他也的确在等待。时日推移,他俩的爱情更为深切、香醇。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齐瑞荷家太富有了,相形之下查理斯就显得寒酸多了。

不论如何,现在他进入了一个很好的军团,随时都可能升级。

“他升到上尉的时候我们就能结婚了。”齐瑞荷很有信心地说。

“伯父伯母同意吗?”孟黎莎问她。

“他们怎么能拒绝呢?”齐瑞荷促狭地笑了起来:“爸爸才十七岁就和妈妈偷偷地结婚,那时妈妈也不过比他大两个月罢了,他们绝不会说我还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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