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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爱金龟婿 第17页

作者:岳盈

走进擦拭得透明晶亮的玻璃门,林珍步向接待柜台,正准备向微笑相迎的接待小姐表明来意,一名女子旋风般从里赶出,伶俐的黑眸往她照来。

林珍心头一跳,直觉对方是冲着她来的。

丙不其然,她一开口便道:“妳是林珍?!”

稚女敕的嗓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兴奋,笃定的口吻与其说是询问,倒不如说是确认,林珍诧异地打量回去。

她年约十八、九岁,高挑的身段穿着七分袖的白衬衫搭牛仔裤,十分帅气。一头乌丝全束在脑后,露出光洁可爱的脸蛋,眉目间英气勃勃,灿烂的笑容迷人耀眼。

虽然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但这么出色的女孩就算只见过一面,她也不可能会忘记。然而,她搜索记忆,对那张可爱的笑颜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可见得她确实没见过对方吧?

“妳是……”按捺住满心的疑惑,她客气地询问。

“我叫叶佳桂,是执行长的秘书助理。”她别有深意地朝她轻睐双睫,放送着俏皮的眼波。

“妳好,叶小姐。”林珍含笑招呼,猜想是古天乐事先吩咐叶佳桂,后者才会在一眼就认出她吧。

“不用叫我叶小姐啦。”她不好意思地摇手,“叫我佳桂,或是小别子都可以喔。”

“小别子?”林珍讶异地喃喃。

这个小名她不陌生,不是因为《鹿鼎记》的关系,而是前阵子有个自称“小别子”的读者写信给她,所以印象鲜明。

“我们认识吗?”她试探道。

“要看妳对认识所下的定义啰。”那双乌溜溜的眼转动着慧黠,“两个从未见过面的人,可以透过电话、网路、信件交流,有可能比生活在一起的亲人还要认识对方。”

“咦?”这是她跟小别子通信时说过的话。瞧她笑得贼兮兮的,林珍几乎可以肯定她就是写信给她的“小别子”了。

可是,她怎知道她是跟她通信的“林珍”?

她脸上没写着“我就是写言情小说的林珍”吧?

迸天乐也不是那种会把女朋友写小说这种事随意昭告众亲友的男人呀。

那么,“小别子”如何知道她是“林珍”?

灵光忽地一闪,林珍想起了小别子曾在信上提起的事,当时不以为意,此刻却如一枚带有强大能量的石子投入心湖,掀起滔天巨浪。

她急切地想向她确认,叶佳桂却投给她一个稍安毋躁的眼神,并朝接待小姐的方向暗示性地瞄了瞄。

“执行长交代我们请妳进办公室等他。他还在跟研发部的人员开会,要一会儿才能下班。”她悄声说,“有什么话,我们晚点再说喔。”

这种事在旁人面前讨论的确不妥,林珍按捺住激动的心情,点头同意。

“请带路。”

苞着叶佳桂穿过一个大办公室,又经过好几个房间的门口,林珍来到古天乐的秘书李秀珠的办公室。

见到女儿回来,李秀珠忍不住道:“妳跑那么快干嘛?我都还没……”

“妈等一下再抱怨吧。我把林珍接来了呢!”叶佳桂边说边做出手势将林珍介绍到母亲面前。

李秀珠只得忍下气恼,端出笑脸迎宾。

“妳好,林小姐。我是秘书李秀珠,执行长交代……”

“我已经跟她说了啦,妈不必再讲一遍了。”

“妳这孩子……”李秀珠没好气地瞪着爱女。

叶佳桂丝毫无惧于母亲的威严,一脸痞痞的朝林珍笑道:“我妈训起人来又臭又长,避免妳会无聊得睡着,我看还是赶快请妳进执行长的办公室躲一躲吧!”

“佳桂!”李秀珠对女儿的没大没小靶到头疼。

“李秘书别在意,佳桂只是孩子气,就让她陪我好了。”林珍出面缓颊。

“好的。”客人都这么说了,李秀珠自然不好继续跟女儿计较,狠狠瞪她一眼交代道:“林小姐就交给妳招呼了。我已经准备好林小姐爱喝的饮料,就放在办公室里的小冰箱,别忘了要拿出来招待。”

“是××牌的果汁对吧?”叶佳桂的语气好兴奋,她早在两人通信时,从林珍那里知道她的喜好。“她最钟爱的是葡萄汁和柳橙汁,没想到妈也知道。”

“是执行长交代的。”

“哇!”叶佳桂眼里浮起感动的水雾,夸张地吸了吸鼻子,一脸欣羡地朝林珍眨眼,“他对妳好好喔。”

浓郁的、甜蜜的羞涩漫过林珍脸颊,尽避心里汹涌着强烈的感动,仍努力维持表面的冷静,朝李秀珠慎重地点了下头,在叶佳桂带领下,走进古天乐的办公室。

招呼林珍在待客的沙发上坐下,叶佳桂打开冰箱,询问道:“有柳橙汁和葡萄汁,妳想喝哪一种?”

“葡萄汁,谢谢。”

“请。”叶佳桂将她指定的饮料送到她面前。

“谢谢。”林珍接过饮料,不急着打开,将眼光投向那双正期待她提出询问的慧黠眼眸,嘴角扬起一弯俏皮的笑意,“妳就是跟我通信的小别子,对不对?”

“而妳就是写小说的林珍。”叶佳桂也不甘示弱地反问。

“怪不得妳会认出我来。”林珍呵呵轻笑,眼神复杂地瞅着她,感慨道:“这世界真小呀。两个通信的朋友,竟能在茫茫人海碰上,而且认出彼此来。”

“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呢。”

“妳曾提过大学开学前,要在母亲的办公室当助理,我万万没想到令堂会是我曾通过电话的李秘书。”

“我也没想到。”叶佳桂越想越有趣,“后来,我还把执行长买了一套妳作品的事当成趣闻告诉妳。我一直纳闷他怎会突然对言情小说感兴趣,还独钟一个林珍。直到刚才听妈说,执行长交代她要招呼一位林珍小姐,才把事情想通!”

“他……”提到心上人,林珍又是羞涩又是甜蜜,感觉一波波情感的暖流漫过全身。

“妳就没看到他说只要林珍时的那副深情款款的样子,迷死人了!妳真的好幸福喔,有这么优的男人喜欢妳。”叶佳桂眼里满是欣羡。

尽避喜欢看浪漫的言情小说,但身边的人大都一板一眼,所以不认为小说里的浪漫情节有可能发生在周遭。当她发现那些浪漫情节真的在自己面前上演,而她还有幸参与其中,那份感动可说是空前未有且无与伦比的。

呜……她好羡慕喔,为什么没有像古天乐这么优的男人来追她?!

“他真的买了一套我的作品?”林珍眼眶潮热,与古天乐相识后的点点滴滴像初酿成的酒香醺醉了她的心。

蹦起勇气向他告白时,她并没有想到两人的情路能走得这么顺畅。

她以为,或许得像某些作者笔下的女主角那样任劳任怨,历经千辛万苦才能打动男主角;更惨的,还可能以失恋收场。

然而,一路走来,她不但没机会扮演阿信,还时时觉得自己像被王子捧在掌心里呵疼的尊贵公主,享尽王子眼里的温柔眷宠。

她是那么幸运,尽避平凡渺小,但鼓起勇气追求,也能美梦成真。这不禁让她感动得泪盈于睫,觉得全世界的幸福都掌握在手心里。

“我记得妳的书就收在他私人物品的档案柜里,我有偷看到他放进去喔。”叶佳桂偷偷拭去眼角的湿润,挤出笑容带她到墙边的一排档案柜前,示意她动手拉开。

林珍一颗心悸动地跳着,注视着档案柜抽屉的眼光彷佛那里正藏着无价之宝似的。

没错,他的情意对她而言,是倾尽天下财富都比不上的无价之宝。

我的,那里收藏着的,是独属于我的深情宝藏。

她颤抖地伸出手拉开抽屉,在看到自己的作品的剎那间,心底潮涌起温暖的满足,眼里的两汪感动再难压抑,泛滥成灾地滴落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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