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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其实不简单 第4页

作者:谢上薰

“行啊!”她的嘴角向上弯,连眼睛都笑眯了。“比如你有心事,烦恼马泰对你的感情有一天会变质,对未来有所疑惧,这时,你可以对着夜空长叹一声:‘更残漏尽,美梦转眼成空。”’再做出西子捧心的哀愁样,就成啦!”

小棒头当场示范,那表情却像拉肚子拉不出来的痛苦状。

“这个样子像不像?你看我这样做,看起来像位有气质的美人吗?”

“像,像极了!”宝宝偷笑得差点内伤。“你记得找个时间在马泰面前来上这一段,他不昏倒,你回头找我。”

“昏倒?”

“被你迷得晕头转向,昏倒啦!”

“真的如此神奇?”小棒头跃跃欲试。

“我担保他一定会对你另眼相看。”宝宝趁她自我陶醉时,吐了吐小舌。

捉弄一名老实人,成就感真的不大。

等她追关还有没有第二招,宝宝忍不住噗妹一声,笑了出来。

“小姐,你笑什么?”

“笑你贪心,小心贪多嚼不烂。”宝宝收住笑,故作一本正经的教她:“逮着机会就在马泰看得到的地方描花绣朵、裁裳缝衣,嘴里再喃喃叨念:‘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表情是无奈的,声音是哀愁的,马泰听了,必然心酸眼热,对你加倍的怜措,提早将你娶了过去。”

小棒头牢记在心,又有些不好意思。“我才不急着嫁人呢!

我要伺候小姐,直到小姐出嫁,我才放心嫁人。”

“拜托,你明年二十了,想当老姑姿?我可不想马泰到大哥面前告我一状,说我害他讨不到老婆。呵,我才不必你伺候呢!”

“他……他不敢。”

“你别死鸭子嘴硬,明明想嫁得要命……”

“我才没有呢!”

“好吧,既然你坚持不急着嫁人,反正我由你伺候惯了,不如多使唤几年,待你二十七、八岁再将你嫁出去也不迟。”

“小姐!小姐!”小棒头可急了。

“又怎么了?成全你一番心意又错啦?!”

“可是…可是等我到那时候,马泰就太老了。”小棒头急得快哭了。“马泰不比魁首,魁首天生一张童颜,加上内功深湛,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马泰不一样,他生得老成,他又比我大上十二岁,等我二十七、八,他都四十了,这可怎么好?不行啦,不行啦,他一定不肯的。”

宝宝耸耸肩。“是你自己不急着嫁人,并非我阻止你嫁,马泰要怪也怪你,与我何干?唉,我也很同情马泰,可是使不上力。”一脸猫哭耗子假慈悲的伪善表情。

“小姐!”小棒头再老实,听她的口气,也晓得自己又教她捉弄了去,放心之余,连连跺脚。“你爱捉弄人的毛病,何时才改呀?”

“有人天生好骗得很,不骗骗她,岂不辜负老天造出这样一个人来。”

小棒头嘟起了嘴,不吭声。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省得又给小主子捉住把柄,戏弄一番!在宝宝面前,还是多做事少开口。

今晚夜宴,少说得打扮一番,新做的粉紫色夏衫搭配月华裙,薄雾般的裙幅,淡雅中亦显华丽;头戴紫玉首饰,风头鞋上缀有明珠,姿容鲜丽如今夏初绽的新荷。

宝宝对镜旋转了子,有如凌波仙子一般。她玉颜光润,双目转如星,吐气幽兰,声若黄莺,甜甜的酒窝怡然可喜,真乃一位绝妙佳人!

“小姐真是太美了!”小棒头身为女子,亦感觉心神摇曳。

“为什么非盛妆赴宴不可呢?”打扮得美美的,自己看了也娱目悦心,不过,这同时也是一种拘束,非拿出规矩来不可,表现一下气质,才好相得益彰。

“为了魁首的面子啊!”小棒头不笨,知晓抬出卫紫衣最能说服宝宝。宝宝纵有千般调皮本事,对卫紫衣却是心悦诚服,由衷的敬爱。“魁首对小姐真是体贴人微,小姐稍事打扮一下以增添他的光彩,不是应该的吗?”

“是、是、是,你倒成了大哥肚里的蛔虫!”

“我不敢。只是依照常理推断罢了!”

“也罢,毕竟我们都是凡俗中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可不是。尤其这回宴请的是名女客,还是位年轻姑娘,我家小姐岂能失色?”小棒头对于自己巧手妆扮小姐,不能不得意。“小姐是女敕绿的河畔初绽放的一株水仙,就像……就像……洛水女神!”好不容易捕捉到合适的赞词。

“洛水女神是何人你知道?”

“不清楚。”她一个劲儿的摇头。“上回见小姐画一美人临水舞翩翩的图像,我问过你,你说是洛水女神。我以为,小姐的美貌是不输给她的。”

宝宝有些失笑了,随兴之作,她倒记得。

“我画的是我娘,以我娘的形貌加以想像而画成。因为谁也没见过洛神,只能由曹植的“洛神赋”里所描述的加以揣想,终究不着边际。我娘是我所知道最美的女子。绝艳飘逸,致使我爹情思,终身难忘,真当得起洛神美名。”

“难怪她能出生小姐这位绝代小佳人来。”

她逸出一声笑。“你今晚嘴待别甜,真怕我不让你嫁出去啊!”

““小姐,我说的可都是实话。”

“才怪,你是怕我刁难你,不让你嫁。”

“你冤枉我了,小姐,我不敢欺瞒你…”

小棒头还要指天立地的发誓,但宝宝已笑得直不起腰来。

可怜的小棒头,又给耍了!奇怪她这样老实的人怎会遇上一个最不老实的主人?

她突然好同情她自己哦!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红颜薄命”呢?唉,叹息啊!

“这个女人有毛病!”

第二章

与会众人,莫不在心里头这样嘀咕着。

宴席上,首先上桌的是四个极精致的冷碟,瞧着很开胃,卫紫衣坐在主位上,意思意思的先夹一筷子,众人便都开动的开动、斟酒的斟酒,颇为快意。

只有她,从怀里取出一块丝帕,聚精会神、慢条斯理的,将她面前那只描金红花瓷碗由里到外擦拭了两三遍,擦好了碗,筷子也一根一根拿起来擦,擦到她满意了,则换调羹、小碟子,足足用去一刻钟的时间。

如此淡雅妍丽的一位美人,说是来自“明义堂”已教人怔了征,偏偏又有这等奇怪的毛病,就愈发招人测目了。

宝宝愈看愈有趣。“庄姑娘。怎不用菜?”

庄月色娇怯地看了她一眼,终于将目光移向面前的四碟佳肴。左看看右看看,简直挑不出一个可以安然下着的地方,摇了摇头,又把筷子搁在碗上——直接放置桌上未免不洁,而那只碗至少能确定是这屋里头最干净的东西了。

这时,热菜上桌了,照规矩,都是主人象征性的先夹一筷子。当庄月色眼睁睁的看着卫紫衣的筷子往菜盘里伸去,她简直花容失色,倒尽胃口。

宝宝轻声招呼她:“庄姑娘,你不爱吃冷食是吧?这两道扒羊肉条和菊花鸡可都是热呼呼的,口味道地,鲜女敕香腴,你试试看!”

“多谢。”她嘴上这么说,可哪里下得了著呀?看到那些男人们放怀吃喝,个个吃得油嘴滑舌,菜盘里不都沾满了臭男人的口水吗?这菜如何还能吃得?

“怎么又放下筷子了?”

“还不饿嘛!”庄月色觉得饿死事小,“失洁”事大。

“敢情你不爱吃大鱼大肉?不打紧。等会儿有几道较清淡的素肴,姑娘可多用些。”因对方是女客,宝宝善尽待客之责。

等素肴上了桌,庄月色稍一踌躇,又教那群大食量的男人捷足先登。再干净的菜色也瞧着怪恶心的,又不吃了,脸上的脸色很难再维持平静,总算没有当场作出呕吐状,给他们留一点面子,心想:“金龙社”号称江北第一大帮派,果真人才济济,只是吃相太差,不爱清洁,未免美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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