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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恶男 第15页

作者:岑扬

“我是无辜的。”色仔忙澄清,他也是到现在才知情人与她口中的恶邻有交情。

色仔还来不及说声“幸会”,孟旸谷已经将扭动挣扎的叶秋往外拖;“拉拉”扯扯到半路,只见叶秋从“包裹”变成“西装外套”,被男方勾挂在手臂上带离。

看来秋小妹妹这回遇见的“鳖”,真的是大得超乎想象。色仔心想。

“我听说被鳖咬住想逃只有两个方法,不是打死牠,就是砍断自己被咬住的部位,相当难缠。”虽然被叶秋恶整得七荤八素,色仔还是不自禁扮起兄长,为小妹担忧。“在你看来,他是什么样的人?”

“你可以放心的人,秋交给他不会有事。”邵轶云简短道,心底为情人的好脾气暗暗叹息。

才刚被恶整又开始为秋忧心,这样的好脾气难怪被秋吃得死死的。

“你看好他们?”不会吧?!“别忘了秋心里还有个人。”

“没有摆上台面的暗恋怎么能算心里有人?”他反问。“顶多只能算是一根钉子,旸谷最擅长的就是拔钉子,尤其是拔眼中钉。”

“不错的比喻。”色仔笑出两排白牙。“纸笔呢?趁我还记得的时候把它写下来,哪天可以用在小说里。”

这个男人啊……“比起纸笔,你还有更重要的事。”

说话时,邵轶云放下包厢遮蔽用的竹帘。

“有吗?什么事?”不觉有异的色仔还继续在找。

“火。”直到亲昵的呼唤声起,他才发现状况有变。

邵轶云把玩手中瓷杯,状似漫不经心地开口:“你不认为应该澄清秋刚才对你的指控?或者你也赞同她的看法,认为我应该放弃--”

“想都别想!”差点忘了那妮子离开前给他闯了什么祸。“不准!我说不准就不准!”

霸道的熊咆低吼差点震痛邵轶云耳膜,来不及抗议,用来说话的唇已被虎吻堵住,想说的话全数化进对方热切的嘴里。

被小表作弄的可怜情人是应该得到一点安慰的,他想。

放妥瓷杯,邵轶云反手圈住情人的腰。

至于肇祸元凶--

理应交由法律界专业人士处理较妥。

此时此刻,叶秋真恨上帝造人不公。

她可以不计较史前母系为主的社会制度被父系取代,也可以不在乎有文字记述以来只有一个女人当上皇帝权倾天下,她甚至可以不介意女人结婚冠夫姓,虽然现在法律已经不再强迫女人非冠夫姓不可,但是--

她就是不能不抗议为什么女人的力气天生就比男人小!

被强架离开茶馆,力气小的她根本毫无反抗能力;一路上,她觉得自己像只布袋任孟旸谷拖着走,最后把她丢进车里,锁起中控锁,不让她下车。

“开门,我要下车!”叶秋第N次提出声明。“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自由了啊?”

“又如何?”

“我可以告你。”

“证人?证物?妳有吗?”孟旸谷凉凉道:“秋,妳应该知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这句法律名言吧?意指兴讼的一方要负起举证责任,否则只有承担败诉的结果--”

“不要叫我秋!”叶秋骤然打断道。

他的声音唤她的名,让她有种说不上来的异样感受。“只有我爸妈、我哥,跟我认定的朋友可以这样叫我。”

言下之意,她叶姑娘不当他是朋友。

“很好。”她的暗示正合他意。“反正我也不想当妳的朋友。”

叶秋闻言,不禁呆了下,一会清醒过来,又回复原先的生龙活虎,不停扳动车门锁,坚持下车。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不让我下车?不想当朋友就别当啊,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也别理谁。”刻意忽略心底因他直言不讳的声明所激起的异常情绪,她故意放狠话。

没道理!她为什么要因为那句话感到愤怒?又为什么心里会觉得刺、觉得不舒服?这真的很没道理!

“冷静点。”孟旸谷引臂横过副驾驶座上的叶秋,扣住她扳车门的手。“听我把话说完。”

他的举动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眼下,为了制止叶秋,孟旸谷几乎整个上半身都快贴上她。

是以,叶秋把自己当成一张贴纸,紧紧压在椅背上,两人近在咫尺的暧昧让她不敢妄动造次。

“妳很配合。”好现象。

“你……有话快说,有--”

“敢说出下一个字,我就吻妳。”威胁方出,叶秋的唇已经抿得死紧,像条灰白色的细线,横在嘴唇的位置。

他们的话题为什么突然从“普通级”跃升到“限制级”?

吻?!他竟然想吻她?!

“我不打算当朋友--不准打岔,否则比照办理。”孟旸谷抢先一步阻止她开口。“就算要作朋友,我也坚持要在前头加一个『男』字。”

“男”朋友?!会意过来,黑色杏眸瞪凸成两颗铜铃,上头还写着“你在开玩笑”五个大字。是惊骇,也是不信。

男朋友?他要作她的男朋友?

“你疯啦?!”他说的话太吓人,教叶秋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男朋友?你知不知道男朋友是什么?『男』朋友跟『男的』朋友差很多,你要的是--”

“前者。”他接道。

“……你真的疯了!”

他们之间除了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及所有凡是用来形容两军交锋情形的相处模式之外,从来没有过什么真心交流、柔目交会的时候。

包重要的是,她从没表现任何吸引男人的女性特质(她甚至怀疑自己身上有没有);相反的,她糗态百出、撒泼耍赖,言行举止粗鲁得几乎不像个女人。

而他,竟然说要当她男、朋、友?!

除了孟旸谷突然罹患失心疯,她真的找不到其它合理的解释。

很特别的反应,但很中肯。“我想我是疯了……”

“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这件事。”

“什么?”

“凡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者,其意思表示没有法律上效力--依你现在的情况,失心疯属于心神丧失,所以你刚说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实现可能,唔!”

包多心慌意乱的解释遭突来的袭吻封缄,全数教黑洞般的亲吻吞噬殆尽。

比那夜窃吻更深入的热吻带来更多的甜腻,几乎让孟旸谷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但在此同时,他也尝到那夜所没有的咸涩。

这让他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讶然发现叶秋脸上两行清泪。

是他太急躁以至于吓到她么?“秋?”

叶秋没有反应,只是不断落泪,失了神地猛掉眼泪。

“秋?”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叶秋不敢相信。

她第一次的吻不是献给喜欢的人,不是出自无法预测的意外,只是有个叫孟旸谷的疯子突然跳出来说要当她的男朋友,没问过她意见、未经她同意,就堂而皇之地夺走她的初吻?

她应该赏他一巴掌,不不,是N个巴掌,她应该踹他凡男人必致命的弱点处,她应该大叫非礼,应该拚命挣扎应该--

“呜……呜呜……”直到听见呜咽的哭声,叶秋才明白自己有多伤心。

因为哭,她方寸大乱,脑袋搅成一团浆糊,根本不能思考。

因为哭,眼泪模糊了视线,她看不清楚孟旸谷那张可恶透顶的脸。

因为哭--她全身像婴儿似的虚软无力,任由一双手臂将她揽进温热的胸墙,耳朵收录自己的哭声之余,还加入“怦怦、怦怦”的心跳声当伴奏。

唉满二十六岁的叶秋,在一个男人怀里哀悼自己莫名其妙失去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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