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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的脚步 第29页

作者:岑扬

凌云僵了下,机器式地转头往大楼出入口的旋转门看去。

他……他不是说年底才来台湾?

※※※

“为什么要跑!”骆仲齐追逐前方十几公尺远的身影,扯着喉咙逼问。

“你又为什么要追!”前方把问题丢回给他,脚下步伐加大。

“你跑我当然追!”该死!

她会用什么表情面对他,这种怯懦的问题早不知被骆仲齐丢到哪边去,他现在一心一意只想追到她。

十分钟前的骆仲齐正准备离开公司回到下榻的饭店,怎知台湾媒体消息如此灵通,一下楼便在大门口被逮,在麦克风、摄影机与记者之间推挤难行,苦无对策的懊恼目光忽地瞥见盘腿坐在前庭作画的人影。

就算再远他都能认出的身影,更何况只距离十几公尺!

“凌!”骆仲齐忘情喊出声,不单引开媒体目光,也引起作画人的注意。

然后,他看见她如惊弓之鸟跳起来,搜巡四周发现他后立刻冲离现场,逼得他推开一时间会意不过来的媒体追上去。

“你追我当然要跑!”前头再丢一句随便的回应,徒惹他恼火。

“凌云!还记得你当年留下的信吗?”

好喘……为什么要边跑边回答他,弄得自己那么狼狈?

“我、呼呼──我忘了!”

忘了?“你再说一遍!”愤怒的火焰从后方逼近,灼上凌云的背。

好烫!足以想见后头的人有多火大,这时候停下来让火烧成灰的是笨蛋。

“不要再追了!”凌云庆幸自己有晨跑的好习惯,如今派上用场。

“除非你停下来!”骆仲齐已月兑下西装勾在手臂,催足马力加速。“难道你恨我恨到连见个面说句话都不愿意?”可恶,她难道不累吗?当年在纽约强迫她陪跑的男人气自己当年干嘛拉她陪跑,让她练出好脚力反而苦了自己。

恨?“我没有恨过你!”他打哪来这个想法?

她只是恼,恼自己七年来旅行各地总在不经意的时候想到他。

“那为什么不肯见我?”跑了四五条街,骆仲齐依然气息平稳。

凌云却开始觉得累,他离她有多远?“我、我没──吓!”猛一回头,她被骆仲齐身后的盛况吓得倒抽口气,被太过急促的换气动作弄疼了胸口。

那是什么?她眼花吗?为什么有一群抓麦克风、扛摄影机的记者跟在他后头?

好荒谬!这是上演哪门子大戏?“阿甘正传”?“落跑新娘”?还是“新郎向后跑”?难不成是“全民公敌”?那一票记者到底追在后头做什么?

“骆仲齐!你回头看你后面!”丢脸丢到太平洋,好糗!

骆仲齐依言偏斜目光──豺狼虎豹似的记者群无一不闪亮独家新闻的垂涎凶光,直逼向他。

独家!独家!秘密来台的青年实业家在台北街头追逐一名神秘女子!天大的独家,先抢先赢!饥渴的凶光透露如是讯息。

“Damnit!”

丢弃手臂上的西装,少了负担,骆仲齐很快便追上凌云,一反颓势牵住她的手猛向左转进前方的巷道,再一个左转右转,转进不知名的暗巷。为免被轻易找到,他又拉着凌云拐了几个弯,弯进防火巷,成功甩开为了独家穷追不舍的媒体记者。

杂沓的脚步声和质疑相询声不断,持续了一会儿才放弃地逐渐离去。

然纷乱潮热的呼吸却纠缠着在窄小的防火巷内紧紧相贴的男女,暧昧难明。

“呼……”好喘!“我……我的笔、素描、描本……”胸脯感受到对方同样剧烈的起伏,凌云慌了手脚。

他的出现太突然,吓得她手足无措。

如果他是静静地走过来向她说声“嗨”,也许她会笑笑的、大方地说声“好久不见”,不会像刚才那样见鬼似的逃开。都怪他,害她吓得心脏仿佛快要从嘴里吐出来。

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蓦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舌忝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版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的生命中晃过那么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费心惦记,浪费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钟、七个小时,也不是七天、七个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改变过心意。”

“你有吗?这七年的旅行当中,你有让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进你的心里?”

“我──我没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为她的感情够开放够淡薄,在下一站也许会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开启另一段萍水相逢的异国恋曲,然后随着她的离开结束,再在下一个落脚处继续同样的循环。

但是没有,之后的旅途,她像圣女贞德似的坚守被自己舍弃在纽约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当情人不行──等醒觉的时候,已经空白了七年。

人说七年之痒啊,为什么七年后她想的、爱的男人还是他?

“那么你如何要求我花心?当心里被一个女人占满的时候,怎么容得下其他闲杂人等?”

凌云惊奇地看着他。“不要告诉我你能像我一样断欲七年。”男人耶!

什么话都敢说的老毛病不见有改进的迹象。

“你以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个小时的男人还有多少体力考虑的问题?”像她一样?骆仲齐咧嘴微笑。“凌,原来你这么爱我,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了?

“承认爱我有这么难吗?只是三个字,对你而言真那么难以出口?”

“你也没──”

“我爱你。”不让她有话柄可说,骆仲齐抢下说话的权利。“这七年来我一直想,想着有一天再见到你,届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你我爱你,然后是对不起。”

“对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没有做到答应你的事,让你不快乐。当年我以为我够成熟、够理智,我以为我懂你,事实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却不懂我自己──原来我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独占欲是这么的强。你会离开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预感,当时却不够成熟足以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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