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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刹的契约 第12页

作者:莫颜

“嗯。”她平淡地应了声。

张小玲瞪著兴奋的大眼问:“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的回应啊!”

“当然是退回去了。”

“啊?!吧么退回去,应该收起来当战利品啊!而且你退回去,不是让别人笑话他吗?”

“我不收的东西绝不占为已有,退回去总比丢在垃圾桶里好吧?”

“哎,好残忍,那个潘志高不错呢!蚌子高、又是棒球校队队长。对了,那个三班的许龙史呢?他不是放话说要追你?”

“不关我的事。”

“话不是这么说,看在他上次跷课,偷跑去看你演讲比赛而被教官抓到罚跑操场的分上,至少同情他一下子呀!”

“乱发同情心反而是一种滥情。”她看了下手表道:“还有六分钟。”

“谈谈你喜欢的男生类型吧!”真是分秒必争啊!张小玲加快了语气。

“没有。”

“别小器嘛,就拿我来说吧,我好欣赏那个一班的班长郑宇杰喔,功课好又担任朝会司仪、交通大队长及篮球社社长,实在优秀得不得了耶!”

几个坐在附近的女同学,耳尖地听到“郑宇杰”三个字,立刻也凑来一张嘴附和著。

“是呀,他长得很帅呢,风评又好。”

“昨天的篮球赛,他投了好几个三分球,真的好厉害。”

“说到篮球,对了,听我念高中部的姊姊说,他们隔壁男生班转来一个学生,很英俊喔,从美国转学回来的,也超会打篮球,好像叫……对了,叫爵烽日。”

芷薇原本半睁的眼帘稍微拨开了些。消息传得可真快,他才刚转学进来便成了话题人物。

也罢,不关她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那个爵烽日也长得很好看耶,打起篮球来很有架势喔,转进来没多久便很受学姊们欢迎。美国回来的就是不一样,不但长得高,气度也与众不同,据说高中篮球社拚命说服他入社。”

“如果他和郑宇杰相比,不知谁的篮球厉害?”

“当然是爵烽日,人家是高中生呀!”

“不对,是郑宇杰,别忘记他可是国中部篮球社社长。”

一个未经证实的猜测居然也可以让一群女生分成两派辩论不休,拚命为自己的爱慕者讲话,两方气势相当,只好找个有分量的人来评论喽,这个重责大任自然落到了功课顶尖且受人爱戴的云芷薇身上。

“芷薇,你说说看,是谁的篮球实力比较厉害?”

众女生一致地看向她,一脸期待地等她的答案,然而云芷薇的回答是——

“时间到,不陪你们聊了。”

众女一字排开跌倒。她呀,实在酷得可以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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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校真好。

芷薇庆幸著自己可以暂时月兑离韩敛的监控,不用每天提心吊胆地与他接触。像现在这样多好,可以享受放学后的悠闲,坐在草坪上仰望天空朵朵白云缓步飘移。

然而一颗心却又禁不住飘向这五年来和韩敛种种相处的回忆上。

严格说起来,如果八岁那年没有发生那件触目惊心的事件的话,她在韩宅会过得很快乐的。王伯和家仆们对她的照顾是那么无微不至,因为有他们才让她熬过这五年。

韩敛究竟打算对她如何?他没有折磨她,没有软禁她,可她就是怕他,怕那笑容的背后算计著害人的阴谋,怕他哪一天改变心意要杀她灭口。思及此,不由得心头揪紧著。

她发誓,在韩敛下手前一定要变强,一定要想办法自救。

沉思中的她,被一股存在感拉回了思绪,一个影子遮住了背后的夕阳而笼罩住她整个人。转头一探,一张含笑的脸向她打招呼。

“云芷薇,你怎么没回家?”郑宇杰身著运动眼,手中抱著篮球,帅气十足地大方问候她。看起来是碰巧遇到,天晓得他等这个机会等好久了。

芷薇站起身拍了拍裙上的草屑,淡道:“我住校。”

“好巧,我也是。”天晓得,他是最近才临时申请的,在听到她住校的风声后。芷薇无意跟他长谈,只当是普通打招呼而已,没想到才走开几步,他又跟过来,很自然地与她聊著天。…“这一学期的英文竞试订在十二月,你知道吗?”

“不知道。”

“听说前三名的奖金比往年提高,很吸引人吧?”

“还好。”

“毕业后,你想念哪一所高中?”

“尚未决定。”

对於她的冷淡,郑宇杰只当是害羞的表现,毕竟在这青涩年华,含蓄是一种美德,他反而更喜欢她了。

“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运动?像我,书念烦的时候,就喜欢打打篮球,流汗的感觉挺好的。”言下之意,他可不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而是文武双全的哟!

“好厉害。”她应付地赞美了一句,表情仍维持不相称的冷淡。奇怪,这人怎么一直跟著她?她自认两人没熟识到可以相谈甚欢的地步,不过就是领奖的时候常站在一起罢了。

几个操场上的学生对他们投来好奇的目光,芷薇可不想让人误会她和郑宇杰之间有什么暧昧,只想找机会摆月兑他。

她的一句赞美,让郑宇杰暗喜之下又故作谦虚状。“其实也没什么,兴趣罢了,下个月有校际篮球赛,如果有兴趣的话,希望你——”邀约的话还没讲出口,便突然被另一个男生的招呼声所打断。

爵烽日笑著跑过来。“芷薇,终於找到你了。”

“找我什么事?”她淡淡的问。

“吃过饭了吗?没有的话,一起用餐吧!”

越过烽日的臂膀,芷薇看到不远处一群男女正等著,猜测得出他转学没多久便交到不少朋友。

斑中部和国中部的制服不同,虽然都是深蓝色系列。不过高中部的制服比较趋向於西装式的设计,穿起来更有成熟稳重感。爵烽日在美国待了五年,也许是环境的关系,让他比一般台湾长大的男生高了些,因此制服被他衬得更英挺、也更好看。

“不了,你和他们去就好,我吃学校的伙食。”

“一起去嘛芷薇,我跟他们说了想介绍你。”

他是谁?为何叫她叫得如此亲密?一旁的郑宇杰挺不是滋味地瞧著。人家摆明了拒绝还纠缠什么!

“她已经和我约了,没空去。”即使郑宇杰语气力图客气,但仍是让对方闻出了敌意。

芷薇则是眉头微拧地瞧他,她可没答应他什么呀!

爵烽日打量眼前的男生,有没有敌意一眼即知,毕竟他十二岁以前生活在充满狡诈做作的大人世界里。

“你好。”他很友善地招呼。

“我是芷薇的同学,和她聊得正高兴。”意思就是,有人不识相的来打扰好事。既然对方可以叫她的名字,那么郑宇杰也不认输地去姓唤名了。

“你不是正在打篮球?既然如此,我和芷薇讲话应该没妨碍你吧?”

“她说了决定吃学校的伙食,不是吗?”

两个男生之间的敌对气氛很诡异地飘著,虽然彼此笑容满面,实则暗自较劲著。

“你很喜欢打篮球?”爵烽日问道,看对方三不五时表现单指转球的工夫,很明显是故意表现给他看的。

“我是篮球社社长,偶尔也带队参加一些比赛。”郑宇杰自傲地简述。

“我也很喜欢打篮球,咱们比一场吧!”

“你?”

“如何?虽然我是高中部的,不过我们身高差不多,应该不算不公平吧?”

“打篮球讲求的是技巧实力,与年龄无关。来吧,先投进二十球的人赢,就请芷薇当我们的裁判。”

两个大男生迳自决定来个明争暗斗的友谊赛,还把芷薇给牵扯进来,她叹了口气,也罢,随便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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