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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未央 第5页

作者:孟华

好的是——很快就认识其它人。

坏的是——其它同寝室的三人也因此同样受注目,一举一动全被放大数倍,教人难以自在,且三不五时就有人拜访,难得清静。

苞了月华相处并不困难,她虽有一股傲气,却没有一般美丽女子会有的骄气,因此让人觉得不难亲近。

其它三人在外貌上不如丁月华突出,却也各有所长,都可称得上是清秀佳人,净文个性温婉,善长美工;秀绮娇小,嗓门大,活力充沛;而茱敏是她们四人中身材最娇小的,皮肤泛着健康的色泽,剪了一头像男孩般俏丽的短发,搭配着透着英气的眉宇,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少男。

此刻四人正讨论该加入哪个社团——

“哪个社团里的帅哥最多,就加入哪个!妳们觉得怎样?”净文建议道。

“那仁辅社应该很适合妳,不是帅哥的到那边都会是了!所以那边男的全都是!”秀绮笑道。

“嗯!说得也对!我看仁辅社真的不错,这社团满有意义的,寒暑假都会出营队到什么少年监狱、学校去做服务工作呢!”

“听起来是满好的!”月华翻阅着相关宣传单,既没拒绝也没同意。

“是不错呀!仁辅社还是学校排名前三名的社团,怎样?我们四个人要不要一起加入……”净文热烈游说道,她很怕孤单,喜欢团体行动。

“可是要去监狱……”秀绮吐吐舌头。“我不喜欢。”光是想到和作奸犯科的人同处一室,心里就不舒坦。

净文被泼了冷水,沮丧了一下下,可随即又恢复元气,兴致勃勃地转向茱敏。“妳呢?觉得如何?”

茱敏投给她“很抱歉”的表情。“我已经决定好要参加哪个社团了。”

“哪一个?”

“话剧社。”

月华抬起头好奇地看着她,眼神有丝惊讶。“原来妳喜欢演戏。”对这个平常挺沉默寡言的室友,她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

茱敏淡淡一笑。“高中也是话剧社的,有很棒的回忆,所以才想在大学继续玩下去。”

“演戏好象很好玩,我也来试试。”秀绮也对此感兴趣。

“那话剧社的帅哥多不多?”净文问道。

秀绮大翻白眼。“有帅哥的社团又不见得好玩——”正打算对净文进行洗脑时,不意看见了一群人。“咦?那不是A班的云丞风吗?”

众人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就看到隔壁班好几个女生簇拥着一个高大英挺的男生在逛社团摊位。

秀绮转向净文。“如果妳要找有帅哥的社团,妳现在就可以加入那群亲卫队,跟着云丞风走,与他参加同个社团。”

云丞风是隔壁班的风云人物,此人高大俊挺,打他一出现,造成的旋风也不比丁月华的小,刚开学的头两个礼拜,无人见过他,只知其名不见其人,正当所有同学以为“云丞风”只是个点名簿上的幽灵人口,或是重考,不会报到上学时,他却像旋风一般出现,而他出色的外表,立刻引来众人的注意力和女性的仰慕。

他的开场白挺惊人的——

“我叫云丞风,是我祖父为我取的,希望我有风云起的气势和可撼动山河的人生,这次请两个礼拜的假,是因为去了南半球做自助旅行,花了一个月才顺利玩完预定的行程,虽然很累,但是很值得,希望有机会可以跟你们一起分享这个难得的经验!”

好个“风云起,山河动”!他的傲气、不凡的经历,以及领袖般的气度立刻席卷了整个外文系。

丁月华凝视那优雅步行,不时仰头纵声大笑的不羁身影,心中涌起一股近似爱慕的异样情绦,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快,血液在体内快速流动着,而这样的情感对她而言是很陌生的。

从小到大,她就像公主般被人捧着、崇拜着、仰慕着,但爱慕其它人……不!即使过去曾跟几个条件都相当优秀的男孩交往过,可那都与爱恋无关,顶多只是欣赏罢了。

但见到他第一眼,她终于明白——什么叫一见钟情,只是从未对任何男孩子有这样情感的她反而吓着了,不知道该如何表示?

看到那群包围着他的隔壁班女生,她好嫉妒,甚至连身旁目不转睛看着他的室友净文和秀绮,也都令她产生了莫名敌意,几乎月兑口叫她们别看了,可若真这样做了,只会显得自己荒谬可笑,无奈而又陌生的情绪,让她烦闷不安。

而当她的视线落到茱敏身上时,原本不悦的情绪转为惊讶!

因为茱敏看起来完全没被云丞风造成的旋风给扫到,仍专注于阅读社团的宣传品上,看到这景况,顿时让她冷静下来,也让她对茱敏更添几分好感。

看来,茱敏“应该”不会和她竞争云丞风的……哪像——她冷冷地瞥了另外两个室友一眼,评估她们若成为对手,她会有几分胜算?

定了定神后,她告诉自己,目前她还没有资格说什么,毕竟云丞风还不是她的谁,所以胡乱生闷气或不悦,都叫自找罪受.不过……再度深深凝视云丞风,她下了一个决定——

她,丁月华,一定要让云丞风臣服在她的裙下!

美丽细致的脸庞露出自信的微笑。

她会让他明白,只有她才最适合他。

回过神的净文忍不住喊道:“不行!妳不可以这样做!妳不可以去破坏他们夫妻的关系!”

月华神色冰冷地望着她。“我不是破坏!我只是让所有的路回到应该有的轨道!”

第二章

滴滴——滴滴——

床头的闹钟响起,渐渐唤醒了沉睡的人。

一只大手伸出将闹钟按掉,原先设定该被唤醒的人,在清醒与沉睡之间挣扎,最后终究不敌疲累的召唤,再度沉沉睡去。

他凝视那睡颜,确定她没被吵醒,才小心翼翼地起身。

她之所以将闹钟定在这个时间,是为了要去接在幼儿园小班就读的儿子回家,她一向坚持自己教养孩子,但又怕孩子太慢学习在团体中与人共处的经验,所以才不得不忍痛将孩子送去念幼儿园。

他知道,这几天她为了赶稿,整个规律的生活作息都被打乱,反正他已翘班回来了,就让他担下这份甜蜜的职责。

他将衣服穿上,然后留下一张纸条给她,在床边定定注视她片刻,最终忍不住癌在她颊上轻吻了一记后才起身离去。

在闹钟底下压着——

“老婆,我去接儿子了,再多睡一会儿。

老公”

一九九二年窗外传来刺耳的大笑声,茱敏从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茱丽叶”中抬起头,脑中仍被莎先生特有的古式英文句法搞得有些昏沉沉的。

掀开窗帘的一角,往笑声来源处看过去。

在教室外边的大树下,隔壁班的云丞风和同学们正谈笑风生,那爽朗的笑声,就是他发出的。阳光从叶间散落,将这个典型的阳光男孩衬托得更加耀眼。

他的确是系上最出色的男生,但他动辄引人注目的夸张笑声和海派行径,却令她有些看不过去。

爱出锋头是个人行为,可她一向对光说不做的人颇感冒,而云丞风给她的感觉凑巧就是如此。

当然!可能是因为不怎么认识他,所以到现在还没看出他有什么特殊的表现,也因此没改变他在她心中的形象,可老实说,她还真没有想跟他深交的。

有些人或许炽热得像太阳一样,会让人企求光和热而去接近,但那光和热对某些人而言,却太耀眼、烫人了。

收回视线,正欲再度投入书中,试着从那些文诌诌的古英文语法中,感受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深情苦恋时,却看到了坐在她前面原本趴在桌上闭眼假寐的月华已张开眼睛看着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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