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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我3秒钟 第13页

作者:沈郡

他努力耍宝说笑话,有好几次,她忍不住被逗笑,而她,已经好久好久不曾这么快乐过了。

快乐?!

突然,她的心一凛,她配吗?她怎么可以忘记明月正在地狱受苦,自己却畅快的享受幸福呢?

华定邦手握方向盘,分心地偷瞧身旁的水银,从上车后,她一直没说话,他终于忍不住必心的问:“你又不开心了?在想什么?你看起来心事重重的。”

“在想我该怎么和你这个麻烦精保持距离。”她有些气闷的说。

他丝毫不介意她语气中的嫌恶,大手模揉着她的发心,带着灿烂的笑意说:“别白花心思想了,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我就是黏定你,我说过,上天既然给了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机会,就表示这是天赐良缘。”

“你真的很烦人、很讨人厌耶!你就没别的事情好做,非来缠我不可吗?”她故意做出无情的攻击,希望打击他对她满满的企图心。

“谢谢夸奖,我知道自己的优点就是‘有毅力、不退缩’,你讲过八百遍了,我会继续保持。”他一味以嬉皮笑脸、死皮赖脸、烈女怕郎缠的态度应付,这是追女绝技的最高境界,也是他和容叔讨论出来的结论。

“我没这种心思,更没时间,你……”

“我知道。”他点头截断她的长篇大论,认命的说:“我知道你不想把我放进心里,所以,我不要求你做承诺,只想对你好而已。”

又是这种万里无云的爽朗语气,像是暖暖的阳光普照大地,让她难以厉声拒绝。她真是被他打败了,只能气虚的问:“为什么”你总能笑成这副阳光灿烂的白痴样?难道你都没有情绪起伏,或是沮丧不高兴的时候吗?”

“当然有。但我们相处的时间已经太少,我要珍惜每一分钟,不想浪费时间不快乐。”

他望着公路旁的海岸线,忽然像是发现新大陆般的说:“你看,海边有人在放风筝,去瞧瞧!”

他打着方向灯,让汽车慢慢停靠在路边,不顾她的意愿,硬是拉她下车朝海边走。

傍晚时分,夕阳照映在海面,点点金光闪烁,美不胜收。

他的大手拉着她的小手踩在沙滩上,一大一小的脚印蜿蜒着,“海边散步,浪漫吧?”

十一月的海风正大,站在这里只是沾了满身沙土罢了。”

“你真是浪漫杀手。”磐些感慨,知道水银就是这么实际的女人,“公司的同事说,这里叫做‘黄金海岸’,现在看还真是名副其实。”

水银疑惑的挑眉,“你不是说有人取消约会,所以才能空出时间?”然后硬把她拉出来。

他尴尬的表情一闪而过,模模头招认道:“被发现啦?其实我是处心积虑的找时间要你陪我。”

“你!”虽然她很想发脾气,但体内的怒火却怎么都燃烧不起来。

“别生气。”他很认真的说:“你需要放松自己,即使是橡皮筋,绷太紧也很容易断裂。”他顺手拉掉束住她长发的发圈,让海风扬起整片乌黑的秀发。

他总是这样,每次见面,逮到机会就解开她的发圈。

他贪恋的以手和她的发丝相纠缠,感慨的倾诉,“我最先迷恋上的是你的背影和你的长发,最记挂的却是你的眼神,看起来是那么的落寞、那么的抗拒、那么的自责。就是你矛盾的气质深深吸引住我,尤其经过五年的发酵,我不仅不曾遗忘,心中的渴望反而呈倍数激增。”

他牵起她的手握在胸口,“答应我,就算你对我不像我对你是众人目光聚集的目标,而他竟然卑微的乞求她收留他的心。

她不值得被这么对待啊!她无助的冲进他的怀抱,声音细碎不清的说:“现在不要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她只能摇头再摇头。

把她纤细的身躯密密的抱紧,“好,现在不问。”他就像抚慰孩童般,大手从她的头顶轻抚而下,保证般的开口道:“我会耐心的等,等到你知道答案的那一天。”

他的唇印在她的头顶上,“谢谢你,没有一口拒绝。”

他的胸怀提供她源源不绝的温暖,他宽大的肩膀也替她挡掉了大半的海风吹袭。

****

白色的墙壁、不锈钢操作台,整个实验室除了蒸馏瓶在瓦斯灯上咕噜噜的发出液体沸腾的滚声之外,其他是一片寂静无声。

笆力傣烦躁的抓起吊在横杆上的T恤一件件检查,这些失败成品惹得他心烦的大吼,“到底还要多久才会完成?你不是保证过没问题吗?”

站在操作台前的男人,有着一头灰发,皮肤黝黑,承袭了阿卡族母亲的外貌。

他的目光只注意到蒸馏瓶内的变化,随口回道:“我正在努力,我还需要一点时间解决H—99遇上紫外线就会开始分解的问题。”但他接着却挥挥手,带点轻蔑的说:“算了,跟你讲你也不懂,总之,这种研究工作很复杂的。”

“砰!”拳头重重的捶在实验台上,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跳了起来,甘力傣粗着脖子大吼道:“我已经给你很多时间了,老板要你在一个月内完工,否则你就给我等着瞧,看我怎么整治你!”他再无耐心的转身离开。

“莽夫!”李明道扁扁嘴,他才不把那传声筒看在眼里呢!只要H—99一天不完成,他就仍有利用价值,没有人敢真的对他不利,顶多是吃点皮肉之苦罢了。唉!看看四周的环境,他心忖,自己被关的实在有点闷了,也他该有所行动了。

第六章

想我3秒钟

如果能

请做出任何举动前

先停下来

将我放在你心中

想我三秒钟

万象之都——香港

在市地,年轻的男女的穿着打扮永远是走在流行的尖端,带领着时髦的风气。

午夜十二点,正是酒吧气氛最high的时候。

耳中听到的是,震耳欲聋的音乐;眼前看到的是,旋转的霓虹灯,在舞池里,男男女女跟着强力节奏摇头晃脑,疯狂的扭动躯体。“原来这就是摇头酒吧?真有趣!”说话的女孩张大乌黑的大眼,秀气的五官再加上不施脂粉的白净小脸,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走在三个大汉中间,更显得她的身量娇小。

走进VIP贵宾室,带头的男人恭敬的朝内报告,“大哥,我们把公主接来了。”

宽大的贵宾室靠墙站了十几名年轻男人,而原本坐在三人座沙发上,理着平头的男人马上站起来,“欢迎、欢迎,公主,您请坐。”

他讶异的偷偷打量着眼前的年轻女人,她有着及肩的女圭女圭头,身穿宽松的蓝色碎花衬衫、黑色长裤及球鞋。她的打扮平凡而土气,如果走在街上,肯定没有人会多看她一眼。

她不住的左右张望,眼神透着一股好奇,就像一般的小女孩一样,“你就是香港帮的老大周同堂?将军让我向你问好。”她的声音稚女敕清脆。

另外一个坐在斜边单人沙发上的男人,穿着大花的夏威夷衫两脚不停的抖动,不客气的说:“我呸!什么公主?让我教一晚包管改名叫荡妇。”男人粗俗的话语,马上引来低低的窃笑声。

“别胡说,等会儿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周同堂赶忙制止,

“对不起,我这位老弟有口无心,没事净爱开玩笑,公主,你别介意。”

“将军派个连毛都没长齐的小雏儿来,分明是看不起我们。”

被叫做公主的女孩没有理会他的叫嚣,只是侧着头,一派天真的问:“你是谁呀?”

“老子叫雄鹰,油麻地的老大。”他起身不耐烦的大吼,“跟这种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这种模样走在街上还得小心被抢,她能成什么事?”甩头就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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