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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孤单 第3页

作者:楼雨晴

我点点头。“床头柜里有枕头棉被,需要什么再说一声。”

棒天下班回来,打开自家大门,一瞬间几乎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我家怎么会有这种味道?以前曾经很羡慕的,那种饭菜飘香……

我狐疑地走进来,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都是一些很家常的菜色,混合着蒸熟的白饭味道。说来或许没人相信,这些看起来再寻常不过的事物,却是我记忆中最想重温的味道……

家的味道。

自小生长的大宅里,食物永不缺乏,满桌的精致菜肴,色香味无可挑剔,却少了那么一点点……家的温馨。

洗净双手走出厨房的男人,见我站在桌前发呆,顺口解释道:“我看冰箱有食材,就顺手做了。炉子里还有一锅刚卤好的肉臊,不过卤蛋最好等隔天再吃会比较入味。”

对,就是这个味道!小时候去同学家吃过一次,同学妈妈的这道台湾传统美味,我光是肉臊配卤蛋就可以吃上一大碗白饭,至今念念不忘。

我咳了咳,努力端正神色,希望看起来不会太垂涎。“我不晓得你会做菜。”

“在几家餐厅打过工,看久了多少也能学会一点。”他替我添来一碗白饭,拉开椅子,却没有要坐下来享用的意思,解下围裙回客房。

没多久,换了套衣服准备出门。

“你不吃?”

“时间差不多了,我去工作,餐厅里有供餐。”

所以这一桌菜是专程替我煮的,不是他想吃。

第一次有男人为我洗手作羹汤,感觉……挺微妙的。

他出门后,我盯着桌上的食物,脑袋开始运作。

我想起来了,其中一回遇到他,他是在餐厅工作没错。

回忆起那天的情景,女客的骚扰、他眼底强自忍耐的沈郁,那个环境他待得极其无奈又痛苦。

咬着筷子,我起身走向厨房炉子,找到他说的那锅肉臊,在白饭上淋了一匙回座,一边吃,脑中也有了因应方案。

扒光最后一口白饭,才甘心爬回书房,翻开厚厚一大本的电话纪录簿开始拨打。

“喂,何伯伯啊,我小靓……是啊是啊,好久不见了,一直想跟您联络,约出来打打球、喝杯茶聊聊,又怕太唐突了,您那么忙,怎么好意思打扰……”

晚上十一点,开门声响起,那时我还在书房,和成堆的财务数据奋战。

“齐隽,忙完请过来一下。”

脚步声在经过书房时顿了下,表示他听到了。

等他真正踏入书房,是二十分钟后的事,他已经洗完澡,站在离书桌不远处。

“有事?”

审完一笔公关预算,我合上公文夹,将搁在桌边的名片推向前。

“明天找个时间,去这个地方找一位黄董事长面试,就说是我介绍的。”

“面试?”

“黄董的女儿想学小提琴,当家教会比你在餐厅端盘子好。”当然,我不是在说当餐厅waiter不好,职业本就不分贵贱,只是,不适合他。

他眉心微蹙,语带保留地吐出。“女、儿?”

扁看他这表情,我就懂了。

不是吧?他连当家教都遇到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女学生?他到底是多常被调戏啊?这孩子的人生实在坎坷到我不知该同情他还是笑他艳福不浅。

“目前八岁——喔,不对,是七岁半,断断续续学过一年,一直找不到有耐性的好家教,你介意雕一块朽木吗?”天分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有的,我考虑再考虑,打了十数通电话,还是觉得有热情、真正想学比较重要。

他凝眉沈思,没有立即响应。

“你可以考虑看看,明天下午以前作出决定就可以了。我只是觉得即使是为了生活,也没有必要消耗自己的热情去做不快乐的事。而且,你一直没有放弃音乐,不是吗?”

所以才会让自己陷入这种不上不下的尴尬景况,否则孤家寡人而已,餬口饭吃又有何难?

“那么,不如就全心全意,看着自己最爱的音乐,我想,让更多人认识、喜欢你最爱的小提琴,至少会快乐并且有尊严得多。另一方面,你一样能保有弹性的时间练琴,有什么不好?”

唯一要说不好的,大概就是由我牵线,他在犹豫要不要承我这个情吧。

“谢谢……让妳费心了。”

意外的是,他没端出那些不必要的尊严架子,理解到我为他耗费的心思,语气诚挚地道谢。

看来他也不是那么石头脑袋嘛!有些艺术家,说好听些是清高,说白了根本就是自我中心的蠢蛋,为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傲,几时曾顾虑过旁人的感受?

但是他懂得体会别人的用心,总算不枉我那几十通电话讲到口干。

“不用客气,就当回报你那顿美味的晚餐。”谁教我吃人嘴软啊。

啊,对了,还有整理家务。我太忙,没时间打理那些琐事,刚刚发现客厅整洁多了,杂志、CD也都乖乖待在它们该待的地方。

“上课时数与待遇的部分,等见了面你们再详谈,不过应该是不错。”黄董在栽培子女上不惜一掷千金是出了名的,我可不是乱枪打鸟,这部分也筛选饼了。

“……对了,你知道我的名字吧?”讲半天,我突然想起还没自我介绍过,要他怎么报我的名字?

“汪咏靓。桌上的信件有名字,还有……以前听过一点。”他讲得很保留。

是在学校?还是那些八卦杂志上的花边新闻?

前者勉强可以听听,后者除了挖出我的祖宗十八代,并没有太多贡献,写得彷佛我们这些企业千金每天吃饱就等着谈恋爱,天晓得我忙得要死,都八百年没交男朋友了!

啊,这些报表得在今晚看完,明天要开会讨论预算。

跋紧接续手边的工作,打发他去“自由活动”。

他做了些什么,我是没注意,全副心思都投入在成迭数据里,等忙到一个段落,腰酸背痛地想起身活动,才留意到搁在桌子右边的保温瓶。

打开一看,淡淡的热气伴随着女乃香味扑鼻而来。

是他泡的吗?他什么时候进来过?我完全没留意。

尝了一口,有燕麦、红茶混合鲜女乃的味道,温热液体滑落肚月复,暖了胃。

我望向门口走道上预留的晕黄灯光,头一次觉得,家里多个人,似乎还不赖。

第2章(1)

齐隽在我这里住了两个礼拜,我也过了两个礼拜家中有饭菜飘香、家务有人打理、衣服有人送洗……女王般的美好日子。

我不曾说过什么,但是他会主动打理,或许是借宿在这里想回报些什么吧,如果这样可以让他心安理得些,我也不会多嘴。

事实上,我还满享受这样的生活,不用为生活琐事烦心,回到家有人备好晚餐等我一起吃,家中多了另一个人的走动声,与某个人分享共同空间的感觉,以前没想过,现在倒觉得还不错。

家里有请钟点佣人,每个礼拜固定来两次做基本的屋内清洁、采买家用品等等,齐隽住进来以后,我留纸条给帮佣大婶,原本多是速食品的冰箱从此生鲜食材永不缺乏,他看见了,也没说什么,默默挽起袖子,洗手作羹汤。

我现在宁可回家吃他的家常莱,也不想去赴那种高档餐厅却食不知味的约。

还有一回,我严重睡眠不足,脑袋装水泥地把质料细致的丝巾混在衣物堆里丢进洗衣机里一起搅,最后才看着被摧残得连破布都不如、完全看不出三万两千元价值的丝巾欲哭无泪,他看了好笑,才顺手又揽下衣物分类送洗的工作。

他现在,除了一、三、五去上半天的家教课,其余时间是自由的,白天练琴,下午顺手打理一些简易的家务,这样的生活应该不算太糟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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