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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24页

作者:楼雨晴

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律动。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妳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妳到处玩哦!”

闭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妳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妳,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妳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妳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妳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妳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妳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妳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妳的生日礼物嘛!妳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妳有借口不穿,还说什么我比较禽兽,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这种小事应该比和女人交配还简单。妳看过这种人吗?有求于人还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

丁群英轻笑。“你要习惯,他这个人一向只说实话,不懂虚伪那一套,如果谁觉得中靶,那……”她耸耸肩,语意不言自明。

“……妳更狠。”他闷闷低哝,转身倒了杯水给她,在她对面坐下,细细审视了她半晌,冒出一句:“坦白说,妳没毓雯漂亮。”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没有让男人在第一眼就倾倒的本钱。

她喝了口水。懒懒挑眉。“那又怎样?”

“洛宇常提到妳,那时我们都对妳很好奇,连毓雯那种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现在看到妳,再回想洛宇形容过的那些,我发现,妳在某部分的气质上,与毓雯有异曲同工之妙,说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就是这分熟悉的感觉,进而交往。说穿了,他不自觉用变相的方式在爱着妳,只是那个笨蛋自己都没发现而已。”

“是这样吗?”她垂眸,轻抚杯缘。“那个笨蛋人呢?”

“刚刚退烧,吃完药睡着了。”男孩指了指左边尽头的房间。“妳要去看看他吗?他盼妳盼很久了,妳说不来就是不来,他多哀怨啊!”

丁群英顺着他指的方向,旋动未上锁的房门。

床上的他正安睡着,她坐在床边,掌心贴上他微微发热的额头、脸颊,想到什么,她拉高他左手的衣袖,果然看到臂上打针没推散的微肿痕迹,她又走出房门,问明哪一条是他的毛巾,浸湿拧吧到人体肌肤能接受的热度,敷上他手臂微肿处,轻轻推揉。

他半梦半醒地睁开眼,看了她一下,喃喃说了句话,药效发挥,又沉上眼皮,迷迷糊糊地睡去。

丁群英轻轻笑了,低骂:“笨蛋。”

耳边,柔柔地重复着他那句似有若无的呢喃——

“我好想妳,群英。”

“啊!”低喊了声睁开眼,言洛宇茫然地眨眨眼。他记得好象有看到群英耶!是不是作梦啊?

伸手想揉揉眼睛让自己更清醒,发现右手臂动不了,他扭头看去,这下可完全傻眼了。

群、群、群——英?

她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告诉他?不然他一定会去接她,绝对不会这样睡得像死猪一样……

太多情绪塞在胸口,当他慢慢消化了这道消息的冲击,所有的激动反而化为涓涓细流,柔柔暖暖地流至四肢百骸。

他静静地凝视枕在他臂弯睡得香甜的容颜,浅浅的幸福笑意由唇角泛开。

“妳要不要来台北找我?”

“找你干么?”

“妳都不会关心我,看看我在这里过得好不好哦?”

“你有什么好看的?又不走痴情女千里会情郎,你没这等身价,让本姑娘放弃花花绿绿的钞票,不顾一切去千里寻夫啦!”

他了然地笑了,指尖柔柔描绘她的眼眉、五官,指月复挲抚着软女敕唇瓣。

“群英、群英——”他低低喊了几声,她眨动眼睫,对上他温柔的凝视。“醒了没?我想吻妳。”

没。一半神智还在和周公拔河,但她本能地伸手揽住他,在他低头贴住她的唇时,本能张嘴响应他。

结束了一记长得两人都快透不过气来的深吻,稍解满腔思念之情后,他俯视着她,低声抱怨:“要来怎么不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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