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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11页

作者:楼雨晴

“可以说说是怎样的一个人吗?”言洛宇好奇地追问。

“他哦——”偏头思考了一下。“他个性很狂,想做的,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谁来劝都一样。逃课永远比上课多,校规完全不看在眼里,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简直迷死他了,在来我们学校之前,也不晓得他转过几所学校,听说由北到南都读透透了,没人敢收这匹月兑缰野马,他老爸头痛得要死。他习惯靠拳头解决事情,可是绝对不欺凌弱小,大哥风范和地痞行径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园里海个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会儿。“听起来和妳好像。”

“你也这样觉得?”她兴奋地坐直身子,很高兴得到他的认同。“我就说我和他是天生一对嘛,我们一定会合得来的!”

“可是,他知道妳的心意吗?”

“现在校园里传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没聋应该听到了。”

“那不一样,这种事,还是要亲自去说比较有诚意。校园传闻很多啊,像以前我们学校不是就传校花喜欢我,其实根本也没那回事。”

“谁说没有?”还让他差点被一群人整死,这二百五不会到现在还以为那是谣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频传到眼睛都快月兑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经残废了还是怎样?居然一点都感受不到!”

“咦?有吗?”他后知后觉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个不重要。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妳的告白。”

“告——告白?!”她抓抓头,这可难倒她了,叫她打架还比较行,告白?一辈子没告过。“要怎么说?”

“不知道怎么说就用写的,这总容易多了吧?”

“写情书哦……呵、呵呵!”她尴尬地傻笑,同样一辈子没写过啊!“我文笔……不怎么好耶。”

“没关系,尽量真诚地把心里想说的话全部写出来就对了。”他从抽屉翻出一叠信纸塞到她手上。“不够的话我姊那里还有。”

于是,这厢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那厢振笔疾书,埋首写情书。

一个钟头后——

“好了!”丁大侠女豪情万千地扬扬手中的革命物。“你帮我看。”

“噢。”低头读了几行……这、这是情书吗?要他说,他觉得比较像——挑战书吧?脏话满篇不说,字迹丑到他眼睛差点瞎掉!有些字还得用力瞪好久才能分辨出“疑似”哪一个中国字。

“有什么问题吗?”他干么一脸想大便的样子?

“丁、丁群英,我觉得,妳脏话可以少写一点……”停了下急忙补充:“如果可以不要写那是最好啦。”

“我哪有?”她喊冤。

“例如这里——『第一次看见你,我心里就在想:拷,这男生真他妈的有个性』,妳一定要这样写吗?”

“可是我当时是真的这样想啊,我只是忠实反应我那时的感觉而已,你不是说要真诚吗?”

“那妳也不必『拷』他啊!”更不必……多礼地问候他妈妈。

“拷是脏话吗?”

算了,他们认知有差异。

“还有一些错字……”说错字算是客气了!事实上,她根本分辨不出错在哪里!

“哪里?”

“不是一见『终』情,是一见『钟』情。”裴姓大哥大是怎样?长得很惊天地泣鬼神吗?一见就要为感情送终?

“不是一样吗?”很奇怪地看他一眼。

“不一样!还有这个——我『粉』喜欢你,是『很』。”他拿笔写给她看。

“可是网络上都这样写。”

“问题是妳不能这样写!”他快疯了!

“噢。”虽然觉得他很龟毛,但还是乖乖听他的,收回来重写。

十分钟过后,一张信纸被丢在地上,阵亡。

二十分钟过后,第二张信纸,壮烈牺牲。

三十分钟过后,第三张信纸追随先烈,革命失败。

第四张、第五张、第六张……一本信纸见底了,丁群英盯着满地的信纸尸体,好生感慨!

“唉,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信纸泪满襟。”

言洛宇挑眉望去,不错嘛,她还知道这首诗,有得救。

“不行了,我投降,握笔写字简直比握拳揍人还困难,最多就是这样了,不要拉倒!”她丢开笔,最后一张信纸扔给他,整个人直接瘫倒在他床上装死。

言洛宇捡起满地的信纸,一一读了遍。

算了,她能力最多也就这样而已了,再逼下去可能会出人命。

“不然我综合妳这些信的精华,帮妳重写一封好了,不过妳自己回去要多练一下字,我写完妳自己要再抄一遍。”

“知道啦!”随手捞来枕头蒙住脸。

“妳是不是下个礼拜期中考?不多少读点书吗?”

啧,烦!

本哝归咕哝,还是听话地爬起来,伸长手。“拿来!”

言洛宇把她上次丢在他这里的数学课本递过去。“不会的话我可以教妳。”

“好啦好啦,你先读你的,明年要考台大的人话还这么多。”

言洛宇眼神放柔,浅浅笑了。

她其实很关心他吧?不然不会一天到晚担心他考不上好学校,都还有一年呢,比他爸妈还紧张。

低头又看了眼满桌的信,他合上课本,凝思了下,低头专心写起生平第一封的代笔情书。

但是,言洛宇千想万想也想不到她会没救到这种地步!

棒天,他将写好的情书交给她,让她重新誊写。

第一次,上头的字迹让他极度希望自己立刻失明!

他把感受坦白告诉她,于是她又重写了第二次。

这一回他说,他用左手写都比她好看,如果她不希望裴宇耕怀疑她装义肢,最好再写一次。

直到第三次,他还是不满意,她终于决定她受够了。

“言洛宇,你他妈龟毛够了吧?是我谈恋爱又不是你谈恋爱,意见那么多!”

“我只是觉得,起码妳要让他分辨得出妳写什么东西……”他才想问咧,她平时是不写字的吗?用那种让人看了眼睛像被雷打到的字体写出来的情书,不管内容如何感人肺腑,注定都要失恋的。

“我就是写不出你那手漂亮的好字嘛,你杀了我,我还是办不到啊!”她更火大。“不管了,就用你写的好了,反正他也不知道我的笔迹。”

那种鬼画符……基本上也没有所谓的笔迹可言吧?他在心中喃喃自语。

接着,问题又来了。在她送出情书之前,他先听到一声直可比拟命案现场的凄厉叫声。

“妳干么啊,吓死我了!”抚着余悸犹存的胸口,回头见她站在体重机上,那神态和他看到她的字体时没什么两样!活月兑月兑被雷劈成焦尸的扭曲表情。

“五、五十公斤……”她抖着不输贞子的恐怖声音,完全无法接受打击。

“还好啊!”又不是五百公斤。

“你懂什么!像你这种天天吃海陆大餐还是纤细轻盈的人,怎么会明白连吸空气都会胖的人的悲哀?”她杀到他面前,指着他的鼻子忿忿不平地控诉。

“妳又不胖……”他低哝,再补上一句:“就算胖,那也不是我的错。”歇斯底里地怪到他这里来,很不理性耶!

“谁说不是你的错?你三天两头挖我来吃饭。明知道言叔的手艺只要有味蕾的人都无法抵抗,你存心陷我于不义嘛!”

那是妳自己贪吃好不好?

他叹气。“就算是这样,那也没关系啊。”

“当然有关系。我现在要去告白耶,你叫我怎么用这副肥胖臃肿的身体去告白?”

妳也知道妳只是去告白而已?是不是用肥胖臃肿的身体没太大差异吧?又不是献身,要不要全身去角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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