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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不敌太后 第2页

作者:凌淑芬

虽然出来道上行走,大家比的是兄弟数量、门路和手腕,外形并不打紧;然而两方人马叫阵,高大威猛的老大总是让身后的兄弟们比较有面子一点。

反观秦文诺自己,那可就是完全的两回事。

他的身高只有一六五,细瘦得一阵风就吹得倒。而且他是典型的白面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全身只有那颗脑袋管点用处。

记得当年阿虎和他还没闯出气候之前,道上的兄弟都笑他们是“王哥柳哥”;想表现自己“国际观”的人,就干脆叫他们“劳莱哈台”。

从烂高中毕业到现在,好几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敢叫他们杂七杂八的名字,因为“虎霸子”和军师的威名已经响彻纵贯线。

“阿虎,你自己想想,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你出去看看,其他兄弟们即使到了二十六岁没结婚,好歹私生子也孵了几只出来,你呢?什么打算也没有,成天只顾着跟那些酒店小姐厮混。”

“呿,我又不是快死了,你这么急着帮我留后?”江金虎嘴角的牙签从左边移到右边。

“话不能这么说,干我们这行随时都有风险,难保明天就出了什么事,难道你放心就这样两手一撒,什么都不管?”秦文诺反驳。

“呸呸呸,你少触我霉头。”江金虎没啥好气。敢这么直接跟虎霸子谈啥死不死的话题,也就只有他这个换帖兄弟了。

有时候他不免会怀疑,上辈子究竟是他欠了阿诺,还是阿诺欠了他,两个人这辈子才会结成换帖的?

像他自己,家庭背景典型到不能再典型,老爸是一事无成的酒鬼,年纪轻轻的就酒精中毒死了,留下一个七岁的稚子和妻子。

说他和老妈相依为命长大嘛,那也未必。他老妈喝得并不比他老头少,至于她为何活得比较长,可能连他老妈自己都没答案。

那女人,醒着的时候还好,顶多当这个儿子不存在。醉了之后可不得了,你会意外一个体重不到四十公斤的瘦女人,竟然连大理石茶几都扛得起来,还能一面往她儿子头上砸。

为了自保,从小他就学会,在街上闲荡比回到家里还安全。这么做也有个好处,让他年纪轻轻就磨出一身胆识和狠劲。

至于阿诺会和他扯上关系,只能说是意外中的意外。

柄三那一年,他原本打算混完文凭就去高雄投靠一个角头大哥,正愁不知道上哪儿凑车资时,一个瘟生自动冒出来送钱。

这个委托人是他们校长的儿子,一进国中开始就连年拿全校“第二”——是的,第二,因为第一名老是被一个姓秦的同班同学抢去。

据说这个秦文诺家里还有点来头,老爸是个大律师,老妈是个艺术家,家里几个哥哥姊姊不是建中北一女就是台大,反正就是那种狗屁书香门第长大的。

好不容易拗到毕业,被宠坏了的校长儿子决定找个人好好修理一下宿敌,出一口怨气。

既然有人要送钱请他练拳头,他何乐而不为?

于是,当天下课他就去秦文诺惯常回家的路线上堵人。

远远看到一个瘦小的人影出现时,他差点笑出来。他还以为是什么三头六臂的角色哩!这种小脚货色,居然还劳动他这个打遍附近无敌手的狠家伙出来解决?

“喂,你过来。”他懒懒倚着街角的电线杆,勾勾食指。

“你好,这位同学,请问有何贵干?”秦文诺安分守己地靠近他,脸上一个劲儿不愠不火的笑。

“过来一点,我早点做完早收工。”他折了折手指,关节立刻爆出喀哩喀啦的响音。

“这位同学,你……该不会想打我吧?”秦文诺还一副乖宝宝的样子,超级有礼貌。

“知道就好!”他很阿莎力地挥挥手。“既然你说话干脆,我也不跟你啰唆!总之我给你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意思意思就好,你不会躺三天起不了身,我也对事主有了交代,咱们皆大欢喜,你说是吧?好了,过来!”

“『大欢喜』好像不是这样定义的!”秦文诺杵在原地,摇头晃脑。

面对比自己高了一颗头、宽了两倍肩膀,又摆明了来扁人的恶汉,他怎么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江金虎开始觉得这个矮个子有点意思了。

“放轻松,咬咬牙忍一忍就过去了。”他直直走到准受害人面前,开始研究拳头打在哪里指关节比较不痛。

“慢着,我今天忘了带钥匙,家里要到晚上七点才有人回来,所以你现在下手揍倒我,我连张床都没得躺。”秦文诺连忙阻止他。“这样吧,我们先聊聊天、交个朋友,等时间差不多了,你再动手好不好?”

“老子哪那么多时间陪你聊天?”江金虎横起眉、竖起眼。他饿了,早点办完事早点回家放饭。

“不然我们先去吃个便当,我知道街口那家自助餐做得不错,晚饭钱算我的。”秦文诺和气地和他打商量。

江金虎模模口袋,唔,荷包见底了……就算回到家里,应该也是吃那几包已经软掉的泡面。

既然有人要请吃饭,不吃白不吃。

“我丑话说在前面,你不要以为拿自助餐收买我,今天就逃得过这一顿打。”

“我当然不敢这样奢望。”顿了顿,秦文诺加一句,“你们出来走江湖的人,最注重信义的嘛!”

老实说,国中时期的他,顶多替街上几个成年的小角色跑跑腿,连个“江湖”的边都沾不上,不过这瘦小子的说法倒挺能满足他的自尊心的。

“好吧!这一顿就吃你的了。”他很海派地拍准受害者一下,把人家整个拍飞出去。

然后,一顿饭下来,他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人确实让他揍到了,阿诺也拿到两个黑眼圈和一点淤青让他回头找事主领钱,可是,他后头从此多了一个跟屁虫。

虽然这个跟屁虫带出门不怎么威风,每回干架到一半还会敲钟提醒他剩下多久该解决,因为接下来他们得回去温书准备明天的小考。不过看在阿诺的头脑确实帮他解了不少次围,他莫名其妙也就忍下来了。

后来他连烂高中也不想念了,跑到高雄投靠一位本省币大哥的时候,阿诺还很够义气地跷家陪他一起去哩!

阿诺的家人来高雄找过几次,头几回他们都会硬把阿诺架走,但是不久阿诺又会偷跑回来,久而久之,他的家人也放弃了这个“自甘堕落”的儿子。如果阿诺回家过节,就当是捡到的,否则顶多装做家里本来就没有么子。

他并不真的清楚,前途看似光明无量的阿诺,为何会抛下一切,硬是跟着他这个只懂得逞凶斗狠的小流氓瞎闯。

或者,某方面来说,他是明白的。

他陪阿诺回过台北几次,每次都只送到大门外,自己就跑去其他地方逍遥了,等“收假”的时候再回来接阿诺,一起回高雄去。

倒不是秦家人不欢迎他或怎的——当然他们也不会欢迎到哪里去——而是他压根儿就不想进去。

他看过秦家人几次,男的高瘦斯文,女的柔美秀气,每个人都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好像光靠啃几本书就会饱。阿诺光是矮小不起眼的外形就和家人完全相反,性格也不像那些兄姊一样,简直像不同娘生的。

那些秦家人个个挂着“××界权威”、“某某国际比赛第一名”的名头,老以为自己站在地球的最顶端,看他们这帮兄弟的时候是从鼻孔看的。

是了,这就是他和阿诺会合得来的原因吧!

他们同样对现有环境感到格格不入,同样对未知世界充满无法抑止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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