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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心 第29页

作者:凌淑芬

以前并非未经历过爱恋,为何不曾像这次一般,还未真正开始,就已百转千回?

心底有一个声音悄悄说:因为以前谈的是“恋爱”,时间到了,身边有个人,自然而然便凑合在一起。

这次却是前所未有,真正的“动心”。

她茫然呆坐着,不知未来何去何从。

“妳这么早就醒了?”她的姨丈方尘拿了一本美术杂志刚从画室里走出来,在自己的老位子坐定。

老实说,也不是他们夫妻俩不疼千絮,而是千絮守礼得紧,一看见他们夫妻俩就必恭必敬,晨昏定省,弄得人好生不自在。像现在,才早上九点多,她已经起床了,正常人难得有个假期,不应该睡到下午吗?他画了一夜的画,本来想好好休息一个早上,这会儿又跟她碰在一起。

“男人都是猪头。”

方尘的眼光立刻从杂志移向电视屏幕。屏幕一片漆黑,那这句话是谁说的?

他的眼光不得不回到最不可能的对象,他外甥女身上。

“男人都是猪头吗?”他试采性地问一句。

“对。”更肯定的陈述。

好,话果然是她讲的,这可有趣了。以千絮的个性,她绝对不可能在长辈面前说骂人的话。

“包括妳那个男朋友安可仰?”方尘慢慢放下杂志。

“他是猪头之王。”

方尘乐了。“他何以得此殊荣?”

梁千絮顿住。就是因为他什么都没有做!她为了他在家里辗转反侧,而他呢?可能正在山上逍遥快活。

“他不必做任何事就已经是猪头王了!”

“在妳的眼里,我也是猪头?”方尘搔搔脑门。

梁千絮瞄姨丈一眼。

安可仰的话突然鲜明地跃入她脑海--有些人只适合当朋友,不适合当长辈。

她恍然。原来他第一眼就看出了她和家人的相处盲点,而她却空自徘徊了多时。

错的人不在她,也不是方尘夫妇,而是他们搞错了和彼此来往的方法。

“你也是一只超级大猪头!”她突兀地回答。

“妳倒说说看我哪里猪头?”方尘感兴趣地问。

“我从小客客气气地对你,你不喜欢,反倒乐得被人骂猪头,这样还不够吗?”梁千絮白他一眼。

“那也得骂得切题才行,倘若随便乱骂,我也是会生气的。”方尘丝毫不以为忤。

“还有,你的个展五年才开一次,开一次要吃五年,就不怕将来老了没存够老本?依我之见,姨丈应该把你的经纪人杀头才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用这种口气跟他说话,乎心而论,感觉很不赖。

“这个妳就不懂了,物以稀为贵。台湾的艺术家虽然生存空间小,可是对已经有了知名度的艺术家而言,架子端得越高,越有一群瘟生眼巴巴捧着钱来被人践踏,我可是满意得很。”方尘兴高采烈地分析。

“好吧!你高兴就好,猪头王让给你当好了。你们男人不只是猪头,而且是外星人,思考逻辑与地球的另外二分之一人口不同。”她无法理解地摇摇头。

“不过妳那只猪头跟妳挺有默契的。”

“怎么说?”她昂起下巴。

“前几天他跑上门找我喝酒,顺便问起了妳的下落,我说我好几天没有妳的讯息,于是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方老大,在千絮心里,我们两人八成都是猪。既然我认了第一名,你就别跟我抢冠军了。所以平时有机会多关心她一下,否则让你的猪头度高过我,我的恶名很难维持下去。”方尘跷起二郎腿,得意地说道。“现在我可是赢过他了!我就说嘛,猪头之王的头衔怎么可以让给那个姓安的小子!”

“他何时来过的?”梁千絮呆了一呆。

“就是前一个周末。”方尘耸了耸肩。

那正是她失踪的那段时间。她又想到铃当提过,安可仰为了找她,两地飚车,所以他是先回到台北,发现她失踪之后,立刻返回清泉村找她?这一来一往也需好几个钟头,他为什么愿意如此奔波?

他明明是在意她的,却老是在每个人面前摆出与她不相干的死样子,他到底在怕什么呢?

她全身涨得快爆炸。未来的可能性或不可能性,回转于她的脑海。她再度坠入忽冷忽热的境地。

想见他!想把许多事情问清楚!

要死要活,好歹也给个清楚痛快!

梁千絮霍然站起来。

“妳要上哪儿去?”方尘纳闷地问。

“去找那只现任的猪头之王!”她面无表情地说。“你能不能升任冠军,等我和他谈完便有结论了。”

“好,我期待妳的加冕。”方尘莞尔一笑。

空气里的味道是怡人的。

沿路过来的勇气,在踏入他私人领域的那一块,犹如冰块入了火堆,瞬间化解于无形。

梁千絮迟疑地僵站在客厅里,开始自我怀疑她为何要来到这里。

方才她打电话回山上,大汉告诉她安可仰后脚也跟着回台北了。于是,她掏出久未使用的手机,查了凌曼宇经纪公司的电话,再拨过去,竟然便找到了她。

“安可仰的地址?我当然知道,妳拿枝笔抄下来。”凌曼宇悦耳的嗓音显得过度热诚了。“如果他不在家,备用钥匙放在门口那株盆栽的水盘里,妳自己开门进去等,不必客气。”

于是,她真的来了。

她没有按门铃,因为无法确定会面临何种情景。她可以接受他不在家,却无法忍受他怀里搂着一位艳姝前来应门。

他们初次在木屋相见时,便是类似的情景。于是她直接去拿备用钥匙。

一进入敌营,她的蛮勇全飞走了。

空间里非常安静。一种属于他的特有气息,瞬间溢满胸肺。

原来,他的私人城堡就是这副模样。没有她想象中的婬乱道具或异情艳景,也没有室内攀岩或热带植物的探险家风情。

十多坪的宽大空间里,主墙面是一整片的文化石,中央嵌着一部液晶电视屏幕。所有家具走黑白两色的极简风格,线条简单俐落,色彩明快。

静。

主人可能不在家。

好,梁千絮,趁妳的行踪尚未败露,速迷离去。

然而,她的脚有自己的主张。它们坚持黏在原地,不愿向外移。

既然如此,便向内走吧!

她恍如梦游一般,紧捏着手中的钥匙,步伐如攀越山岳,步步慢,步步险。

走廊上有三间紧闭的房门。或许他正在其中一间蒙头大睡。

她按住左首第一间门把,小心翼翼地往内推……

迸董四柱大床,飘着浪漫的白纱蚊帐,帐子并未垂下。

床上,一具横陈的阳刚躯体,上半身全果,下半身仅着一条运动短裤,两只毛腿豪迈地岔开,几乎占去所有床面。

梁千絮动弹不得。

镇住她的,不是安可仰畅快的睡姿,而是,他身旁的女孩。

小铃当!

“喝!”她惊喘一声,用力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尖叫出来。

铃当的睡相比他更舒适惬意。她蜷成虾米状,枕在安可仰的小肮上,年轻的脸庞盈着满足的浅笑,粉红色小可爱和同色短裤几乎遮下住什么。

“他们……”梁千絮的心脏被一只隐形的手紧紧掐住。

不,任何人都行!就是不能动小铃当!

她才十八岁,比一个小孩子大不了多少,他怎么敢?

梁千絮觉得头晕眼花,一堆星星在四周绕来绕去。

蓦地,某个人闷闷地发了声喊。她随即意识到,那是自己发出的声音。

“你这个可恶的男人!”

接着,在她的理智掌舵之前,她已经跳到床上去,抽出枕头开始攻击沉睡的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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