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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我新娘 第13页

作者:林芷薇

棉被烧掉算什么?还有房子住就偷笑了!“我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可薰又问。

“没关系!”苦男子很认命地回答,唉──

谁教他是男人呢?!

※※※

一个礼拜后,关恒毅带著兴致勃勃的叶可薰去超级市场买日常用品。

经过一个礼拜的朝夕相处,关恒毅愈来愈了解“叶湘堤”这奇怪小女人的生活习性──

她酷爱看卡通和漫画,除电视三台,卫视中文台、TVBS的卡通节目无一错过外,还去租了一大堆漫画,“白鸟丽子”、“蜡笔小新”、“爱情白皮书”……一套套的漫画不但占满她的闺房,还侵略到他的领土,一本本的“千面女郎”、“火王”、“灌篮高手”大大方方地横躺在他的书桌上、电脑上……

至于她的“老本行”──古文古诗,只要关恒毅一念给她听,她立刻维持三分钟之内倒头大睡的惊人天赋,令人叹为观止!

她另一个最大的嗜好是买衣服,尤其专买那些稀奇古怪、造型大胆的款式;带她逛百货公司,除了服饰部还有另一部门最令她留连忘返──童玩部!

只要一发现她不见了,去玩具部找她准没错!你就可以发现一个打扮得美艳动人的“大女孩”,十分兴奋地和一群小孩蹲在地上,很专心地挑选“史努比”的钥匙圈;“非利猫”的橡皮擦、铅笔盒;“小青蛙”的手提包和手帕、贴纸……

每次总要关恒毅三催四请,连拐带骗地才能把这位“大朋友”由一堆“小朋友”中拯救出来。当然,“大朋友”心满意足地抱了满怀的绒毛玩偶……

必恒毅愈来愈怀疑:自己眼前真的是一位学有专精的汉学博士吗?是那位沉静少言、成熟端庄的叶湘堤吗?他愈来愈觉得自己所面对的是一个成天迷迷糊糊、最大的本领就是撒娇的“小女孩”──而自己,就是那苦命的“老爸”!

“卫生纸、营养麦片、咖啡、女乃精……”关恒毅按照自己所拟好的购物单,一一由货架上拿下商品。

“关大哥!必大哥!你快来看!”可薰在另一头如发现新大陆般地叫他。

必恒毅走近一瞧,只见可薰十分兴奋地指著一包米说:“关大哥,你看!这种米很有营养,‘好呷搁麦大颗’耶!我们买一包回去试试看;还有你看这种酱油,它说它有妈妈的味道……”

“不!不能买!”关恒毅未等她说完就坚决地摇摇头,因为叶大小姐第一次下厨就差点火烧厨房;第二次下厨又差点把他毒死──她把洗衣粉误当为太白粉,裹著排骨下油锅去炸,幸好关恒毅发现得早(一包洗衣粉全不见了!)否则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关恒毅再也不敢拿小命和她赌了!他严禁叶可薰再下厨,并把所有的食物、材料全拿去送人,永绝后患!

“人家要买嘛!”叶可薰嘟起小嘴,“人家好想‘好好地’煮顿饭给你吃;而且你看还有这种健康醋,上面写著:喝了有益身体健康,可以延年益寿耶!”

“延年益寿”?不必了!必恒毅很认命地想,在这叶大小姐身边,他只要能平平安安地活到自己正常的岁数就偷笑了!万万不敢妄想“延年益寿”。

“不可以!”关恒毅再度摇头。

“关大哥……”致命武器第一步──ㄋㄞ!

“不行!”万万不能心软!他才三十岁!人生还很美好!

“关大哥……”叶可薰小嘴儿一扁,翦水双瞳已漾满泪水,展开致命武器第二步──哭!“你让人家买啦!呜……”

此时已有一些顾客好奇地看著他们了,哭得带雨梨花的叶可薰又哀怨地说:“恒毅……我求求你买包米吧!家里已经没有米下锅了,我好想吃碗米饭……”

天呀!地呀!必恒毅吓得连退三步,这是什么跟什么?!

围观的顾客议论纷纷,但每个人脸上都带著愤怒,尤其有些深具“正义感”的男人已准备出来揍人了──这个男人真混帐,连包米也不买回家,瞧他可怜的老婆饿的……一定是个没用的赌徒,对,把家用都拿去赌光光了!

“恒毅……”叶可薰的眼泪真是滔滔江水,绵延不绝!她吸吸鼻子又道:“恒毅……我求求你买包米给我吧,以后我会乖乖听你的话,为你做牛做马……”

太过分了,敢情这混蛋男人还天天毒打老婆,还要把她卖入私娼寮赚钱供他花用?围观的“正义之士”已忍不住卷起衣袖……

“我买!我买!我全买给你!”关恒毅投降了,火速扛起两大包米,拉著泪汪汪的叶可薰逃离现场。

我败给你了,叶大姐,只要你不哭,全台北市的长米、短米、胚芽米和什么延年益寿醋,我全买给你。

必恒毅觉得差点抬不起头来,(只差没拿袋子遮住脸。)顾不得还没买完的日用品,草草结完帐后,拉著叶可薰在众人“关爱及谴责”的眼光下,夺门而逃。

神啊!我到底造了什么孽?你要这样惩罚我?!一上车的关恒毅气得真想大吼,但叶可薰甜甜地朝他一笑。

“关大哥,你对我好好噢!”

漫天火气顿时烟消云散,关恒毅认了,就当是他欠这小妖女的。

※※※

饼了几天,“买米风波”平息后,叶大小姐又想出新花样。

那天晚上,关恒毅带可薰出去吃消夜,当两人要走回住处时,角落传来奇怪的声音。

“咦,什么东西?”叶可薰好奇地跟过去看,“哇!必大哥,你来看,好可爱喔!”

原来是一只微脏的米黄色小狈,好像是吉女圭女圭,正可怜兮兮地蟋曲在角落内。

可薰把它抱起来,“好可怜,一定是被主人丢弃的,咦?它的脚好像有点跛,大概是流浪很久了,被人打伤的。”

小狈狗在夜风中不停地发抖,它乌黑的眼睛祈求似地看著可薰。

另一对祈求的眼睛朝向关恒毅,“关大哥……”

必恒毅心生不祥,每当可薰这样看他时准没好事,“不!我不养狗,我最讨厌狗!”

自从五岁那年被一条大狼狗连追三条街,并把他裤子咬下来后……关恒毅对狗深恶痛绝。

“你不喜欢狗狗?”可薰受伤般地睁大眼睛,“天呀!你怎么这么‘残暴不仁’?小狈是和平的象徵耶……”

什么时候狗变成“和平的象徵”?不是鸽子吗?不管,关恒毅更加坚决道:“湘堤,你要养什么巴西龟或金鱼、小鸟我全依你,但小狈绝不行!”

“可是我只要小狈,我和它‘一见锺情’,我一定要养它啦。”可薰捉著他的手,开始致命武器第一招──ㄋㄞ!

“湘堤!不要任性,我们走吧。”不能心软,一心软就全盘皆输了。

“……”叶可薰小嘴一扁,蹲子,哇!恐怖的致命武器第二招出现了──哭。

哭给你看。

“呜呜……你好狠的心,它是一个小生命呀!你竟然袖手不管……不珍惜它……”

开始有路人好奇地行注目礼,关恒毅十分尴尬地抬头一看──妈妈咪呀,不得了。

他们竟凑巧站在一家妇产科门口前。

而伤心哭泣的叶可薰蹲在地上,刚好遮住怀里的小狈,这种情形,真像……

必恒毅已听到妇人的窃窃私话,“这男的真没良心,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又不负责任……”

“真的好可怜,未婚妈妈,噢!她的前途该怎么办?”

围观的人愈来愈多,关恒毅脊背一凉,再站下去他铁定有被当街痛殴的可能。

他输了!

“好好好,湘堤,让你养,你爱养几只都依你,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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