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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匠 第12页

作者:决明

又来了又来了,那股讨人厌的失落和寂寞又侵袭上来了……他等会儿就要去找欢欢,就要为欢欢顺发梳髻,就要拢握她细腻乌亮的长发,

一丝一丝,一缯一缕,梳着,理着,再仔细将它们盘束在她蚝首上,为她挑钗选步摇,为她勾上耳坠子……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那是一幅深深教她讨厌的景象!

她抡起小拳,努力不去想它,偏偏它活生生就在脑海里上演,彷佛眼前正有妆台铜镜、有秦关、有严尽欢、有笑、有情意……

讨厌!讨厌!

她会变得好寂寞的……

当他离她越来越远,当他心里填了另一个女孩,他就会很疼很疼那个女孩,他就不会有其它空位来放置她这个哥儿们,然后,她写再多封信,他不看也不回,让她傻傻盼着,又失望着。

“朱朱?”秦关轻轻摇了她的肩。

“你吃完粥就去找欢欢吧。”她说这句话时,没有笑容,小嘴甚至略略垂下,麦色肌肤的鹅蛋圆脸绷紧紧,方才的可爱笑颜消失无踪,本该是灿如朝旭的元气,像遇日蒸散的叶上晨珠,不留痕迹。语毕,她就要从窗户再跳出去,秦关唤住她的步伐!

“等我替小当家梳完髻,我也帮妳。”

“……再说啦。”她摆摆手,一点都不热络。反正她再怎么梳妆打扮,还不是那副模样,比不上天生丽质的严尽欢,他就把所有心力都放在欢欢身上好了。

嘿呴一声,她灵巧得像猿猴,攀着窗格,腿儿一蹬,纤腰一挺,人已经溜至屋外,乌黑长辫活泼甩晃,随着裹上狐毛靴的脚尖落地,它仍不听话地左右招摇,它晃过她浑圆饱满的酥胸,教他不由自主受它牵引,将目光落在那儿。

秦关正值血气方刚,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面对心仪喜爱的女孩,绝对不会不存,她每回獗唇在抱怨老爹追着她打时,他耳里几乎听不进其它,只猜想着她淡淡粉粉的唇,犹若初春绽放的樱,尝起来会有多软多甜。

她随着年岁增长,越是占去他所有目光,他亲眼见证她成长,等待她识情懂爱,偶尔,他会为自己益发萌生的感到羞耻,为自己想拥抱她、亲吻她感到亵渎,却更抑制不住它们的泛滥侵袭,这种时候,他便会逃开与她互视的目光,深怕被她察觉他的,更怕自己会在她灿然天真的美眸注视下,探身向前,撷取她甜美粉女敕的绵软唇儿。

朱子夜捕捉到这一瞬间,而且,不只一回,早在约莫一年多前,他就会不自觉流露出闪躲的窘色,连迟钝的她都有所感觉,足见秦关的反应有多明显。

怎么?嫌她越长越丑,越长越不入眼吗?连瞧她几眼都不屑哦?

好啦,反正和欢欢比,她就是不美嘛,反正他现在眼里一定只剩下欢欢,什么好兄弟好哥儿们,都可以丢一边。

讨厌的寂寞,越扩越大,足以吞噬掉她,所以她转身逃了,飞也似的一般。

是秦关害她厌觉到莫名的落寞,是秦关害她发觉自己心眼好小,与表妹争风吃醋,她不喜欢这种孤独及失去的恐惧,不喜欢这种未来转变的可能性……

秦关目送她跑远,片刻后才想起他为她编制了一只银丝铃铛的手环要送她,他以五条细软的银色丝线抓拢,略略扭转成形,再系上几颗声音清脆的铃铛及圆滚滚的白色毛球,配她率性的骑马束装,相得益彰,应该可以增色不少。她骑上暴暴,马蹄踢着,铃铛便叮叮摇响,一定很可爱。

罢了,要送给她,随时有机会,晚一些找她一块儿去遛马时,再将手环拿出来,不急。不急。他以为,不急,还可以慢慢来。但,同日中午,他从小纱口中听见,朱子夜背起小包袱,跨上爱驹,说是准备提早离开当铺,不等明天才走,托小纱向大家道别,又说,刚好公孙谦顺道要到牧场几里外的小城去访客,于是,她与公孙谦一道走,路上有个伴。

这是头一回,秦关没有亲自送她回牧场。

几天后,秦关收到朱子夜寄来的第一封家书。

字,同样很丑,同样扭呀扭的,像群蚯蚓钻土,密密麻麻写得好满,写得毫无章理,东跳一句西跳一句,这回的纸,足足多出三、四张。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的相谈甚欢,每句对话,记载得详尽。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遇上大雨,两人的狼狈躲雨。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发现一株盛开的野山樱,好美。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知道公孙谦原来也会梳些简单的发髻。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看见下完雨后的夜空,清澄无比,繁星似海,满满一大片,美得教人挪不开眼。

写着那天!那一个他没能介入的一天。末了,最后的一句话,击溃秦关的意识,手里一迭纸张,变得沉重,变得无法驮负,啪啪坠地。他瞠眸直挺地僵立着,彷佛听见她的声音,既娇又羞又欢愉地对他说!必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曾经,朱子夜摇头晃脑地取笑过他的名字。

秦关,情关,像是一个会受困于感情围圄的苦主,挣月兑不出窘境,太不吉祥。

情关,难过。

当时,他只是笑了笑,不以为意,名字不过是个称呼,叫美女的人不见得美,叫英雄的人不见得是英雄。

他心里认定,他的情关是她,她并非是个爱拿乔的娇娇女,亦非要人时时放低身段讨好的任性姑娘、爱上这样的小妮子,他有什么好担心?他根本没烦恼过会在感情这条路上跌得满身伤,他放心去爱、全心去爱、毫不保留去爱,他相信,会有一天,她同样会爱他。然而,原来感情的关卡层层迭迭,不仅只是单方面的一相情愿。

她寄来的那封信,他不敢再读第二遍,如烫手山芋地收进屉里深处,三天后,她寄来更厚的第二封信,他连拆也没拆,任由它躺在几桌屉内积灰尘。兴许是他没有回信,也或许,她找到另一个写信倾倒心意的男人,之后,她不再写信给他,两人完全断了音讯,他无从得知她在牧场的日子、她剃掉几头羊儿的羊毛、她被朱老爹拿棍子你追我跑地僵持了多久……那些,他全都不知道了。

必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这一句话,成为他与她最后交谈的语句,虽非从她口中亲吐而出,同样教他震撼无比。

为什么是公孙谦?

为什么是一个教他连反对都无法反对的好男人?

为什么是连他若有亲姊妹,都会巴不得她们也爱上的公孙谦!

她爱上公孙谦,他找不到要她放弃的理由,他无法昧着良心污蔑公孙谦哪里哪里不好、哪里哪里不值得女人交心。

鲍孙谦太好,好到他应该放手让她去爱。

只是“祝福”两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朱子夜会是公孙谦喜欢的类型吗?

他不曾见过公孙谦身旁出现亲密女伴,公孙谦待谁都温文有礼,笑颜迎人,看似与任何人皆相处融洽,偏偏这样的男人,最难捉模,朱子夜的个性散漫幼稚又率直,和公孙谦相差甚远,她真的合适公孙谦吗?……秦关呀秦关,你担心什么?公孙谦多擅长照顾一屋子散漫、幼稚、任性、少根筋的家伙,还需要你啰唆?比朱子夜更棘手的人,公孙谦处理得游刃有余,一个区区朱子夜,杀伤力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公孙谦就像海,无限包容,定也能包容朱子夜所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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