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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令 第11页

作者:决明

“该死!”他低咒。“不会真正伤害咱们?那你告诉我,现在这叫什么?怕你冷著了,放把火帮你取暖!?”他斥责著昏迷的白云合,却吸进更多呛鼻浓烟,刺痛著他的眼及鼻。

最后,他靠著后方墙壁坍塌的小狈洞,钻出火场,也钻逃离了白府,顺著山势而行。背上的白云合浑身发著高烫,他原以为是因为火场内熏烧过久的后遗症,但直到深夜,白云合的热度无减反增,脸庞红艳得吓人。

他来回山泉数趟,为白云合擦拭遍体冷汗仍无法解除他的痛苦。

白云合臂上严重的烫伤已经开始溃烂,再过不久,恐怕这条臂膀就要报废掉——不,也许连命也抢不回来。

束手无策之际,他自泉边胡乱拔些野药草,部分捣碎成什后敷在伤处,其馀的便塞入白云合嘴里。

“我已经尽了力,能不能见到明天日出,就看你的造化了。”他一顿,瘫下疲累整日的身躯,双臂环膝,低喃道:“这样的结果对你或许才是种解月兑。你的性子太温吞、太善良,只可惜投错了胎,成了白家人……死了也罢,至少,我不用再为你这笨家伙奔波烦恼。”他别开眼,不再去瞧那张布满痛楚的汗湿小脸。

绿眸掩上,靠坐在冰冷石壁上,阒静的石洞中只闻野地的虫呜哀哀及白云合浅细的痛吟声,交织在他混沌又怅然若失的耳际。

他不在意的,失去了一个弟弟罢了……反正他注定孤单一人,没什么好怕的!他不会在意的……

浓浓睡意席卷飘离的意识,这是他唯一的念头。

翌日醒来,原先他以为会躺著一具尸体的地方空无一人,他不由得弹跳而起。

懊不会昨夜让山里的野兽给拖回窝里当大餐了吧?

一思及此,他在石洞中寻找蛛丝马迹或是兽类的足印。

“你在找什么?”一道带笑的嗓音自洞外传来。

破云而出的旭日耀眼地洒在破损脏污的白色衣衫上,洞穴内的他微眯起绿眸,凝觑著看来神清气爽的白云合。

“你没事了?”他昨晚随便采的那些杂草当真有效?

“除了臂上疼了点,其馀皆无碍。”白云合回以浅笑,蹲子将衣摆里的水果递交给他,“早上我去采的,味道不错,尝尝。”

“我还以为你熬不过昨天。”他接过,大啃一口青红的果实。

“或许是我命硬吧。”白云合侧坐在离他数步的石块上,转向他,凤眼里是满满的笑及迥异於平日的深沉。“我若断了气,不就白白便宜了你?我能活下来最恼的便是你吧?笨手笨脚的我恐怕会挡了你的路子、碍著你的行程。”他轻笑出声,“可一想到用我的死来换你的解月兑,我便好不甘心。我要存活下来,继续看著你懊恼的神情。”

他微怔。这番似讽似嘲的话语是出自於那个滥好人白云合?

不,他不是白云合!至少,他不是他所认识的白云合!

像是另一个陌生的灵魂窃据了白云合的,另一个魔物霸占了他那善良又文弱的“弟弟”,透过他漂亮的脸孔吐露毫不相符的字句。

然而,那股邪异的气息在白云合再度偏回脸孔时又消弭无踪。

“哥,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他先是一呆,才缓缓道:“让自己变得更强。”不准许任何人再扭握著他的命运!

“强到足以『欺负』别人。”白云合笑著点头,背光的脸庞缓缓转向洞穴外,半晌,再度觑视他。

“大哥,我会忘了这一切他们加诸在我身上的屈辱及伤害……”白云合勾起笑,停顿。

“你还搞不清楚吗?刘茜和那个男人想实我们於死地!而你竟然选择遗忘这一切的伤害!?”他薄怒低吼。

他早该知道白云合的个性,他太容易原谅别人的过错,独自承担下所有悲哀。年前刘茜恶意将他锁在酒窟,存心活活饿死他,获救的白云合事后也仅是轻笑带过,而现在别人的火都放到他头上来了,他还是无动於衷?

“大哥,你错了。”云淡风轻的嗓音冷然似冰,稚气的脸庞轻吐出血腥的誓言:“我会忘掉一切,在我亲手杀光他们之后。”

第五章

那是一场梦境。

梦中的他与白云合身形转变迅速,由青涩童年瞬间化为巍然青年,而跨过其中差异时所承受的苦痛磨练及成长如惊鸿一瞥,一闪即逝。

人很容易因时光流逝而忘却某些记忆,不管那记忆当经如何深刻入骨、痛彻心扉,久而久之,当时的心境已难再体会。

对他如此,对白云合如此,对怜我亦然。

怜我在十一岁那年的武试,惨败在武判官手下,或许其中带有对阎罗所设定规画的违抗快感。为了这种微不足道的快感,她在阎罗冷冻似冰的眸光下,足足被罚十日的苦力劳动。

十二岁那年的武试,勉强与武判官平手,却仍旧达不到阎罗的标准,毕竟石炎官绝非省油的灯,熊掌虎虎生风,贸然想突进破绽也恐让那厚黑熊掌打成肉饼,所以她仅能以险招逼得石炎官与她一并落水结束武试。

破天荒的是此次失败阎罗却没有惩处她,只是怪石炎官武艺欠精进,修理了他一顿。

次年的武试,她非但没能与黑无常交手,甚至在与马面对武时便遭淘汰,当时阎罗的黯鸷神情,让她心中暗喜之际竟产生自己一无是处的错觉。

十三岁的她,俨然像名发育中的少年,细长四肢、削瘦腰间,长期习武所带来的影响,不但剥夺少女成熟时的身体变化,也越使她趋向神似於阎罗,而形成一道不可攀越的高墙,耸立在她与魑魅魍魉之间。她笨拙得无法自然与魑魅魍魉相处,而她冷然时毫不见笑意的脸孔,也是教魑魅魍魉避而远之的另外因素。

自从十一岁那年杀过一个人之后,阎罗不曾再强逼她接下任何阎王令,她的身分霎时让众人默许为“阎王护卫”,专司保护阎罗——真是天大的笑话,他的武功不知远胜她多少,还用得著她来保护吗?这些年她仍凭藉自己微弱之力与阎罗暗中较劲,即使武艺方面胜不过他,也总能在其他方面反抗他的专权。

他爱穿黑衣,她偏偏反其道而行,一袭白裳成为她的特殊色,这是她唯一能反抗他的可悲手段。

每日三餐前后一个时辰是魑魅魍魉习课练字的时光,因为武艺不单单靠俐落的身手,更需具备灵巧活用的应变能力。偌大的堂前分画为四个部分,依魑魅魍魉的程度及年龄分别指导学习。

下了课堂,怜我在窗棂边被小娃儿红豆给唤住。

红豆故作神秘地将她拉到角落,确定杳无人烟时才小小声问:“怜我姊,听说……你喜欢二小叔?”

怜我疑惑地眨眨眼。她喜欢白云合?怎么她自己从来就不知道?

“谁告诉你的?”怜我不答反问。

“魑魅魍魉都在传呀,他们说你因为喜欢二小叔,所以才都和他一样穿白色的衣裳。”红豆欣羡地握住怜我的衣角,她也好喜欢这种白白净净的颜色,可是小乾爹说她穿白色的襦衫很难看,只帮她买回一套又一套的红色衣裳。

“我穿白衣不是因为二爷的原故。”怜我简单解释。

“不是喔……可是大家也说你对二小叔的态度很不一样。”红豆心底泛出一股连她自己也无法明了的异样感觉。

“那是因为二爷平日对我相当照顾,我只是敬重他,将他当成一个知己、一个恩人,除此之外便无其他了。”

白云合是阎王门内少数愿意为她分忧解劳的人,无论她承受多少来自於阎罗的压力或责罚,几乎都是白云合为她说情或排解,他就像个可靠的兄长,令她感到相当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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