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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网恢恢 第1页

作者:诺拉·罗伯兹

诺拉·罗伯茨被誉为北美浪漫小说女王。她1949年出生在美国马里兰州一个酷爱阅读的家庭。婚后成为家庭主妇的她在1979年开始小说创作。1981年,她的首部小说《纯种爱尔兰人》由著名的爱惰小说出版商加拿大禾林公司出版。

诺拉·罗伯茨的小说以情感细腻,故事曲折动人著称。她的小说中交织着爱情与神秘,深受世界各地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的欢迎。迄今为止,她已出版了140多部小说,其中69部荣登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她所著的小说在全世界的总印数已超过145.000.000册。2001年间,她的书平均每分钟卖出34本。

序篇

她降生在巫树倾倒的那个夜晚。从第一次呼吸开始,她便饱尝了魔力的滋味棗它的丰饶和华美,它的辛酸和苦涩。她的降生,是延续数世纪的链条上的又一个环节。那个链条常被蒙上一层民间传说的色彩。然而,一旦擦拭干净,真实的力量会把它锻造得更加牢固。

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也有人在庆祝新生儿的第一声啼哭。远离蜿蜒秀丽的蒙特雷海岸棗那里,婴儿有力的哭声在古老的石房子里回荡棗人们也在庆祝新的生命。在魔力依然盛行的神秘的世界棗在爱尔兰的青山深处,康威尔风雪肆虐的旷野;在威尔士的窑洞之中,毗邻布列塔尼山石磷峋的海滩棗甜美的生命之歌也在人们口中吟唱。

而那棵饱经风霜、弯腰驼背、盘根错节的老树,默默地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伴随着老树的死亡和母亲心甘情愿忍受的痛楚,一个新的女巫降生人间。

虽然她有选择的权利棗毕竟,礼物可以拒绝,可以珍惜,也可以不予理睬棗但是,在这个孩子身上,在她将来长成的女人身上,大部分天赋将会继承下来,就像她眼睛的颜色一样。不过现在,她还只是一个婴儿,视力仍然是朦胧的,思想仍然是模糊的。即使当她的父亲开怀地笑着,把第一个亲吻印在她毛茸茸的头上时,她也在空中愤怒地挥舞着攥得紧紧的小手。

婴儿在母亲的上吸吮,母亲潸然泪下。那是既幸福又忧伤的哭泣。因为她已经知道,她只有这一个女儿去赞美她和丈夫共享的爱情与和谐。

她已经看过了。她已经看到了。

她摇晃襁褓中的孩子,唱起一首古老的歌。她知道,孩子等待着她的教导,而且难免会犯错误。她还知道,有一天棗在人生的长河中,那一天不会太久棗她的孩子也会执着地追求爱情。

她希望,在她赠予的所有礼物中,在她讲述的所有真理中,孩子首先懂得一点,最重要的一点。

纯粹的魔力在人的心中。

第一章

在原来矗立着巫树的地方,立着一个标志。蒙特雷和卡墨尔的居民对大自然素怀敬重之情。旅游者也常来此地,对着标志上的文字琢磨一番,或者只是站在那里,看看那棵老树的塑像、怪石鳞峋的海岸和沐浴在阳光中的港徽。

亲眼见过那棵树,记得它是哪天倾倒的当地人,常向游人念叨,摩根娜·唐纳凡就是那个夜晚降临人世的。

有人说那是一种象征。有人不以为然,认为纯属巧合。更多的人只是暗自称奇。但没人否认,一个自称女巫的人降生在距一株声名远扬的老树几乎不到一石之远的地方,毕竟为此地平添了一道迷人的色彩。

在纳什·科特兰的眼里,这是一件有趣的事,一个诱人的钓钩。他花大量的时间研究法外之力。描写吸血鬼、狼人以及那些己的观点和印象,不带任何成见地构思情节。他只知道,她恰好出生在蒙特雷这个地方,大约是在二十八年以前,再有就是她经营一家生意不错的商店,那是专为喜爱水晶饰品和药草的人开办的。

有幸在她的家乡小住,纳什对她不由心生佩服之情。成为蒙特雷的居民还不到一个月,他就开始问自己,过去怎么居然能够在其他地方生活。而且,上帝知道,他竟敢以浪迹天涯自诩。想到这里,他做了一个鬼脸,本来棱角分明的脸皱成了一团。

他又一次承认,剧本能受大众欢迎,运气还算不错。他的想象力使他得以远离洛杉矾的车流和烟雾,来到加利福尼亚北部的这一方宝地。

虽然是早春三月,他还是降下了车篷,任凭活泼欢快的海风吹拂他那颜色略深的金发。空气中有水的气息,这里永远不会离水太远;有草的清香,草剪得整整齐齐;有花的芬芳,温暖的气候中处处花繁叶茂。

天是湛蓝湛蓝的,没有一丝云彩。马达像一只肥硕的猫,发出得意的鸣叫。他最近刚从一段日趋恶化的关系中解月兑出来,正打算开始一个新的计划。对纳什而言,生活简直无可挑剔。

他看到了那家商店。和别人告诉他的一样,商店中规中矩地座落在街角,一侧是家古玩店,另一侧是餐馆。店里的生意显然十分兴隆,因为他只能在这个街区以外泊车。他倒不在乎走这段路。裹着牛仔裤的一双长腿惬意地迈在人行道上,一群为在哪里吃午饭而争论不休的游客,一个身着紫红丝装,身材细如笔杆手牵两只阿富汗猎狗的女人,一个一边游逛一边用手机聊天的生意人,从身旁一一闪过。

纳什热爱加利福尼亚。

他在店外停下脚步。橱窗上喷漆的店名很简单:威卡。他会心地一笑,点了点头。他喜欢这名字。古英语里的女巫。它让人脑海中闪现弯腰驼背的老妇人的形象棗匍匐而行,穿梭往来于村庄之间,口中念念有词,画符念咒,除瘤祛疣。

外景,白天,他想。云遮雾罩,疾风呼号。破落的小村庄里,栅栏不整,门窗破败。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怀中搂着一个用布遮盖的沉重的篮子,在尘土飞扬的小路上匆匆而行。一只大乌鸦呼啸而过,尔后翅膀一阵扇动,停落在朽败的门柱上。鸟和人相互凝视。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凄厉的尖叫。

有人从店里走出,拐弯时撞到纳什身上,刚才的想象立即烟消云散。

"对不起。"他听到低低的一声道歉。

他只是点了点头。没关系,他想。在同专家探讨以前,再多的构思也没有用。此时此刻,他想做的是看一眼她的商品。

他注意到,橱窗的布置很吸引人,体现出一种营造戏剧效果的资质。深蓝色的天鹅绒铺在高低宽窄各不相同的货架上,宛如一道道深色的瀑布倾泻在一条宽阔的河中。河上漂浮的是一簇簇水晶器皿,在上午的阳光照射下发出梦幻般的光芒。有的像玻璃一样清澈,有的映出令人心醉的色泽。玫瑰红,浅绿,紫红,墨黑。形状也各不相同,或像魔杖,或像城堡,或像超现实主义的微型城市。

他脚尖和脚踉轮流点地,身体一俯一仰,嘴也噘了起来。他看得出这些东西为什么如此迷人棗色彩、形状和光泽。有人竟真的相信,一块顽石也具有某种魔力。我们惊叹人类大脑的神奇,这也是一个原因吧。不过,这些东西也的确漂亮。水晶器皿的上方,多面体的垂饰物挂在细细的金属线上,划出了道道彩虹。

也许她用来熬肥皂的大锅是放在密室里。

这个想法使他暗自发笑。不过,他还是最后看了一眼橱窗里的陈设,才将店门推开。给自己挑选一两件东西,不也挺有意思吗?镇纸啊,或者放大镜什么的。这就完全能使他满足了,如果她不卖龙鳞或狼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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