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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你 第12页

作者:煓梓

“忘忧百页粥,我特地为你做的。”

原来上帝没变戏法,而是她口中的大坏蛋特意为她端来的佳肴,害她好生尴尬。

她先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下他手中的粥,而后又不太好意思地嚷嚷了声:“谢谢。”接著把头埋在热粥里掩饰心虚。

霍尔微微一笑在她身边坐下,透过树叶的空隙抬头仰望苍穹,这才发现天很蓝,像极了他们高中时穿的制服。

“过去我总以为我们制服的颜色很难看,好像剥落的蓝天,现在才发现它很美。”面对著熟悉的景色,霍尔突然有感而发。

“我们制服的颜色本来就很漂亮。”她依然忙著喝粥,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是制作的品质太差,洗一次掉一次,掉到最后颜色斑斑落落,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是啊!”他感慨地回道。“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想赶快月兑掉身上的制服,迈向另一个领域。”

随著他这一句话,余贝儿放下手中的筷子,凝视他的侧脸,记忆一下子跳回到以往。

从小,他就是个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快,功课永远名列前茅。除去他的家境稍差以外,他可说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他会的东西甚至比李经纶学长还多。事实上,要不是顾虑到得就近照顾母亲,他也不会就读他们的学校,依他的成绩,念公立第一志愿还绰绰有余,没必要非念他们学校不可。

余贝儿从来就不了解他的想法,记忆中他们总是打打闹闹,不曾挖心掏肺地畅谈彼此的梦想,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感慨。

“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做得满差的。”这是她的结论,却引来霍尔呆滞的眼神。

不愧是贝儿,毫无感性可言……

“干嘛这样看我啊?我们学校的制服品质真的很差嘛,我又没有说谎!”余贝儿理直气壮地驳斥霍尔夸张的表情,他立刻把脸皮拉回正常的位置。

他认了。像她这么没sense的人,也想跟人家搞前卫艺术,难怪怎么试都失败。

“喂,有死伤。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余贝儿决心弄懂他来的原因,往后才知道怎么对付他。

“你问啊!”他祈祷不要是有关她艺术天分的问题,他会疯掉。

结果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来找我?”她提出另一个难题。“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以打架收场。你还被我气得连夜开车回台北,现在却不计前嫌地找到这里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余贝儿人虽嫌单纯了点儿,但并不笨。尽避他口口声声是受了她父母所托,但她矩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必定另有隐情。

面对余贝儿突如其来的质询,霍尔除了愕然之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沈默。

“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是啊,他为什么不惜翻山越岭跑到这深山来找她,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时间的指针,在余贝儿高二那一年突然间停了一下后又继续走,以锐不可当之势,划分出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她大骂游子商是烂人,并信誓旦旦地扬言绝不再跟他说话以后,向来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的游子商,这回也展现难得的决心跟她分道扬镳,从此一翻两瞪眼,互不往来。

双方家长当然都很著急,用打的用骂的用推的,就是无法让他们两人和好。在尝试过一切努力后,双方家长决定不管了,随他们年轻人去搞;并深深相信,只要他们老一辈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后,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后,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著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著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后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於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著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沈重的压力。

懊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后,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於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还不是为了贝儿。”他母亲说。

“贝儿?她怎么了?”听见这个久违的名字,他不由得放下筷子,关心她的近况。

“闹革命。”他母亲把尾音拖得老长,十分不以为然。“她说要转行做前卫艺术,成天和她父母吵,吵得我们这些左右邻居的屋顶都掀了,还是没有吵出结论。”

“她在搞艺术?”游子商没想到昔日的野蛮人,竟会从事这么纤细的工作,不禁愕然。

“你不知道吗?”他母亲惊讶地瞄他一眼。“从你走后,她就在干这一行。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尤其是陶艺方面,还有些市场行情,算是做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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