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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之路 第35页

作者:惜之

约莫人类都是在艰困中才会激发出新灵感,就在我咬下第一口馒头同时,灵光闪过,攻城计划在我脑袋里面成形,我乐得差点儿尖叫,抓了馒头就要往外冲。

但阿朔比我更先一步进来,他看着我身上东一落、西一片的白面粉,皱了眉头,笑问:“做馒头有这么好玩?”

我凑到他面前,把手举高,手里握住被我咬过一口的咸馒头,问:“要不要捧场?”

他想也不想,当口咬下,嚼两下,表情古怪得让人发笑。

“不可以吐出来喔!”我把手堵在他的嘴巴上,他的胡子刺刺的,刷得我的掌心发痒,让我忍不住咯咯轻笑。

他抓下我的手,坐到椅子上,顺势把我拉坐到他膝间。“为什么?”

我靠在他胸前,把玩着手里的馒头,捏捏压压,压出一块硬石头。“这是一个习俗。”

“哪里的习俗,要人吃这种咸得难以下咽的馒头?”他没明说,表情却写了我在诓他。

“才不是胡扯,你知道刀朗人吗?他们会在婚礼时端出一碗浓盐水,里面泡着两块浸透盐水的面饼,让新娘新郎各吃一块,表示从今以后,两人同甘苦、共患难。”

“真有这种说法?”

“真的,它不是说法,是作法,是婚礼中必有的形式。”

“我懂了。”

他挑挑俊眉,抓起我的手,把被我捏得不成形的咸馒头再咬一口,嚼几下,吞下肚。

“干啥,有那么好吃吗?”我忙把手上的馒头远远扔开,瞪他一眼,再为他倒杯温茶水。

他推开茶水,扣着我的后脑,唇沾上我的,在热烈亲吻之后,我满嘴的咸味儿。

拢起眉头,搞不懂他在做什么,于是我舌忝舌忝唇……天!还真不是普通咸,吃完桌上那些,恐怕得洗肾。

他笑着把茶杯贴到我嘴边,让我漱掉满口咸后,问:“现在我们是新娘新郎,以后要同甘苦、共患难,谁也离不开谁了,对吗?”

我弄懂他的意思了。傻瓜,我几时没和他同甘苦?不是一知道他有困难,便眼巴巴地快马兼程来到关州?

“嗯。”我用力点头。

“很好,老婆,以后老公说什么都要听,知不知道?”他捧着我的脸问。

“知道,那老婆说的,老公听不听?”我也捧着他的脸问。算他倒霉啰,谁教他爱上的,是不吃亏的现代女人。

“当然听。”

“那老婆要告诉老公,在我们那个年代有个说法,说是学琴的孩子会特别聪明。”双手滑下,落到他的肩膀,抱他成瘾。

“为什么?”他推开我问。

“因为练习琴艺,十根手指头要不停动来动去,手指头越灵活,脑袋就越灵光。所以,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头能做其他动物做不来的事。”

“很有意思的说法。”

其实,我可以别说这么多废话的,可是我贪看阿朔的表情。每次,当我说着未来的事情时,他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在他身上,我满足了当老师的说话欲。

“人类学家说,人类的始祖也是用四只脚行走的,他们花了好几百万年,才学会直立、用后脚行走。当两只手空出来之后,人类就开始利用双手做许多事情,越训练手越灵巧,慢慢地,人类的智慧就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所以我们常骄傲说,双手万能。”

他点点头,问:“所以猿猴的智能也比其他动物高?”

“对啊,科学家对黑猩猩做过测试,它们有六岁孩童的智慧。”

“黑猩猩?猿猴的一种?”

“对。所以,小女子为了国家大事,就开始揉面圈,揉得很用力喔!手酸得不得了……来,乖老公,给老婆揉揉。”从这段开始,就是很明显的鬼扯,用来测验“老公会听老婆的话”这句。

他斜眼看我。

“看在老婆那么尽忠报国份上,不能揉揉啊?”我对他撒娇。

“老公不介意帮老婆揉揉,但是把揉面团和国家大事串在一起,未免太侮辱老公的智慧,我不是黑猩猩,是双手万能的人类。”

瞧,这个阿朔是不是聪明过了头?才听过的话,马上就能应用。

“哪有悔辱!我说的是实实在在的话。”我硬拗。“不是说过了吗?手越动,脑袋越灵活,我就这样揉揉捏捏,把十根手指用个淋漓透澈,破城法子就出笼啦!”

“你想出破城之法?”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可不。”我把馒头推到旁边,也不管面粉沾了满脸,取来白纸,在桌面上摊平。

我很兴奋,若此法能一举攻城、结束这场战争,我就要阿朔陪我回南园,让方煜把我身上的毒解了,在那以后,我们就能真正地“同甘苦、共患难”。

“真的假的?”

“好怪喔,你宁愿相信我的咸馒头,却不相信我的脑袋很管用?”我爱娇地横他一眼。

“先说说计策,再来讨论你的脑袋管不管用。”

他动手替我研墨、镇纸,把吸了墨汁的毛笔递给我,我接下笔杆,他无奈地看着我费力而缓慢的落笔,每一笔都粗细不均。

好不容易,他分辨出我在描绘附近地图之后,再也看不下去,接过笔,三下两下就把图给画好。

“看喔。”我用笔指指图右方。“上回你带我去的那片森林里有一条河,那条是流入鄂图城的河吗?”

“对。”

“可是我看过,它的水流并不急。”

“那里是下游,上游在另一片森林里。”他手指着图左方。

“很好,那我就没想错了。上回穆将军围堵上游,你非常生气,担心河水上涨会淹没军营。如果我们堵的是下游呢?”

他考虑了一下,说:“现在雪水已经融化得差不多,围堵下游,就算真会造成淹水,也不会导致太大灾害。”

“很好。记不记得我说过?我们打不开城门,就让百姓来开门。”

“你打算怎么做?”

“全军先储备好用水,然后,堵住下游造成小水患,并在上游投掷毒物。所有人都要喝水,而这条河供应城里的饮用水,我猜中毒的人不会在少数。”

“然后呢?”

“我们当然不能说中毒,要先假装自己的士兵得了瘟疫,一边敲锣打鼓通知士兵,营中来了神医,快去取药解病。这种说法不会引起辽国怀疑,因为有水患就很容易引发瘟疫。”

“你说敲锣打鼓?这话,是说给城里百姓听的?”

“嗯,如果声音传不过去,就用这个。”我在纸上画了一个大声公,这东西简单又好用,看球赛时,人人都要拿上一个。

“又是新发明?”

“是旧发明,我们那个年代的人想把声音放大,会拿麦克风,音量要多大就调多大。”

“不要再拿你们的科技文明来诱惑我了。说,下一步怎么做?”他竖起双掌,拒绝诱惑。

科技文明?听古人说这种话真奇怪,不过足见他是个很好的学生,如果他能穿越到现代,我想,他会在那里过得很舒适。

“当我们大量散播瘟疫的讯息之后,城里的郎中自会往那方面投药,只是这样做,能解得了毒才怪。所以,在敲锣打鼓之余,我们还要‘好心地’送药物进城给老百姓治病,这药,不能多、不能少,分量大概可以医好城中五分之一的人就行了。”

“怎么送?他们会大开城门、相信我们的一面之词?”他摇头,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不对,用纸鸢送,把药绑在纸鸢上头,待纸鸢飞进城里,立刻剪断线头。如果纸鸢不好用的话,就用孔明灯,不需要做大、做好,只要能把药送进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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